前天我们讲到了,假如创始合伙人没干几天不玩了,他带走的股份怎么办?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创始合伙人带走的股份,不干活,还照样拿分红,干活的股东,觉得不公平,损失了钱。这种情况呀,还不是最坏了,如果在创业初期没有明确约定,后期出现问题又无法调解的,更能会出现更惨的情况。
王小二和张小三是大学同学,王小二大学毕业后,就去做了厨师,厨艺不错,在好几家星级酒店都干过,自己平时没事儿也爱钻研些新菜品,新口味的。
一次同学聚会喝酒,王小二和同学们聊起来,觉得自己厨艺还不错,以后想自己开店,可苦于没有资金。张小三家里条件不错,不想子承父业做家里的小生意,就想自己出来折腾点事儿。这一听王小二想开餐厅,张小三可来劲了,和王小二一合计,他出钱,王小二出技术,又拉了个同学赵小五,做营销,搞渠道。于是,三人一拍即合,开餐厅!
张小三从家里拿了80万投进了这家餐厅,他出钱,出钱的是老大,占了60%的大股,王小二是大厨,负责炒菜,这个也很重要,给了他30%的股份,赵小五是做营销的,给了10%。
餐厅开业后,因为王小二的精湛厨艺,吸引了很多的回头客,很多星级酒店才能吃到的精美菜品,在他们的店里也能品尝到,再加上赵小五的精准营销,这餐厅的生意越来越红火了,那股东们,当然也是高兴的分红啊分红。才一年半多的时间,张小三就收回了自己的投资成本。
可干到了第二年结束的时候,王小二的心理发生了变化。他觉得,凭什么我一铲一铲的在厨房里干活,他张小三平常就在店里逛逛,还有那个赵小五就动动嘴皮子,不都也照样拿钱。当股东好,当厨子不好,太累了。反正有股份,就可以分红,我有股份,我不要炒菜了!让重新找厨师炒菜去!
这下可好了,本来开这家店是基于王小二的炒菜的技术,这个技术具有不可替代性,很多客人都是冲着他来的,但现在他不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