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喜欢回顾往事,失意时想想过去的辉煌,成功时又忍不住惦记从未经历过、未完成的那些遗憾。是的,人类仿佛天生就是矛盾体。如果你也曾被这本书感动的一塌糊涂,也激动得语无伦次,或许能够原谅我不知所云的文字。
时间让我们记住日子是往前过的,但它时不时又要提醒那回不来的昨天。童年小心翼翼,恋爱羞涩懵懂,婚后多挫,仿佛什么都无法圆满。他从来没有漂亮地完成过什么事情,他不会和同事搞好关系,不会巴结上司,不会处理家庭问题,不会组织或者放弃那些追随他的人,就连好不容易一直坚持似乎就要成功的朝圣之路也要放弃。就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不觉得结局是一种救赎,他依然没有拯救任何人,甚至他自己也是被朋友爱人所拯救。一路窝囊到底,却触动我心。
这几十天,让他明白的是爱情,是友情。让他明白,生活可以是两个人手牵着手一直往前走,也可以一个人享受孤单,接受失去的痛苦。他明白他以后要做的就是珍惜。
如何算得上精彩,他连上报纸出名的权利都能被抢走,干了一辈子销售的工作,平庸了大半时间。但他如何能不算得上精彩,经历这么多依然没有放弃自我,依然心地善良,依然秉承希望,依然有人陪伴。
发现所处的生活,就是一个人的朝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