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企业必须做的事,但又往往难以成功,其中有四方面的常见陷阱。
一是战略方面:或者只认为大的颠覆性创新才有意义;或者在小处不断延展产品,反而让公司变得过于复杂。颠覆性创新的因为其与原业务的天然冲突,与企业原有的组织结构不协调,很难在企业内部实现。相对有层级的创新,越底层越容易接受。但也要注意不能为创新而创新,简单的延展企业现有的产品并不能称为创新。
二是流程方面。企业原有的流程针对成熟业务的。越是成功的企业原有的流程越有效,但有效的反面就是限制了前进的方向,凡是不符合这个流程的就无法成行。所以创新性的业务必然不能以原有的流程\考核方法来进行衡量。
三是结构方面。为了避免是流程方面同的错误,企业可能会将创新部门单列出来,和原有业务进行隔离。这也会造成新旧之间的冲突 。任何创新都会造成利益的重新分配,旧势力会拼命在萌芽状态消灭创新,所以必须要能使相关方得到新事物的利益。团结大多数才是取得胜利的常态。
四是技能方面。创新特别是技术方面的创新,很容易让优秀的技术人员进行领导。但我们不是机器,只讲效率不论公平。虽然效率的变化是无法抗拒的,但创新在初期的效率可能并不明显,而且可能要依靠其他部门人员的配合才能显现出效率,因此,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是创新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
总结不足是相对容易的,但这最多只是必要条件,没有会使创新遇上更大的阻碍,有了也并不能保证创新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