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说读书会改变人的骨像。
我不以为然。
我觉得婚姻才是。
早些时候,《围城》读了好几次,都无法继续。某一年婚后重读,竟然一气呵成。可见书再好,处境不到就看不了。因此说一个人的喜恶、心性乃至一切就是他的经历也不为过。
经过鲍小姐的风情、苏文纨的虚荣、唐晓芙的清纯,方鸿渐最终止步于孙柔嘉的心计——带着点仓促和无奈,把自己交代给婚姻。
不管是恋爱还是结婚,男人在女人那里,总归是多情和幼稚的。
我就是看不惯。
其实钱先生也是看不惯的。
钱先生说“这本书整整写了两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这两年,大概是他在与杨先生的婚姻里最艰难的两年吧,顶了岳父的公职后又失业在家写一部看不到希望的小说。期间心路坎坷不能外道。
所以才会有这本书渐次浓郁的灰暗,直至最后图穷匕见的绝望。
但似,《围城》的确成全于杨绛,钱钟书那时正过着娘家的日子,按照今天的规则,杨先生是享有产权的。
“照例这本书该献给她。”
可钱先生又说了一大段不献给她的话,看似有道理,其实不愿意:
“不过,近来觉得献书也像致身于国、还政于民等等佳话,只是语言幻成的空花泡影,明说交付出去,其实只仿佛魔术家玩的飞刀,放手而并没有脱手。……大不了一本书,还不值得这样精巧地不老实,因此罢了。”
杨绛们的幸福婚姻论固然骗人匪浅,但男人们的薄情也蛮伤人的。
比如慕容嫣质问黄药师:
“当日你做客姑苏,我和你在桃花树下饮酒。你借醉摸着我的脸,说,如果我有个妹妹,你一定娶她为妻。你明知道我是女儿之身,为什么要这么做?”
黄药师一句话就把她打败了:
“人酒醉之后说的话,你怎么可以认真呢?”
其实我是个句子迷,喜欢钱先生和《围城》,只是因为他偶能说出“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尽的刺,给人不期待的伤痛”这样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