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就有钱庄、商行、票号等,承担货币存贷及兑换业务的机构,而且在纸币发明上甚至比西方还早了600多年。
到了清末,中国在西方列强的强烈欺压下,被迫在金融领域全面“对外开放”,外国列强纷纷在华成立银行,发行以银两、银圆或者外汇作为兑现本位的纸币。
1905年,清政府以“官商合办”的形式成立了户部银行,制定章程32条,授予户部银行铸造货币、代理国库、发行纸币之特权,成为中国最早的商业银行;
1908年,户部银行改名大清银行;1909年,清政府颁布《兑换纸币则例》第19条,明确规定纸币发行权属于清政府,一切发行兑换业务统归大清银行办理,所有官商钱行号一概不准擅自发行纸币。
民国初期,民国政府将大清户部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到了北洋政府时期,北洋政府规定银圆作为法定货币,财政部指定由中国银行发行纸币兑换券,“完纳各省地丁、钱粮、厘金、关税,购买中国铁路、轮船、邮政等票及交纳电报费,发放官俸、军饷以及一切官款出纳、商民交易,皆一律通用,不得拒收及折扣、贴水,并按券内地名由各地中国银行随时兑现”——这使得中国银行事实上已具有国家银行的性质。
1913年初,交通银行可以按照中国银行兑换券章程发行钞票,因而交通银行也成为具有国家银行性质的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在其股份构成上,和当时的美联储基本一样,国有股份很低,主要以民间股份为主,是典型的公私合营。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成为当时北洋军阀政府的两大金融支柱。
其间,随着经济的活跃,许多民间或地方商业银行也相继成立,如盐业银行、新华储备银行、中华商业储备银行、山西裕华银行、农商银行、中国农工银行等,他们也可以发行相应的钞票,即本质上的银圆兑换凭证。
1935年11月4日起,南京国民政府发布币制改革公告,实施“法币”政策,“以中央、中国、交通三家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取消白银、银圆为流通货币的资格;法币一元收兑原银圆一元,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钞票数额以11月3日为限不许继续发行,已发行的由财政部酌定期限兑换成中央银行所发钞票”。
即只有四大家族所控制的中央、中国、交通、农业四家银行才拥有发行钞票的权力,其他银行纸币发行权被取缔。1935年法币发行量是45亿元,至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暴涨到5569亿元,到了1948年9月法币系统崩溃前夕,其发行量更是达到了恐怖的664万亿元,物价相比抗日战争前夕更是上涨了3492万倍!
1948年9月之后,国民政府采用金圆券,本质上仍然是发钞模式,短短9个月时间,钞票印刷量增长了1000倍!
伴随着国民党政府纸币系统的崩溃,人民币逐渐成长起来。早在1932年,江西瑞金革命根据地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就发行了5分、1角、2角、5角和1元五种面值的银圆券,可以兑换成银圆。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总行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发行在全国解放区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券”,到1949年6月被正式定名为“人民币”。
1979年开始,中国迈开经济改革开放的步伐,为了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扶植,中央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新形势,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
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并逐步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重新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各地还相继组建了信托投资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现了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务多样化的局面。
1984年,国家将商业银行的职能剥离出去,成立中国四大银行(中、工、农、建),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专职的中央银行。
商业银行本质上说是一个企业,它的目标是追求盈利。同时,作为一个企业也应该自负盈亏,赚钱是自己的,钱赔了也就要破产。
1986年,中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组建成立;
1987—1992年,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银行、华夏银行等一系列股份制国有商业银行相继成立。
由于中央银行不直接对民众,其他金融机构也不能直接得到央行印刷出来的钱,所以商业银行也是唯一能够直接为公众提供货币的机构。
其中,政策性银行是政府建立的、特殊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监会披露,中国目前有3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5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农、工、建、交、邮储)、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华夏、招商、深发展、光大、民生、浦发、渤海、广发、兴业、恒丰、浙商)、147家城市商业银行、85家农村商业银行和349家村镇银行。
1995年3月l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撤销省级分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九家分行。
1996年,民生银行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由民营资本投资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3年,对于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国家开始实行剥离不良资产政策,并开展股份制改革最终将其上市。2010年,中、工、农、建、交五大国有银行全部挂牌上市。
2003年3月,中国首次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构成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一司、银行二司、非银行司、合作管理司、银行管理司、中央金融工委原有人员组成。其监管理念如下:
1)管风险。我国资本市场、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国有银行在资金配置上长期处于绝对支配地位,因此银行风险非常大。跟监会的职责就是坚持以管控风险为核心内容,通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风险进行跟踪监控。
2)管法人。坚持法人监管,重视对每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金融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并通过对法人实施整个系统的风险控制。
3)管内控。坚持促进银行内控机制的形成和内控效率的提高,并注重构建风险的内部防线。
4)提高透明度。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透过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和监管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