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记

      得知二哥要外派交流后,我直接了当地跟二哥说,我想搬去你的寝室住。二哥很爽快地就答应了。可我一直迟迟没有动作起来。一看到家里杂七杂八的东西,心里顿起懒散之意。觉得只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窝,在哪儿都一样了。一个多星期后,二哥从那边打电话过来,“你怎么还不搬过去?我的寝室比你那破地方好多了,你一个人带着孩子辛苦得很,我那里小孩上厕所要方便些”。我说,“我懒得动了,明年你也是要回来的,搬去搬来的多不方便了”。二哥又教育了我一通,说是马上冬天了,你无所谓可也要为孩子想想了。想来也是。第二天,我立即打扫卫生奋然搬家。两周后,当一切妥当起来后,我才发现原来二哥这边的教师周转房比起我那个下雨天家里还漏着一地水的寝室好多了。

      来乐中已十年有余,算起来也已经搬了四次家了。刚刚毕业就来到乐中那年,因为离家远,各种的不便,而学校又没有教师的宿舍,所以学校用一间大教室接纳了我们这些新来乍到的老师。就像学生时候的寝室一样,用的也是学生淘汰下来的双层铁床。在床的周围拉上一圈布帘,就算是有一个自己的私人空间了,六个人就这么愉快地凑在了一起。初次见面就似曾相识,像久违的老友般呱呱谈笑了,好不热闹。没多久,离家近的同事也直接搬了进来感受热闹,由“走读生”直接秒变了“住校生”。寝室又多了个欢快的成员。又因为上课的教室就在楼上,我们下课后索性懒得回办公室了,寝室又变成了办公室。大家就这么热热闹闹地住在了一起,晚上还总是聊天很久都没有睡意。后来我们提来了电磁炉,电饭锅,解决了吃饭的问题,可谓是功能齐全了。放假时他们都回家后,我还是一个人宅在寝室里好久好久不想回家,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喜欢安安静静地过着简简单单日子的人。

    住了一年后,一墙之隔的医院搬走了,于是我们理所当然地搬进了那栋老得墙壁都脱落了一片片的医院里。里面的每一间房间都只有十几平米大,一楼没有四季地阴冷潮湿,二楼夏天也是酷暑难耐,用的也只是学校的公共大厕所。不过,大家都很开心,我也是,虽然我住在一楼后背最阴暗的房间里,说来以前是一间病房,有同事开玩笑说以前里面还死过人了。不过我是不在乎的,不是我胆子有多大,而是我终于第一次有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了。我开心地一个人在学校里寻遍了可用的“家具”——双层的铁床,下面睡觉,上层铺上木板,排好我的书。两张废弃的课桌,一张课桌放上我的台式电脑,桌箱里放着笔计本,笔等等的小物件。一张课桌放在窗户边堆满吃饭的碗筷。再把电源接到门口,放上一个从家里带来的电磁炉。这就是我的全部家当了。麻雀虽小,却也是五脏俱全,可以看书,可以做饭。每次轻轻打扫着落在书本上的灰尘,都会觉得自己很是享受,很是自由,家的感觉就是这样吧,可以退缩于尘世的无奈,可以不用久久地凝固笑容,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遐想,我喜欢即使是深夜了,都还可以翻着自己心爱的书本,没有人打搅我,我也不会打搅到别人。从小以来,我实现了我的第一个愿望。家,想来,就是宅起来的自由自在吧。

      更为开心的是兄弟们都住在隔壁,放学后总是烟火缭绕,热闹非凡。二哥一直是人气所聚,二哥的寝室成了食堂,我们一堆人在里面开火做饭,小小的寝室里有时候转个身都要对一堆人说“让一下,让我出去下”。我们美其名曰“交通饭店”,交通者,摩肩接踵,随意随性自然也。豪迈的二哥的口头禅是:“多一个人,不就是多一双筷子吗”。热热闹闹的一住就是好几年,期间我和好友还外校交流一年,搬出去又搬了回来。日子就是这样的,记得,以前老张喝酒时总会说,喝来看嘛。我懂他的意思,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可以预知的呢,可以确定只是我们一直在快乐或是悲伤地行走着罢了。边走边看吧,边走边感吧。我满足地从未去定义过我的生活,觉得这个小小的家就可以容下我所想的天地。我开心地过着我的每一天。

