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读书,然后灵魂就不孤单

今天是世界读书日,我想谈谈我和书籍的故事。

我出生之后,头部下面枕了一本书。据母亲说,这是我们家乡的风俗。

对于刚出生的婴儿,这样有两个作用:一是书籍平整,可以把刚出生婴儿的后脑勺睡平,长大后的头骨就比较好看。二是希望小孩子能够喜欢读书,长大有学问。作为注重读书识礼的山东,这项民间风俗可谓渊源流传。

我出生时枕的书,是一本大学化学教材,很厚。是我的小姑送给我的,她是大学的化学系老师。可能我和化学的缘分就从那时开始,高中时我最喜欢的科目就是化学,我经常唏嘘道,我出生时应该给我拿一本物理书当枕头,这样我的物理没准就很牛了呢。

爱上读书,应该是很小时候的事情。记忆里父母经常会在床头摆几本杂志,晚上有空的时候会拿出来阅读。而我会抢过来父母的书,嘴里念念有词,装的像模像样。

稍微大一点会看表姐送给我的儿童画报,画报上面的字我看不懂,但是连环画我很感兴趣,经常让母亲给我读。记忆最深的就是一只叫做“汪汪”的流浪狗,情节模糊了,但一个画面经常闪现在眼前:小狗汪汪站在公交车门口,楚楚可怜的与一位收留过它的老奶奶分别,我小小的心被触动了,感受到了一只流浪狗的依依不舍,现在想起来,应该是“心疼”。

请原谅当时幼儿园的我还不懂正确的表达自己的感受,但那幅画却让我记忆犹新,带给我的触动被收进了记忆深处。

等我一年级学拼音学认字后,我便开始囫囵吞枣的读带着拼音的童话书,例如《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等等,拇指姑娘、豌豆公主都让我时常沉浸在公主的世界里,仿佛自己也是一位有着惊险经历的公主。还有大名鼎鼎的阿拉丁神灯,神奇的世界让我向往,我总会想:什么时候我也能够拥有这样一盏无所不能的神灯。

小学的时候学校组织订阅杂志,我订过很多年的《童话大王》,郑渊洁的忠实小读者。表姐还送给我许多《少年文艺》,我有时候能读懂,有时候不太懂,但直觉告诉我这是一本好书。

家里不远处有个邻居经营着一家小书店,我经常去买书,不大的书屋用夹子把书夹起来挂在墙上。每过三五天,我就进去参观一圈,看好的书就回家和母亲说,然后拿着钱买回家,兴高采烈的读起来。

读书于我,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秘密的乐趣,这种说不清的快乐,一直滋养着我。后来这家小书店关门了,很多书低价出售,我进去挑挑拣拣,把能买回家的都买回去了,攒了很多书籍。有一次,小学图书馆捐书,我竟然把自己攒的大部分书都捐了出去,以至于二十几年过去,我已经想不起来小时候具体读过哪些书籍,也找不到留下的痕迹。但我想那些书早已经长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化为血肉筋骨,助我成长。

初中时,我喜欢读言情小说,那时候《还珠格格》风靡全国(此处暴露年龄,哈哈)。琼瑶的书我几乎都读过,还有席绢。学校门口有了出租书籍的书屋,每次会去借几本回来。大多数都是台湾作家写的各类言情小说,俗套的剧情,高富帅、白富美,还有冷酷的霸道总裁,总之,看过的人都懂。

那时男生喜欢读金庸武侠,女生喜欢读言情穿越。女生们下课会经常互相交换自己借来的小说,有些作家,写的很好,语句优美,情节精彩,我便成为他们人生经历和爱情的见证者,一起开心难过。对于情窦初开的我来说,这样曲折又完美的爱情令我神往,也培养了我积极乐观的爱情观“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相信这世上总会有那么一位翩翩少年,骑白马而来,从此江湖多了一对佳人。

很多父母觉得言情小说不利于学习,但我觉得,小时候读的那些言情小说,三观很正,基本都是男主专一,抵抗家族,抵住诱惑,只为和心爱的女子相依相守,感天动地。反而长大后现实中的爱情却令人触目惊心,多了一些残酷。我想,还好那时的我看了这些俗套的言情,没有在十几岁的时候就怀疑爱情的纯真和美好,一大幸事。


