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度以为我是一个足够聪明的人。“宁与智者争高下,不与傻瓜论短长”是我曾长期信奉的“哲理”。但不久前我却发现,我所谓的聪明真是狭隘的可以。
什么可以成为“聪明”?如果一个人智力是较高的,思维是够活跃,是善于钻营人情世故的,外人常称之为“聪明”。这类聪明人常具备一些共性特点:谨慎、圆滑、善察言观色、善于明哲保身,总是能够成为圈儿里比较“可靠”、“耐撕”的人。他们时而诙谐,时而勤快,时而用心,时而投机。大概,他们最初的动机都很单纯。江湖纷争,历来有之。人所在处,皆为江湖。他们无非是想在这个繁杂的环境中,占稳一席质地,并不受圈儿人排挤;如果说是有所企图,那也许是他抱有野心,想择机借人之力,谋求个更高发展。这种初心,难言错对。但时间一旦长久,就难免会变了些味道。试想,如果一只狼始终狼与狗的角色中穿梭,他最终会变成怎样?答案很简单:他不再像狼一样具备攻击性,也不始终不会像狗一样忠诚。他像狼的那部分,将警觉演化成了猜疑,将灵活演变成了狡黠,他那种吃肉的本性也跟着一起退化了,因为他总是在看到猎物时疑神疑鬼,最后畏首畏尾,不了了之。而像狗的那部分,不再令他满足了。忠诚换来的只是骨头,换不来关怀与拥抱;憨厚换来的或许只是使唤、欺压,却还不得不继续摇尾乞怜。他无害的表情下,无意间已经备好了利齿。这时的他们,时而狂妄,时而卖弄,时而凌厉,时而压抑,时而仰天长啸,时而低声吠语。他长时间地穿梭于角色转换之间,最终他也再也看不清自己究竟是狼还是狗。直到有一天,他的脖子上被人挂上了项圈,这时候是狼是狗都也无所谓了,因为不管怎样,他都成了别人的玩物。聪明人可能到最后都想不通,我如此地游刃有余,怎么会落个如此下场?其实答案很简单,殊不知当他们第一次交出自身的身份之时,就注定了必然的结果。
人类之所以创造了文明,是因为他们学会了玩儿火;不同于飞蛾扑火,玩儿火却更危险,因为麻痹大意,始终会引火上身,而此时他们是非自愿的。聪明人都喜欢玩儿火,因为够刺激,够“牛逼”。而玩儿的代价很高,最后的最后,他们常常死于不懂分寸。
这里,“分寸”就引出了智慧的内涵。怎么来定义智慧?笔者觉得缺乏具体的显性特征。孔夫子创建儒家学说,是入世智慧;老子诠释道学,是出世智慧;诸子百家,传道受业,是体感智慧。诸葛孔明,运筹帷幄,是智者智慧;愚公移山,持而恒之,是愚者智慧。智慧有百样面孔,却又万变不离其宗,其根本就是个“分寸感”。这个“分寸感”就是规矩、是方圆,也是一种“边界”。这类“边界”属于自我,也属于他人,不允许随便逾越。如果无法守住“边界”,届时丧失的将不仅仅是“自我”,更会是所有的平衡,结果将一发不可收拾。
偏离“分寸”有极大的刺激感和满足感,但一不小心就可能玩儿成精神分裂。如果仅仅烫了手的侥幸,还是无法抑制住玩火的冲动,那么就请你尽量远离火源。掌控自己始终比掌控别人容易许多。
写罢,从头读了一遍,不禁吠语:瞧瞧,“聪明”人又卖弄了些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