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下来了。已经在看守所呆了五个多月的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送达的书记员询问他是否上诉,他坚定的回答,不上诉。
回首此案,感慨良多。虽然是接续前面的律师进行辩护,干了个半拉子活,但效果良好,心里充满了自豪。
当时因担任他辩护人的律师转所,不得已亲自上阵接替辩护工作。状况是被告人在律师的见证下已认罪认罚,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为八个月。会见被告人时,他由于受中间插一杠子的影响,满腹牢骚,竟然有些翻供,有不认罪的意思表示。被袭警员又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办案人员暗示必须赔偿,因为索赔金额仅仅三四千元。但受害人明确拒绝谅解,说是足额赔付也不谅解。后经与被告人及家人联系,均拒绝赔偿。因为此前曾多次与受害人联系要求赔偿曾经遭到拒绝,而且明示不会谅解,现在还有什么必要。最终决定解除民事诉讼的代理关系,开庭时原告两次经通知未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避免了经济损失和不应有的尴尬。曾经与受害人沟通看能不能象征性的用金钱表示一下悔过之意,对方当时还有点不适的嘲讽,最终可好,一分钱也没拿到,还不影响刑事判决结果。
此案的精彩之处在于:控辩双方、被告人和合议庭成员当庭观看了几个公安机关录制的现场视频。经询问这个视频此前辩护人查阅案卷时并未见到。其中一个非常直观的看到,被告人起先坐在派出所的台阶上,自言自语的数落他们到老婆开的麻将馆检查过于频繁,影响了生意,质问为什么要这样做。并无污言秽语,更未触及警员人身之行为发生。但涉案警员在走出办公室时,首先用脏话辱骂被告人,出言不逊,这才导致被告人突然起身扑向他,双方发生撕扯,互相扭打。警员年富力強且人高马大,结果是被告人躺在院子还叫嚷着,警员顺势坐在台阶上互相对喊。后来又各自去住院治疗。
这个视频片段让我在一瞬间完全改变了对这个案件的看法。我发表质证意见时明确表示,这起所谓的袭警案,真的很难成立,或者介乎于罪与非罪之间。是当事警员的不文明执法直接引起,如果能文明执法,好言相劝,决不至于出现如此后果!完全可以避免事件的发生。
在发表辩护意见时,強调为了顾全大局,为维护警察的声誉和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以及考虑到此案已经发生的社会舆论效果,被告人已经被关押五个月的现实状况,才勉强同意本案定性。但认为此案的发生,涉案警员有明显的过错,因而应该减轻处罚。尽管此前被告人已经认罪认罚,仍然有必要再减轻两个月刑期,判决六个月徒刑为宜,且可适用缓刑。
此次判决之前,法院已经委托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社区调查,但无果而终,确定有期徒刑六个月。即使如此,律师的辩护意见还是得到了充分支持,岂能不感到欣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