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苜蓿草 的第12篇原创短文
最近有些客户会问到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作用,这两天翻了一些资料、理赔案例和这个条款的诞生历史进程(详见下图):
以史明鉴 深刻领会
重点的地方提要一下:
①如果有体况未告知,保司2年后不得因此解除合同
②如果有体况未告知,2年内出险,可能会被拒赔且解除合同
③如果有体况未告知,2年后出险如果拒赔,诉讼时保司需要证明之前的体况与理赔的重疾无必然相关,但是恶意骗保或者之前有疾病确诊的除外。
目前的法律和一些诉讼官司来看,恶意骗保或者2年内报案被拒赔的居多。总的来说,如果有微体况未告知且2年内不出险,那么有一定的概率获赔,但是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朋友们还是要谨慎做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