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F郁郁寡欢的叫我、W、Y三人去楼下的必胜客。
F是个心直口快的女子,江湖仗义,会为最好的朋友两肋插刀,但最后却被最好的朋友插了两刀。
说多了都是泪,F开头说了一句话,后面竟嘤嘤的抽泣。我们三个被惊呆了,她那么没心没肺的一个人竟然会流泪,我们面面相觑,谁都不敢开口讲第一句话。
我忍不住,问她,究竟怎么了?
她头也不抬的大声的醒了梨花带雨夹杂的鼻涕,像只耀武扬威的公鸡,抬起头,不屑的说,她要离婚了。
接下来,更是我们四个人在一起少有的沉默,往日会相互打俏,会相互寒酸,但自听到离婚二字,竟都低了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觉得,我就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任何时候,只要我看不下去的,我都会出风头,就像此刻,我们四个人之中,又是我点燃了即将爆发的炮火。
从这一次开始,F愈发的疯癫,愈发的出言不逊,对那些同事,对那些路人,许是她的内心受伤了,采用这样最低级的方式发泄。
又过了几日,F请假了,我们三个相约去看看她。
见到她的时候,她在一间租住的房屋里面,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或者可以说只有一张床,可以容纳她和她的小李哥翻云覆雨的一张双人床,或许她的小李哥还跟别的女人一起滚床单的一张破旧不堪的床。
我惊得说不出一句话。
跟F一起收拾衣物的还有F的闺蜜。
第一眼,就看出那是个烟花女子,脖子上的草莓印那么张扬,有些人只看一眼,就不喜欢,从心底里不喜欢,很反感。
F跟我们讲着她闺蜜的仗义,比她更甚的江湖义气,为了她,抛家舍业的陪着她奔波,无论是从金钱还是精神,听F讲着,被神乎其神的闺蜜,竟然在我们都劝她慎重考虑离婚的时候,怂恿她离婚,而且是净身出户的离婚。
又隔了些日子,F打电话给我,知道了她心心念念的小李哥给她的女儿找到了新妈妈。
这个新妈妈是F的闺蜜,是曾经怂恿她离婚的闺蜜,是跟她走南闯北、行侠仗义的闺蜜,这个闺蜜住进了她的新家,让她的女儿喊她新妈妈。
我又想起了初次见她闺蜜时,她脖子上的草莓印,那应该是跟小李哥约炮的时候留下的痕迹。
那个所谓的闺蜜,让F变成了怨妇,却再也没有了江湖道义。
是的,F离婚了,也后悔了,也被耍了,也被骗了。
从此,F 的世界里再也没有什么道义,再也没有什么江湖,有的只剩下了恶毒的咒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