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基曾说过:真实的十分理智的友谊 是人生最美好的无价之宝。幸运的是 我也有这样一个无价之宝。她是我发小 我俩认识已经12年了。
她妈妈和我爸爸是同事 这就是最初我们认识的原因。四岁的时候 我们第一次见面 是一个英语班 然后就一直到现在。
12年的时间 说是没有个小矛盾什么的 那自然是不可能。但我俩的性格貌似天生就是互补 我活泼好动 她沉稳踏实。小时候我带着她调皮捣蛋干尽了坏事 都是她给我背的黑锅 以至于到现在 只要我说我是跟她出去 我妈从来没有反对过。
中考的时候 我俩考到了不同的学校 按理来说 只要不联系 就会越来越远 直到最后完全陌生。我记得特别清楚 那天我准备旅游 在去机场的路上 收到她发的QQ 然后当场泪奔。T^T
准确地说 她是我的底线 我可以有很多很多朋友(事实上我确实有很多)但我不能没有她。她曾经对我说过 等到她哪天结婚了 我一定会是她的伴娘 我说好 你也是。然后两个人又开始一起犯起了花痴 我说我要嫁吴世勋 她说她要嫁鹿晗 你看 我俩连老公都是一对呢。
哦说起偶像 我不得不好好吐槽一下她。从大家陆续有喜欢的明星开始 她就开始了她的追星之路。我曾经为她专门制作过一个表格 名字就叫“XXX喜欢过的明星”列举下来 足足写满了一页纸 于是她也就不好意思了 把纸撕了 说以后再也不换偶像了。当时她喜欢的是羽泉 到现在不过一年多 她又粉上了鹿晗和杨洋。
不过话说回来 她的文笔也是真心棒。估计是狗血言情看多了 从小她就能写出来那种贼美贼美的句子。然而这货用她那超出常人的文笔 全tm给她的偶像写了同人文。bl腐文我都不忍心挂 挂一篇写鹿晗的吧。
一直到现在 她还在不厌其烦地追着她的星 还说一定要去看一场他的演唱会。我估计她这辈子都摒弃不了追星这个毛病了。
因为家住得近 所以我每次约不到人就约她 从跑步到划船到买衣服 只要一个电话 她立马就能出来。最重要的是 我妈从来不反对!还记得暑假的时候 我俩在骡马市逛到大半夜 提着大大小小的兜回家 我妈硬是一句话没说。她说她跟我逛街感觉最好 我说我也是。
我自理能力极差 她又很会照顾人。所以每次出去呢 都是她一个人忙前忙后 然后我自拍一张 负责收尾工作。
前两天我俩又出去逛(其实是shopping)从大早上 逛到了大晚上 把整个西安转了个遍 就为了买一条小裙子。回来的时候 我俩都累的脚都抬不起来了 只能劳烦她妈妈接我们。回家的路上 她妈忽然对我们说 你俩算是青梅竹马了吧。我一愣 然后笑了。是了吧 从小玩到大 互相嫌弃 又不离不弃。我说就是 要是她是男的我肯定嫁她 她也笑了 说她又不一定娶我。
后来我俩谈论大学去哪 她对我说 不管我们去了哪分隔多远 都一定不要断了联系。我俩一向打打闹闹 她那次也是出奇的认真 倒是把我吓了一大跳。不过玩笑归玩笑 认真思考了之后 我还是答应了她。
4岁相识 16岁我写下这篇 不知道下一个12年 我还会不会看着我曾经写的文章傻笑。希望到时候 她就坐在我的身边 看着我 然后一脸嫌弃地把我推开 忙着去追她的明星去了。
世界这么大 回忆那么长。何其有幸 我能遇见你。
你若婚纱及地 我定盛装出席。谢谢你 我的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