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蛙声虫鸣此起彼伏,时尔低沉,时尔高亢,相互交织,和谐流畅,如小时候住在小山村里有漫天飞舞的萤火虫的静谧又热闹的夜晚。夜更加宁静了,我坐在灯下静静地读着让.雅克.卢梭的《忏悔录》。
这是一部把自己的一生及种种隐私种种观点赤裸裸地暴露在众人面前的自传体小说。读着读着,我有些激动。
卢梭小时候有着偷窃的恶习,这一恶习的养成源自于他的第一次偷窃经历。
那时候卢梭在一家雕刻厂里当学徒。他的一个工友要求他去偷芦笋换钱买食物及酒肉吃。当时卢梭只是一个孩子,为了讨工友的欢心,他去做了,结果在集市上卖脏物时被他人识破,从而被当成了小偷被师傅痛打了一顿,而换得的钱全部给了工友,他没有分得任何一杯羹。
卢梭倔强地认为自己没有错,他只是帮工友做了一件事而已。也没有人告诉他错在哪里,因为卢梭一出生就没有了母亲,从小一直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作为一个孩子,他陷了进去。为了满足工友的欲望,他继续偷窃,被打,再偷窃,再被打,一发不可收拾。
这种毛病持续了好多年,最后竟然成为一种病,即便是可以通过正当的手段获取的东西他也利用偷窃来得到,只有那样,他才能得到快乐,一种报复过后的快乐。
但他有他的原则,他从不偷金银珠宝钱币等别人认为贵重的东西。他偷窃从不是为了满足自己贪图享乐的欲望,他偷窃只是为了报复,报复打他的人,报复冤枉他的人,报复认为他是小偷的人。
我不知道小小年纪的卢梭因为内心的纠结与挣扎过着怎样煎熬的日子,持续好多年,一直到沉迷阅读才让他忘记了这一切,不再偷窃。
读到这里,我心里压抑得很,这让我想到了我十岁时的一次“偷窃”经历。
我本能地认为不能把那次经历叫做偷,我只能说是小孩子的好奇心人本能的占有欲驱使我去拿,因为这一生,我只有那一次拿他人东西的经历。那次经历折磨了我至少十年,直到我长大成人后得到自己的原谅才终于得以解脱。
那一年我十岁,是腊月间,村子里嫁来了一位新媳妇,我的一位为堂婶。堂婶娘家在大山里面,因此结婚时抬回来了好多嫁妆,木制的各式柜子漆着橙红相间的颜色,特别亮眼,一走进她的新房,就有一种让人迷醉的感觉。
虽然生在农村,但我是一个非常干净、非常文明、说话之前总是先微微一笑而且细声细语的小女孩儿。婶婶结婚没多久,叔叔出了趟远门,婶婶让我晚上给她作伴。我们两家门挨着门,于是我妈答应了。
婶婶的房间特别明亮,因为是冬天,房间里生着一盆炭火,更加暖和了。我小心奕奕地打量着这一切,一切都是那么新奇。
婶婶从新柜子的抽屉里拿出了一把亮闪闪的很厚的小刀,看样子有些份量。婶婶打开小刀,小刀立刻成了一把小巧玲珑的小剪刀,三下五除二,婶婶便用这把锋利的小剪刀把她正在纳的鞋底线剪断了,紧接着她把小剪刀收了进去,小刀立即又变回了原样。那一刻,我看呆了,世上竟有这等好东西?
紧接着,婶婶拿来了一个苹果,再一次打开了小刀,此时出现的不是小剪子,而是一把闪着光的小刀片。咔咔两下,苹果被切开了,婶婶吃一半,给了我另一半。婶婶说苹果很甜,但我却不知道它的味道,我的眼睛完全被那把刀吸引住了,怎么也挪不开。
小刀上还有一把如同弹簧一样的小钻子,一圈一圈地旋转着。旁边还有一个小启子,大概可以开酒瓶子的那种吧。我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那把多年后我才知道名字的瑞士军刀,再也挪不开了。
婶婶用完了,就把这把小刀随手放在床头柜上,而这一整晚上,我就贴着床头柜睡着。我不知道那一夜我有没有睡着,早上一睁眼,那把刀还在床头柜上放着,谁也没有挪动它的位置,婶婶已经起床去厨房做饭去了。
我的心狂跳不止,房门虚掩着,屋里就我一个人,这是我极想要的东西,我直勾勾地盯着那把小刀,拿走?不拿走?我的脸在燃烧,血液几乎要冲出我的皮肤。拿走?不拿走?终于,我飞速地下了手,把小刀装进了我的棉袄口袋里,飞也似地逃走了。
刹那之后,我后悔了!我一下子紧张起来了!我不成小偷了吗?我双手紧紧地捂着口袋,脑袋一片空白!完了,完了,全世界都会知道我是小偷了!我偷了婶子的一把小刀!我成了小偷了!无限放大的懊恼与恐惧占据着我的整个心灵,世界一下子黑暗起来。大冬天的清晨,我的衣服已经全部被汗水湿透!
