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e it your rule to disagree without being disagreeable. 我很喜欢这句话,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觉得这句话透露着一股做人的讲究劲儿。
这句话像是在说“我不同意啊,但我也不讨厌”。“我有我的看法,也愿意听听你的啊”。“我想我是正确的,但那不会是通过贬低你的言论来证明”。
如果以这句话为规则的话,应该既能够保证自身思维的理性,也能给予他人最基本的尊重,更能最大程度的优化讨论环境吧。
换个角度来想,为什么要讨厌呢?
一方面来讲,我有太多的词汇可以用来形容对方所提出的观点:“明智的,思路明确的,具有可行的,有待商议的……”,“略有欠缺的,仍需完善的,缺乏可行性的……”甚至是“迂腐的,错误的,恶意的,无方向性的……”我完全想不到讨厌这样一个主观词汇能够比上述任一词汇更客观清晰的表达我的想法和建议。换而言之,我认为当我认真的听了他人的观点后,这些词汇都可以更加清晰准确的表达我的意见,而非一个“讨厌”概括。
另一个方面来看,“不讨厌”本身也总让我觉得透露着一种“对别人过多干涉和评价的冲动”被自身所管制了的感觉,很小爷,很有范儿:
“爷不中意,但爷没说这是个坏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