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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一名图书编辑的日子久了,接触的与写文有关的人多了起来。
也不知是哪本书上看到的一段话,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在这个时代中,有两件事是最不挑人的,这两件事分别是拍东西的和写东西的。这两个行业随时可以进入,也随时都可以离开,似乎不存在门槛,是个人都能随便出入,来的人热热闹闹的来,又黯然神伤的离去,新的人又来了,一波又一波,从不停歇。
写文这个行业人数庞大,所能写的东西在这个信息泛滥的时代也更是不计其数。有位作者在微博上开玩笑说“这个时代不缺写文的人,但却看文的人,所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也。”
在我刚入行时,认识一个叫墨墨的作家,墨墨大学学的是英语,工作后顺理成章成为商务白领,每日出入高级会所,走在时尚潮流前头。但出人意料的是她在某一日,开始发现自己对于文字尤其是对于写故事是十分喜欢的,于是乎,她就开始在工作之余,慢慢写东西,她写的第一本小说,是在五年以前。
五年过后,她最终决定,辞掉工作,开始专心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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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每个写文的人都有一个终极目标,那就是希望有朝一日一举成名,写一本畅销书。
你说这是梦想是初心也好,还是说是贪慕虚荣也罢。但“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理,“不想写畅销书的作家也不是好作家。”写文的人,初衷很简单,无外乎心头有了那么一些东西,想要将其表达出来,甚至于看见周遭的存在没有那么契合自己的想象,于是乎,就想在自己的文字里创造另外一个世界,一个自己所能主导所能操控的世界。
甚至于,对有些人来说,仅仅只是想“写一个很厉害的人”。
我认识一个作家,十多年前开始写文。
当年写文的人还是比较少,年少时他一举成名,从此就以文为生,写了十多年,写了几十本小说。身边的同时期写文的人早已成为百万畅销书作家,甚至于,很多后起之秀也奋勇直追,名声和书的销量早已赶超于他。
但他依旧还是在写,他自嘲自己是个“红不起来的作家”。自嘲完毕后,他依旧拿起笔杆子,继续写一个又一个故事。
多数人所不知道的是写文是一件很费心力的事,尤其是写长篇故事,那么多人物和故事,都凭着作者的一支笔串起来,写文的人,通常或多或少的将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于作品之中。唐代的诗鬼李贺惯常状态是骑车一只毛驴在路上走着,他的背上背着一个背篓,一旦心有所感,就会马上掏出纸和笔,然后写下来。外人都叹他的诗“其为仙语,为李白所不及”,而他母亲看后,却发出“我儿之诗,乃呕心沥血所作。”的感叹。
我曾好奇问那位写文写了十多年依旧不火的作家,我问他“为什么还要写下去”。
他淡淡一笑,一笑过后,他说:“已经做好了一辈子都不会火的打算,几次想要搁笔,但是写了这么多年,写文早已成为一种习惯,一种难以割舍的习惯,好几次终于下定决心,打算愤而放笔,但第二天醒来,又拿起那只笔来,自然的就像吃饭穿衣一样,这才知道,自己内心里终究还是放不下自己的那支笔,那几个所想表达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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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近和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一块儿吃饭。
酒过三巡后,那位作家和我说一些掏心窝子的话,他说他写文写了好几十年。身边的人就像奔赴一场流水席一样,来了又走,不断的有新的人走来,又不断的有旧人离开。
他一开始还会唏嘘感叹,后来倒是看开了。
他并不悲观,他觉得这是大浪淘沙,冲刷掉的是污泥脏水,留下来的都是精华。
他还说“我从未想过要以文为生,我的作家朋友也有不少,我们中的大多数都有自己其他的职业,写文只是其中的爱好之一,就像有人嗜吃,有人爱打麻将,而我们,就爱倒腾这些文字,我们将自己的江河湖海和纯真年代都倾注在自己的文中,如若幸运,还恰好有人喜欢,那就共同去走一遭,就算无人喜欢,也并不气馁。”
或许对于真正喜欢写文的人来说,写文是彼岸花,即便无法采撷,也一直存活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