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是由著名导演罗伯特·泽米吉斯于1994年拍摄的经典作品,是根据温斯顿·格鲁姆的同名小说《阿甘正传》改编而成。阿甘在影片是一个集美德于一体的化身,他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他是一种理想化道德的象征,但又不完全是理想化的存在,更多的是人们渴望成为的一类人。
阿甘是一个弱智儿,智商只有75,但就是这么一个在别人眼里的傻子却实现了多数人可望而不可即的成就。
小时候,他在别人眼里是个傻子,没有朋友,最爱他的只有他的妈妈。妈妈总是对他说:人生就像一盒口味各异的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吃到的是什么。直到上小学时,他遇见了珍妮,那是他的第一个朋友,更是他一生的挚爱。他们一起玩,一起闹,度过了整个童年。
后来,他因为跑的快而进入了大学,大学的生活过的很快,他玩了四年足球就顺利毕业了,并且还会见了肯尼迪总统。
大学毕业后,他去参了军,结交了最好的朋友巴布。他在军队里的表现很出色,得到了长官的赞扬。接着,他又参加了越南战争,在战场上,他勇敢坚强,并且结识了丹中尉。越南战争中,他受了伤因此回到了美国,在疗养期间,他因为打了一手好乒乓球代表美国访华,成为了国际明星。
在他服役期结束后,他因为对巴布的承诺用自己的所有积蓄买了一艘捕虾船,开始了他的捕虾生涯,最后成为了亿万富翁。
有一天,他突然心血来潮想出去跑跑,结果这一跑跑了三年两个月十四天十六个小时。这是一个伟大的数字,更是他精神的象征。他不知道他开始跑步的意义是什么,但当结束时,他明白了。他想起了母亲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你得丢开往事,才能不断继续前行,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
阿甘的前半生贯穿着美国的历史,那是一个浮躁的时代,阿甘就像是他们中的异类,但就是这么一个异类,却成为了那个时代最耀眼的星。与其说他是那个时代的异类,不如说他是那个时代最正常的人,导演所要表达的就是这种思想。
阿甘的母亲在他的一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她是一个坚强的女性,她的每一句话都深深地影响着他。他爱他的母亲,当他听到母亲病了的时候,义无反顾的抛下一切回家去看望母亲。他对待朋友真诚、守信,他一直都没忘记自己对巴布的承诺,他对待丹中尉也是一样的诚恳。他用他的行动证明着自己,又感动着别人。他对待爱情忠诚、勇敢,即使被拒绝了多次,但他仍然爱着珍妮,想着珍妮。
阿甘在电影中的形象是伟大的,他一直在努力的生活。他害怕别人说他是傻子,但他究竟是不是傻子,其实从整部电影来看我们不得而知,这需要我们自己去感悟。而我认为,他不是。
阿甘的性格是有缺陷的,这从电影的开始就可以捕捉到,他是在看望珍妮的路上等车时向陌生人讲述自己的经历,这在正常人看来这人的确有点可笑,但却是阿甘的魅力所在。他不管别人的眼光,只要他愿意,他想做,就会去做,而我们许多人都只是想想就算了,但他是一个实干派。
他又是令人怜悯的。当珍妮说小福雷斯特是自己的儿子时,他特别紧张,因为他怕自己做错了什么,更怕小福雷斯特不够聪明,但当珍妮说他是班上最聪明的孩子时他才放下担心。他是令人同情的。
影片开始以一片随风飞舞的羽毛作为背景展开,又以这片羽毛结束,羽毛随风飘动落到阿甘的脚下,又从阿甘的脚下飞走,这片飞舞的羽毛就仿佛是阿甘,他漫无目的的走完了前半生,但确走的坚定,走的精彩。他心目中没有方向,但每一次成功都向他指明了方向。这就是所谓的心之所向,当之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