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过一个男生。
他坐在我的前面,经常上课睡觉,考完试才来问我基本概念。
我通常不会非常认真地回答他,一是觉得他该为自己当时的怠惰付出代价,二是,想看他因为听不懂题目而睡觉时的身影。
他的肩膀很宽,腰肢被校服浅浅的显出轮廓来。衣袖处露出一点手踝,并不算白皙的皮肤在灯光下有种年轻活力的感觉——那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在夏天的空气中流淌着一丝丝,一丝丝的汗。
我凑近了看,仔细的看,看得入神却顾忌着其他同学而不能牵起他的手落下一吻。
说来奇怪,当时的他就坐在那里,撑着头背对着我,悄悄睡着,时不时呢喃嘀咕些梦呓,就不可思议般的让我感到安心。
我努力的想要让他注意到我,努力的让他和我的关系变好。我忍耐着,忍耐他的火爆任性和无知,忍耐他叛逆期特有的古怪,忍耐他不求上进的态度。我一次次的在心里发誓“绝对不要理这个混蛋了”,结果还是抵不过他送给我的一瓶三块五的饮料——哪怕我知道这是因为他觉得这口味不想喝才随便丢给我的。
我想,我是喜欢这个叛逆感很强的少年的。就算他抽烟,喝酒,认了无数妹妹,不懂感恩,沉迷游戏不求上进……就算,他当时有女朋友。
我依旧,喜欢着他。
他喜欢写情诗,写完之后发给他的小公主。他常常把诗写在纸上,把纸丢给我,让我帮他一起写。
那时我大概真的很蠢吧。以为他这是在变相的承认,我在他的心中已经有了一席之地。
大概某种感情从心中满溢而出时,无需刻意控制,这种感情是会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来的。
我向他告白了。不出意外的,被拒绝了。令我意外的是,他比我想象的,更混蛋。
微抬着下巴,挑着眉看着我时,眼角毫无保留泄露出来得意的,傲气的,令人不爽的笑。像是居高临下的君王俯视跪拜在他脚下的罪人的笑。我这才发现,他原来也会有那么丑的时候。
他原来,也会露出这种恶心的表情。
我那天哭了,借着一件小事而哭泣着。我不知道我在哭什么,可能在哭我心中那个叛逆而直率的少年的死去,可能在哭我白白浪费了的六百多天,可能只是单纯的被拒绝后的不甘与自我否定。总而言之,我对他的感情逐渐的少了。
但让我感到最难过的,是他开始对我不耐烦,开始以一种“已经得到了所以怎么对待都没关系”的心态面对我。
那天,他强硬的将装纸的长筒从我手中硬抽出来,粗糙的长筒表面因摩擦力的作用而划伤了我的手心。我握起通红的,手心开始渗出血丝的手,握成拳头,在他的后背狠狠锤了一击。
他愣了,几秒钟后,他充满杀气和戾气的盯着我,将我的桌子掀翻。而我,拿起桌上的圆规,在他将我的脑袋压在墙上时,在他的手臂上用力划下一道痕迹。
我听见针尖划开皮肉的声音,听见他粗重的喘息,听见我的脑袋撞到墙上所发出的声响的细小回声,听见脑内呜鸣般尖锐的噪音,听见我的心在乱跳,听见我颤抖着,而坚定的说着:
“人渣。”
我的初恋,以偷窥开始,以暴力事件,险些被记大过结束。我明白这是在邹游自取,明白这是命中注定,明白我与他本就有缘无分,无法强求。
我只是在祈祷着,他不要想起我。这会让我感到恶心。
比起他,那个人渣。我更喜欢追忆当初喜欢他的那段时光。
我隐约记得我上课时似乎听老师说过——或是在网上看到过。英文里有个词叫做crush。如果查字典,这是“压碎,碾碎,压垮”的意思。后来我才知道它所为名词,还有一层意思,是“短暂的,热烈的,但又羞涩的爱恋”。比如I have a crush on him,意思就是,我曾经热烈的,羞涩的,但又短暂的喜欢过他。
我写下这段文字。以追忆我当初,对他的一腔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