    后来,学校修建了新的教师周转房,学校的宿舍不那么紧张了,不过我和二哥他们还是住在欢乐依旧的“交通饭店一条街”。可是,有一个周末我回来学校,发现我的窗户被老鼠啃了一个洞,我慌忙检查家里,弄很大的声响想把老鼠赶跑,并快速地用东西堵上。可是接连几个星期都是这样,我很害怕。后窗外面本来就终年不见阳光地阴暗,我最害怕老鼠了,一想到有一只老鼠和我住在一起,它会鬼鬼祟祟地在我枕边跑来跑去,它会把我的书咬成纸屑,它专门搞破坏,它晚上还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让我毛骨悚然,我一天到晚的提心吊胆,每次进门都要先弄出很大的声响,我越想越害怕。几经思索,我决定搬离我的寝室,那时候也在准备和宝贝结婚了,也想一家人住得宽敞些。经过几次的协商,我搬到一栋六七十年代修建的红砖楼,还算比较宽敞明亮吧,毕竟是三楼了。

      决定搬家后,我又发挥了物尽其用的传统,在课桌下面横上一块木板,就可以当鞋柜了。用一张朴素的床单钉在墙壁上,既可以挡住墙面掉落的墙灰,又可以美观。抬来别人准备卖废铁的火炉,家里有了温暖。我还买了一个小小的沙发,一个冰箱。越来越是一个家了。然后搬来二哥画的画,家也顿感时尚了,我很是满意。那时,洁净明亮的家里,宝贝挺着一个大肚子,在家里等着我下班回家吃饭,每天都可以快速地看到宝贝灿烂的微笑。生活简单而又温馨。那时,日子也是过得紧巴巴的,家里唯一的收入就是我微薄的工资,可是,发挥万能的激情,我们还是用最简陋的方式,过成了最幸福的日子。那几年,是我这生最幸福的日子。

      我一手的好厨艺更是表现得酣畅淋漓,连自己都很是得意自己。老杨,二哥和好兄弟们每次上来吃饭,也都会说,你还要怎样哦,这就是家的味道了。只是,每每下雨,冰箱就得移来移去。这个简陋的家,一住就到了现在。岁月如梭,光阴渐去,也改变了本来就应该改变的好多东西。二哥说,你看那豆芽菜不都是长得一模一样的吗,可你把他们放在地里,它们就会不一样了,有的可能几天就死了,有的则会枝繁叶茂结出黄豆出来。渐渐地,我的同事们许多都调走了。尘世繁花似锦,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美好中。而我这棵弱不禁风的豆芽菜却总茫然若失于荒园的残酷风雨,惧怕于笑脸相迎的你争我夺,懦怯于世间约定俗成的美好。用宝贝的话说,是我自己不思进取。后来,宝贝也走了。

      唯一不变的只是二哥无论搬到哪里,我都会到他那里撑饭。只是已没了心情打理我的家,家里也开始渐渐地乱七八糟不堪入目。喝醉了就睡,睡醒来被子一蹬就走了。无心做什么改变。家本就是这样的吧,有希望的时候,想拥有的时候,就会满怀憧憬,就会觉得缺点什么的必须要去尽善尽美,好让所有的在乎,都十分满意。而当某种东西随时光而逝,当原本设定好了的人生轨迹事与愿违地改变了以后。总感觉连自己都是多余的,不需要那么多累赘,只想让自己停滞下来,然后在不知不觉中让荒芜蔓延下去。任由杂草丛生。

      当决定把蕴儿带在身边,其实,我自己在心中鼓励了自己千万遍。我一定能行的。毕竟一个人要上着似乎没有固定作息时间的班,又要照顾小孩。怕做不好。一段时间下来,也还好吧,蕴儿其实还是很懂事的,他只是不知道怎么和小朋友们交流而已。最近胆子也大了点。还没有搬家的那几天,他连楼都不下,只愿一个人在家摆弄着几个玩具,也一步都不让我离开视线。搬过来后,他会开心地说这里是他的家家了。每天都要去看看老杨养在门口的“鹦鹉波利”无数遍,蕴儿总是这么称呼它。有一天他还成功地邀请小朋友来家里和他一起玩。只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要捏着他的小手才能让他不会有害怕。每天,早上送他上学,然后回来上班,下午接他放学,做饭,陪他做做游戏,十点过后他睡了以后,我就有了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了。虽然非常累,不过还是开心的。日子正在慢慢地回到本该是的样子。虽然大多时候都是做得不足,并未称心如意于所有人,可工作也罢,生活也罢,本就是尽力而行,得此而失彼。

    人到中年,只要在自己营造的家里开心就好了。也才慢慢领悟到,其实家是一个起点,并未有了家,就理所当然舒适地到达了幸福的站台。人生诸行无常,有富贵必有贫贱,有华彩必有落魄,有幸福必有悲哀。家也并不是要等我们所臆想的华丽和完美实现了,才算是生活的开始。清晨,从熟悉的味道中醒来,家能给予勇气面对繁芜的每一天就好。竭尽全力做好什么,累了也会微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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