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335 骆涵
近日,深圳市某小学副校长胡红梅抄袭事件又将学术造假这一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学术造假是一个从未停止的话题,科研产品的侵权或者学术论文的造假,学术造假现象在社会上比比皆是,似乎每隔一段时间,学术造假这个话题就又重归于公众眼前。不免让人心痛的同时我们不禁想,何时这一令人诟病的行为才能消失呢。打击学术造假,还需多方共同努力。
作为学者,应该端正心态脚踏实地投入研究。胡红梅抄袭别人的合法原创作品并出版成书这一行为让人不禁联想到2006年的“汉芯事件”当时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的陈进从美国购买了一款芯片,雇人将上面的标志磨掉之后重新加上自己的标志取名汉芯一号,并借此在学术论坛上披荆斩棘,揽获不少奖项直到最后被人举报侵权。无论是胡红梅还是陈进,这些事件背后折射出的是学者们的版权意识薄弱。抄袭得来的都是别人的光辉,这种借别人的光发扬自己的行为可谓利令智昏。摩路瓦曾说过“一个人如果不能脚踏实地地去做,那么所有希望的一切就会落空。”想要成为一名有所作为的学者,最根本的是拥有一个端正的心态,树立良好的版权意识,坚持脚踏实地做自己的研究。
从社会和新闻工作者这一方面分析,求真务实,拒绝“神化”学者。随便网上一查就会发现胡红梅名师的头衔不少,但是作为教育界的知名人物,这一抄袭事件一出,胡红梅的形象一下子一落千丈。同样,在2014年日本著名的小保方晴子一案中,她在《自然》杂志中表示自己发现了能简便培养多能干细胞的方法,在日本新闻炒作下她被推上神坛,甚至被称为“日本的居里夫人”。结果后面的调查显示,这只是一起学术丑闻。撕破造假者们光鲜亮丽的名声外衣,底下并没有一个配得上的内在与能力。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在介绍学者宣传某一科研成果之时,要做到理性宣传,切忌只是给学者裹上一层徒有虚表的包装纸,将其捧上神坛。而社会里的公众则需要加强自身的辨别能力,理智看待学者,不能只是一味地仰慕,还须做好一个监督者的工作。
除了学者自身努力与公众的大力监督这味药引,政府的相关法律的出台与完善是不可或缺的一记强心针。从2016年学术不端行为只限于网上通报批评的较轻处罚,到2019年10月出台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相信今后会有更明确与完备的法律来共建良好清明的学术研究环境。
学者们的心态端正是根本,公众的监督是保障,在严肃惩处学术造假的法律体系不断的完善之下,有了法律的保驾护航,真正有心科研的学者一定能更加安心做研究,学术的造假事件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