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凉的秋色里,那满地金黄的落叶,到底是一种开始,还是一种结束呢?
.1.
十年之后,秦芷蕾仍然清晰地记得她第一次遇见于清辰的情形。
那是秋日的一个早晨,她骑着绿色山地车哼着小曲儿欢快地跑在临江大道的斑驳树影之间,清晨的阳光温温柔柔地缠绕在绿色的枝叶间,她想起一句话:秋风微凉,阳光正好。树上仿似长满了欢笑的阳光……
而后,转角,她被一声急促的喇叭声吓了一跳,自行车的把手在惊吓中晃了几晃,她双脚还来不及着地,车身已经径自把她带到了一边,倒在了一辆白色轿车上。
车的另一边门打开了,走出来一个白衣男子,他看是浓眉大眼,却面目可亲。他在秦芷蕾还没起身的时候,先行拉起了压在她身上的山地车,并轻声细语问道:姑娘你没事吧?
她惊慌失措地起身站稳,四顾周围最后定睛在白色轿车的车门上,一道明显的划痕刺痛了她的眼,她兀自叹息了一声:OH,MY GOD!回头对着那白衣男子连说了几声对不起,从背包里抽出来一张自己的名片,双手奉上道:先生,这是我的名片,您看我弄花了您的车,到时候要怎么赔偿您打我电话吧。
白衣男子笑容可掬地接起名片,轻轻念了一遍:秦芷蕾,清美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这名字不错。
.2.
时光荏苒,转眼半个月过去了。
正值中午下班时分,阳光正盛。突然响起的电话让秦芷蕾慢下了脚步。
“你好,请问是秦小姐吗?”
面对陌生的来电,她狐疑地应着:“唔,是的,请问是哪位?”
“我是半个月前与你相遇在临江大道的***12车主,不知道秦小姐今天中午是否方便面谈?”
因为一直在工作忙碌状态,她差点要把那次的撞车事故给忘记了。既然车主提出面谈,以她的性格自然不能拒绝,于是爽快答应了下来,约好了饭后到一念书屋再叙。
一念书屋位于临江大道北,靠着江边,小小的书屋里,书不太多,却都是秦芷蕾所喜爱类型,屋内小小的空间,错落有致地摆了些素朴的桌椅。靠近门口处还放了一个小清新的白色碎花吊篮,衬着玻璃门外影影绰绰的竹子,让人心生静美。
秦芷蕾最爱一个人静静地呆在一念书屋看着书,泡一壶花茶,听几曲李晓舟的笛子,有时候看书看累了,便开门到玻璃门外的小花园边,有一把白色的古老的摇椅,坐在花边闻着茉莉和玫瑰的芬芳,摇啊摇啊,感觉自己似乎远离了城市,到了宁静的山间。
书屋的主人元一念是个很随心的人,经常不在。每一个书屋的客人都可以是这里的主人,一切自主。这也是最吸引秦芷蕾来书屋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她正眯着双眼享受窗外爬进来的阳光,玻璃门发出了轻微的响声,白衣男子进来了。
你好!他笑着跟她打招呼,像认识了很多年一般。
她却有点尴尬地回应,毕竟她弄花了他的车,这总不能算是一件好事。
她给他沏了一杯花茶,端在他面前,正想着怎么开口时,他又说话了。
“我叫于清辰”他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张精致的名片,双手递过来。
她双手接住,迅速扫了一眼,看到名片上印着的某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某某总经理。
“哦,是于总,真的很抱歉,给您添麻烦了,您看现在我需要怎么做?”
他突然笑出了声,又把她吓了一跳,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就在她出窍的那一刻,,她突然发现他笑起来的样子挺迷人的,那一口洁白如玉的小贝牙一笑便全部露了出来,任谁看了都会产生羡慕嫉妒的感觉。
他止了笑:我们年龄相差无几,你叫我名字就可以了,我这次找你,不是为了索赔,只想交个朋友。而且,我有一事相求……
.3.
阔别三年,秦芷蕾回到这个城市第一个想到的地方仍是一念书屋。
她开车慢慢驶过曾经熟悉无比的临江大道,又到了一年中的深秋,小叶榕树的叶子像黄色的蝶儿飞舞在林荫路上,她不禁暗自感慨,虽则时过境迁,这一路的景致还是那么美。
她依稀记得是在某个夏天清晨五点多,她着一袭白色婚纱,于清辰亲自为她拍照,只为了给她一个和所有别的女孩不一样的婚礼,只因她说,这个城市里面,除了一念书屋,临江大道是她最爱的一个景致,能在这里拍婚纱照一定是美得无与伦比。
事实也证明,她是对的,洗出来的照片亮瞎了所有人的眼,在蒙眬晨曦中一袭白色婚纱的秦芷蕾或沉思或微笑或漫步的样子,青翠欲滴的树叶淡淡白色的光,偶尔飘零在空中飞舞的落叶,无需布景已然犹如置身幽雅仙境……
轻轻推开一念书屋的玻璃门,时光静止,一切如旧。元一念端坐电脑桌前,看到她微微一笑,说:回来了?仿似她从不曾远离。
她仍如往常坐在老地方,自顾自沏了壶花茶,拿起一本书,一页精美的书签落了下来。
她有几秒钟的时间竟然无法呼吸,那书签上熟悉的景致正是临江大道,而景致里的那个女子,正是着了一袭白色婚纱的秦芷蕾。
她回过神来,以为只是巧合,心中轻叹着把书签轻轻夹了回去,拿起另一本书,结果让她一样吃惊,最后,她发现一念里面所有的书签都是以千变万化的她为主题。
.4.
