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女儿行
唐代:王维
之三
春窗曙灭九微火,九微片片飞花琐。
戏罢曾无理曲时,妆成祗是熏香坐。
城中相识尽繁华,日夜经过赵李家。
谁怜越女颜如玉,贫贱江头自浣纱。
译文
他们彻夜寻欢作乐,窗上现出曙光才熄去灯火,灯花的碎屑片片落在雕镂的窗棱。她成天嬉戏游玩,竟没有温习歌曲的空暇,打扮得整整齐齐,只是熏着香成天闲话。相识的全是城中的豪门大户,日夜来往的都是些贵戚之家。有谁怜惜貌美如玉的越女,身处贫贱,只好在江头独自洗纱。
赏析
在封建社会中,有一种很普遍的社会现象:小家女子一旦嫁给豪门阔少,便由贫贱之身一跃而为身价百倍的贵妇人,恃宠享乐。娇贵异常;而不遇之女,即使美颜如玉,亦不免终生沦于贫贱境地。此诗所写,盖为此而发,而其所蕴含的意义却超越了诗中所写事实本身,从而使这首诗的诗意具有了很大约外延性。或谓伤君子不遇,或谓讥刺依附权贵的封建官僚,或谓慨叹人生贵贱的偶然性,都能讲得通。
全诗可分为两部分。前十八句为第一部分,构成了这首诗的主体,塑造了因遇而骤得富贵的“洛阳女儿”这一艺术形象。开头两句对“洛阳女儿”略作介绍。以冷语发端,自含鄙夷之意。下面两句说她的丈夫骑着宝玉络头、毛色青白相间的高头大马,她的侍女为她献上满盈金盘的鲤鱼片。一为侧笔映衬,二为正面描写,一虚一买,“洛阳女儿”的身价和地位显示出来了。一个普通的小家女子,朝夕之间竟身价百倍,原因就是嫁给了一位颇有身份的“良人”。
遇者则贵、不遇者则贩的人生感慨,暗暗含在其中。“画阁”以下四句,写“洛阳女儿”住在红桃绿柳竟相掩映的画阁朱楼,出门坐的是用罗帷遮护的七香车,回来的时候,用宝扇遮面,被接入九华帐里。至此,“洛阳女儿”的饮食起居已见一斑。“狂夫富贵在青春”到“不惜珊瑚持与人”,连续驱使典故,插入对其丈夫的描写;结构上照应上文“良人”一句,将诗意补足。其夫正当青春年华,身享荣华富贵,意气骄奢,甚于晋代巨富石崇;丈夫亲自教她跳舞,其怜爱之情,一如刘宋汝南王之干爱妾碧玉。“不惜珊瑚持与人”,用石崇与王恺斗富一事,将“良人”骄奢豪富之态现于纸上。这里所描写的是“狂夫”之相,但细玩诗意,却是借“狂夫”之相,以形“洛阳女儿”的娇贵之态,貌似游离实则还是为写“洛阳女儿”而驱使笔墨的。随后,顺接上面的“自怜碧玉亲教舞”句意,迤逦而下,正面描写“洛阳女儿”在九微灯约光晕里,在雕花的连环形窗下,通宵达旦,歌舞不休。这里特别点染了灯花燃尽而扑窗乱飞的一个细节,暗示“洛阳女儿”通宵沉醉于狂歌狂舞中,直到天亮,九微灯才熄灭,这里以九微灯入诗,无异是把“洛阳女儿”与王母同化为一体了,从而为“洛阳女儿”披上了一层高贵的外衣。其富贵之相,借典故婉然传出。“戏罢曾无理曲时,妆成只是熏香坐”,写“洛阳女儿”戏乐已毕,无暇练习曲子;打扮好了,依炉熏香而坐。“坐”字,仿佛见其慵懒之态和空虚无聊的贵族生活。下面又拓开一层,写“洛阳女儿”出入贵戚之家,奔走权门之内,虽语不涉讽,但讽意存焉。
诗的最后两句为第二部分。诗人把笔锋猛地一转,描绘出一幅貌似孤立实则与上文融浃为一的越女浣纱的画面。美颇如玉的越国女子西施,在她未遇之时,身处贫贱地位,只好在江边漂洗罗纱。“谁怜”二字,一贯到底,造成快速的节奏和奔流的诗意,表达了诗人对不遇者的深切同情。其中也不乏感愤不平之气。
全诗描写了两种人物形象,一贵一贱,一奢靡,一穷困,各成独立的画面,却又相反相成地统一于全诗中。写法上,前一部分以繁笔铺张扬厉,穷形尽相;后一部分以简笔淡然点染,意到即止。一繁一简,繁简各宜。诗中有讽刺,有同情,有慨叹,而这又深深地隐蔽在文字背后。
此诗题下原注“时年十六”,可见是诗人早年得意之作。诗题取自梁武帝萧衍《河中之水歌》“洛阳女儿名莫愁”,用以概指当时贵族女子。全诗写豪家女子无比娇贵逸乐的生活状况,从容颜之娇美、住宅之富丽、饮食之珍奇写到夫婿之豪奢、交游之高贵,极尽铺排渲染之能事。其中季伦,指晋代石崇,石崇字季伦,以骄奢著称。赵李,指汉成帝后妃赵飞燕、武帝时李夫人,此代指皇亲贵戚。诗的最后两句猛然转折,以如玉越女江头浣纱作对比,在强烈的反差中突现主题,使前面的华丽描绘一下子变为对贵族生活乃至社会不公的冷峻批判,其蕴含思想之深度与批判之力度,在王维诗中甚为罕见。
王维(701年-761年,一说699年—761年),字摩诘,汉族,河东蒲州(今山西运城)人,祖籍山西祁县,唐朝诗人,有“诗佛”之称。苏轼评价其:“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开元九年(721年)中进士,任太乐丞。王维是盛唐诗人的代表,今存诗400余首,重要诗作有《相思》《山居秋暝》等。王维精通佛学,受禅宗影响很大。佛教有一部《维摩诘经》,是王维名和字的由来。王维诗书画都很有名,非常多才多艺,音乐也很精通。与孟浩然合称“王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