婶婶过来我家了。
“我没有拿你的小刀,我没有拿,是不是掉到柜子缝里去了。”没等婶婶开口,我忽地站起来,双手紧紧地捂着棉袄口袋,一失往日的温柔,声嘶力竭地喊道。
婶婶看了我一眼,说:“那我回去再找找。”
我一下子瘫坐在椅子上,无声地哭了。我的世界黑暗了!
这再也不是一把有着极大诱惑力的小刀了!这是一条毒蛇,一条有着巨毒的毒蛇,它就在我的棉袄口袋里,贴着我的肉,钻着我的心,粘着我的手,一刻也不能离开!
我想立即把它送回去,可是不行!送回去那就完全证明我是真正的小偷了。我想立即把它扔掉!扔到哪里呢?扔到山上,万一被打柴的人捡回来了怎么办?扔到池塘里,万一被打渔的人捡回来了怎么办?挖个地洞把它埋起来,万一被一群贪玩的孩子刨出来了怎么办?只要它存在于这个地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有可能被人发现,但我又没有力量把它销毁。
于是这把小刀只能成为我的护身符了。白天我用手护着它,夜晚脱掉棉袄睡觉时我把棉袄枕在我的头上,谁也不许靠近。我千万次地想寻找一个地方把它丢掉,可是我找不到一个比我的口袋更安全的地方,只要在口袋里,只要不被人发现,就不能证明我是一个小偷。
冬天过去了,棉袄已经不能穿了,夏天的衣服太薄,我只能把这把割心的小刀转移到了我的书包里,书包里有几本书,不容易被人发现。但我从不让别人碰我的书包,哪怕是他人无意碰到,我都会歇斯底里。
我想逃离,逃离这个村子,逃离婶子的目光,逃离这个可能认为我是小偷的世界,但我无处可逃。
纠心,纠心,无时无刻地纠心!我不敢对任何人讲,它就像一块巨石压在我的心里,我快要窒息了。
秋天到了,我要去镇上上初中了,终于一周里可以有六天不用面对婶子了,终于又快可以穿棉袄了,终于又可以把那把小刀藏在厚厚的棉袄口袋里别人发现不了了。它已经快一年就贴在我身上,除了检查它还在不在口袋里外,我从来没有打开过它,我恨透至极!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的棉袄口袋已经被这把小刀磨破了一个洞!它极有可能就从这个洞里掉下来!我惊慌了!这可怎么办?万一?万一被发现了怎么办?尽管这一年来婶子再也没有提起过她的那把小刀,但这把小刀就真真切切地藏在我身上!
我得想个办法把它丢得远远的,丢到没有人发现的地方!
那是个周天,上学的路上,快要走到离家十来里地的大柳树村时,我发现前面有一片水田,水田里的水很深。如果我把小刀丢进这口水田里,别人应该不会发现!这绝对是个好地方!
于是我支开我哥说想去厕所,我走到那块田边,深深地吸了口气,把颤抖的手伸进口袋,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把这个咬了我整整一年的毒蛇扔进了那片水田的正中央!小刀落下激起的水浪一圈圈地在田间荡漾开去,它终于与大地为伍了!
那一刻,我长舒了一口气,躺倒在田边的草地上痛哭了一场,算是与过去作了告别!
可是,我依然不能与自己和解,我依然觉得所有人看我的眼光就是在看一个小偷,我发誓要努力学习,长大远走他乡,再也不要面对这一切!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事渐渐在我脑海里淡忘了一些,直到十年后完全释怀!
在我工作中,遇到了这样一桩事,一个孩子偷拿了同桌的15元钱,我立即像母鸡一样护着这个孩子,在不让任何人知道的情况下把这件事情解决了,并且把我的故事讲给了那个女孩子听。我知道,那个女孩子可能就是曾经的我。那一刻,我终于与自己和解了!我不是小偷,我只是对那把小刀好奇,我只想拥有它,只不过是用错了方式,我没有因此伤害到任何人,我只是因此惩罚了自己十年,伤害了自己十年,有可能抑郁了自己十年。十年间,我没有寻求任何人的帮助,我知道,任何人也帮不了我,除了我自己!
只是从拿小刀的那一刻起,我真正养成了高尚的品德:别人再好的东西我都不再羡慕了,不属于我的东西我再也不去多看一眼了,我只要我应该得到的那一部分。
后来,我把我的故事讲给我的学生听,讲给我的先生听,讲给我的孩子听,我只想让他们永远记住,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永远别想着去占有!
于我,这就是“偷窃”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