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同事小乌给了我两块黄油糖。
蓝色花纹的糖纸包裹着黑澄澄的糖块,在两边拧成两个忽闪的“大耳朵”,很少女心。
我是很喜欢吃这种糖的,样子虽然看起来不养眼,含在嘴里却又香又涩,忍不住咬上一口,又软又不黏牙。
独特的清香挑逗着味蕾,弥漫在口齿间,小幸福感油然而生。
上次财务室的姐姐也给过我几块。
其中有一块压模成了雕花玫瑰,很美也很大,塞在嘴里感觉却很难移动,说话就想流口水。
“这糟心的设计啊,没有实用性”我无奈的想。
抱怨归抱怨,我依旧按部就班的全部一扫而空。甜滋滋之余,又为自己的牙齿默哀了三秒钟。
翻了翻自己的办公桌抽屉,没有其他的小吃,只有半袋咖啡和奶茶粉躺在角落里默默的控诉着我。
咖啡是醒脑利器,我是轻易不敢喝的,不然心理暗示加上生理作用,我要精神到夜晚,失眠一夜。
奶茶粉我只有特别饿得时候选择它,一段早晨每天都会熬奶茶,绝对不会想到了单位再继续喝。
其他的小吃都被我在上班的间隙,默默的啃完了。
看不见,我不会想吃。看见了,留不住。
有事大厅的小伙伴饿了,一路头晕眼花的过来找吃的,我这里十之八九是什么都没有的,只能急惶惶的带着她去逛其他办公室。
次数多了,她们也就学会了先走访他处,如果没吃饱或者没找到,再到我这里来,我这是她们的最后选择。
当然,我偶尔也是带一些小零食的,扔在抽屉里,却在一伸手二伸手之间莫名其妙的就吃掉了。
而这期间的工作效率也特别高,可能是由于心情好吧。
一直觉得吃货是美称,是表示爱吃、会吃。
而我就是名副其实的伪吃货了,爱吃是一定的,会吃就不一定了。
妈妈一直说,比较之小时候一老生病的哥哥,我竟是无知无觉的就长大了。
不挑食,做啥都吃的麻麻香。
这也可能是我现在厨艺一直没有长进的缘故,自己能吃饱就行。
但有客人就难免羞赧三分钟,眼巴巴的盯着客人的筷子。
“夹啊,吃啊,快放弃一直进攻腌菜啊”我无声的疾呼,作出一副好客的样子劝客人多吃两口。
久而久之,我深深觉得在外请客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啊。
群里的止语特别会做饭,也会经常将图片晒在群里,回锅肉、酸汤鱼、胡辣汤、蛋饼等等。
都是用料丰富,色泽鲜艳,摆盘随意,让人垂涎三尺啊。
有时想交个朋友,会特别合眼缘,就是GET了你的某一点啊。
止语的厨艺的的确确是戳到了我的点,她是我的菜啦。
已经和她约好,有空就一起吃起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