高中的时候看张爱玲,张爱玲的小说果然是更高的艺术水准了,基本上没有善终。人性的丑恶,爱情的无奈,生活的凄苦幽怨被她写了个遍。我便开始慢慢知道,原来一切的美好背后都有不动声色的缺憾。还有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勃朗特的《简爱》,《傲慢与偏见》,《巴黎圣母院》,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等等。这些书丰富了我的世界观,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不一样的人生。读书真的是个好事情,你可以自由的驰骋到别人的世界中,行走漫步,徘徊思考。

高中时我还很喜欢《读者》和《意林》杂志,每期必买,以至于我高一的化学老师,一位刚毕业的阳光男孩,经常会在晚自习前向我借新买的杂志,我们因为看《读者》,建立了深厚的师生友谊。我看完的杂志,经常被好朋友们拿去,我那时就体会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快乐。

大学时,学校的图书馆很大,有明媚的阳关和鲜翠欲滴的吊兰,房间里都是油墨的味道。我时常去借几本喜欢的书,躺在宿舍的床上,津津有味的看着。一位好友,读了图书馆几百本书,我羡慕不已,他是校报记者团的主席,文章经常见诸校报第四版,我倾慕他的才华,时常用他的成绩来鞭策自己,直到今天,我们都是无话不谈的好友。

大学时,在校学生工作处管理下的门户网站工作了几年,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才华横溢的朋友。我们自己做记者做编辑,采写新闻,制作网页,所有网站的运营包括后台技术支持都是大家共同完成,我们网站也成为“中国大学生网络在线”第一批理事单位,比肩北大“未名湖”,在十几年前,可以说很超前了。来这里的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喜欢读书,心怀梦想,一群追梦人聚在一起,心无旁骛。毕业十一年,网站不断发展壮大,新人更迭,但大家一直保持着联系,组织聚会共同探讨未来发展。网站走出的朋友,有在帝都科研所做研究员,有在腾讯做总监,有做自媒体运营,有开公司,各行各业,天南海北的驰骋,用自己的才华书写着不同的人生,精彩纷呈。读书给我带来的,不仅是知识,还有终生的友谊和美好的回忆。

工作后,因为所处环境特殊,和外面的世界接触很少。在男生多女生少的环境中,唯有书籍陪我度过那些日日夜夜。我时常拿着一本书,走到阳台上,在南国的椰树下静静的读着,偶尔看到一只小松鼠爬到木瓜树上偷果子,我便合上书观察它的一举一动,甚为有趣。碧绿的树蛙会趴在我宿舍外的玻璃上,静静的待着,我们友好的相处了四年,彼此熟悉,我时常怀疑它是小时候读的那个青蛙王子,喜欢我却又被施了魔法,等待我去拯救他,可惜我却没办法给他一吻,解除它的咒语,还他自由。一直到我离开,我都没能救下王子,虽然我也不知道,这只树蛙四年中到底有没有换过,我实在分辨不出。

在南国孤单寂静的夜晚读了许多书,像《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后宫甄嬛传》这些当年我觉得非常好的作品,后来都被一一搬上了荧幕,令我又一次像是老友重逢般欣喜的追剧起来。还有一些畅销书《明朝那些事儿》、《万历十五年》、《三体》等等,带我穿越了时空,扩宽了视野,仿佛站在了宇宙中心,拥有了上帝视角。

一转眼,工作了十一年,读书也陪伴了我那么多年。上周六的时候,和好闺蜜一起去参加了位于集美区官任村十八厝的读书一小时活动,参观了古朴大气的闽南古厝,雅致馨香的环境中读起了林语堂的文集。想起了多年前读他的《风声鹤唳》,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在十八厝的雕梁画栋中,听古琴悠扬,闻植物芬芳,结识了新的朋友,又一次和书籍越走越近。

毛姆说:书籍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是的,人生越往后走,越觉得书籍是释放灵魂,寻求未知,答疑解惑的挚友,更是安放心灵的避难所。支个帐篷,猫起来,和自己独处一段时光,哪怕很短很短,也会注入生命的活力。

村上春树说,你想要的,读书都可以给你。我们读书,然后灵魂就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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