秦芷蕾的出现,在看似平静的元一念心里激起了层层涟漪。
在过去的那些年,家庭的一场大变故之后他开办了自己心心念念想要的书屋,从此两耳不闻窗外事,修心养性打算了此余生。书屋人来人往中,性格阳光却心灵静美的秦芷蕾是唯一能够牵扯他眼光的人,这个女孩笑起来像阳光一般和煦温暖,言行举止间不失优雅大方。说起话来亦是轻声细语,如春雨润心。他以为自己凡心已死,却在秦芷蕾出现后,每一天都会心心念念地盼着看到她青春秀美的身影。
她在,虽然静默无语,却自有阳光满屋。
这种思念,元一念从来不曾流露。表面上,他当秦芷蕾不过书屋常客,心底里,他痴望余生里每一天都能这样守着那片难得的阳光。虽然,他知道这似乎有点异想天开,因为,像秦芷蕾这样的年龄,她终会恋爱,然后谈婚论嫁,和另一个人执手厮守。
而这一天在他意料之外来得太快。他看见于清辰凝望着秦芷蕾的眼神,就知道她非他莫属。而秦芷蕾毫无设防的笑容,又莫名地让元一念的心绞痛了许久。
.5.
于清辰找到元一念的时候,形容枯槁。他开口就说:把你的书屋卖给我,你开个价。
元一念用怜悯的目光看着他,嘴里却漠然回道:对不起,我的书屋无价,多少钱都不卖。
那个时候,他已经整整一个月没有见过秦芷蕾,他不知道这女孩发生了什么事,却隐隐约约感觉她已经不在这个城市。
于清辰的出现,更加证实了他的猜测。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于清辰不说,他也不问。他只知道,一定是于清辰非同一般的伤害,让秦芷蕾选择了离开这个她最爱的美好城市。
买卖书屋的事情,于清辰整整纠缠了一个月,看到无望之后,于清辰又提了另外一个要求,他带了数以千计的书签,恳求元一念夹在书屋的每一本书里面,并许诺每个月给予所谓使用费。
那数以千计的书签,设计得非常唯美,书签里的秦芷蕾,轻灵飘逸,让元一念的眼光久久不能挪开。
面对于清辰诚挚恳求的眼光,元一念默默地收下了书签,拒绝了他递过来的钞票。
.6.
秦芷蕾是看到那段新闻后回来的。
那段新闻里,她曾经熟悉无比的于清辰躺在血泊之中,当时她与于清辰婚礼前夕腆着微隆的肚子来找她的那个女人,与一个小男孩从高塔上堕下,粉身碎骨。
新闻里说,这个女人婚后一直得不到丈夫的宠爱,备受冷落煎熬后在某天以厉刀相向,手刃丈夫后带孩子到本市的高塔,将孩子先行推下,然后自己随之跳下……
在那一刻,秦芷蕾彻底宽恕了于清辰。
.7.
她终于回来了,也许再也不会离开。
她发现她一如既往地爱着这个城市,这里有最美的清晨,阳光跳跃在树叶之间,叶子被金黄色的阳光滋润得像一群充满活力与灵性的孩子,在枝头变幻着青翠与澄黄的色彩。
她仍偶尔想起那个梦境般的清晨,转角处,于清辰轻声细语问她:姑娘,你没事吧?
还有她穿着白色婚纱笑着走着,双手去接树上凋落的叶子,于清辰惊呼着:芷蕾,好美!芷蕾,我爱你……
恍然如昨,
恍若隔世。
.8.
舒云的日记里用红色的笔写下了一段段触目惊心的文字:
今晚,于总喝醉了。我给他调了一杯催情水,他醉眼迷离地抱着我,一副销魂的样子好帅好迷人,可恨的是在这样的时刻,他还错把我当成他的女友,一直唤她的名字……
我知道我错了,不属于我的终究不是我的。即使我费尽心思终于让秦芷蕾离开了清辰,即使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孩子,他从来没有忘记她……
……就算我得不到他的心,别人也休想得到……
.9.
一念书屋,清晨七点。
秦芷蕾轻轻推开玻璃门,元一念微微一笑:来了?
她温柔地笑,点点头。
这个场景已经成为她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她希望从此年年月月日日如是。
秋风微凉,
岁月静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