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历5月22日,是个好日子。
因为这一天,我订婚了,还是跟自己真心相爱的人。
我的林先生。
我俩从认识到在一起,用了68天。从在一起到订婚,用了185天。在我26岁生日即将到来之际,遇到了此生最大的惊喜,也算是上天不曾辜负我这二十多年的宁缺毋滥。活了二十多年的女汉子,终于化为一腔柔情,成为了一个满满少女心的幸福小姑娘。
突然,就想写些东西,记录下我和林先生的点点滴滴。我保证不是虐狗,是撒糖哦。
林先生也许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一个很容易就让我动心的人。最初是沉醉于他柔软而温柔的嗓音,然后陷于才华,最后忠于爱。
那时候的他在我眼里,简直就是无所不能闪闪发光的大神,就是一看到他就觉得自带光环那种仰望式的喜欢。
他有浓墨一样的眉,像精心勾勒的一笔,曲折有情。明亮的眼睛,似一泓泉,一眼万年。微微一笑,眼角会折起细微的纹路,温柔而贴切。
人无完人,可是他在我眼里,好像就是完美的,即便是晒得有点黑。有时候我会逗他,你看你黑的。不过他总甜甜地说,黑黑更健康。我喜欢看他笑,笑起来,眼睛眯起来,很阳光。
记得他这样问过我,你的审美标准是什么?我说,是你。你就是我的审美标准。具体细节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他抱着我,傻傻地笑。
他很开朗,爱说爱笑,贴心暖男系,懂幽默,有他在,你永远不用担心会冷场。最关键的是,他很会撩!不管我是在生闷气或者一本正经严肃脸,他总能轻易撩到我,而且还甜的不要不要的。
林先生做饭很好吃,最初我都是叫他大厨,没在一起之前,他拿各种好吃的诱惑我,今天告诉我他做鱼,明天又来一发美食图,总能轻易勾起我的口水。我是吃货嘛,就冲着这点,这个人我也不能放过,必须下手啊。
林先生当过兵,喜欢健身,身材很好,轻轻松松就能把一百来斤的我抱起来,最喜欢撩起衣服摸他的小八块腹肌,那手感,不错。
林先生动手能力很强,会修理东西,比如我大学时用坏了的小风扇、家里的水管、我的卷发棒、小音箱、手机、MP4等等;也会做各种东西,比如弓箭、床、卧室里的小桌子、切菜的案板、厨房的洗碗台、元宵节送我的六角宫灯,他甚至会砌墙。
他当兵时学过医,平时有个头疼发热什么的小病,他也是能够解决的,当然了,没有医生辣么专业哒。
作为男生,他在勤劳方面绝对是楷模。不上班的时候,他也很少闲着。在家里做大扫除,拖地,洗衣服,做饭,一样不落。有次我去他家吃饭,他下厨,吃完饭立刻去洗碗筷,然后擦桌子,收拾厨房,最后拖地,连厨房都没让我进。他是那种做什么事情都很细致的人,我一度怀疑他是处女座。
当然啦,作为伪文青一枚的我,心底也是希望另一半是能够从精神层面也可以交流的,他文采很好,读过好多书,也经过很多事,心思细腻,多情而又专情,生性洒脱,总说自己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我俩在一起之后,考虑结婚的事情时,他告诉我,如果不是遇上我,他没想过辣么早结婚。我何其有幸。
其实,每个人都有很多的优点,但是再多的优点,都不及你爱他这一点。是的,我爱他。所以,那些优点都仅仅是爱他的额外赠品,并不能成为理由。就像他生日那天,我在“最佳男友”奖状上为他写的一段话,爱他,就像是呼吸空气那样自然而又必然,毫无缘由,死心塌地。君心似我心,他的签名档写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我们在一起的这一百多天里,他给了我太多的感动和温暖,男友力max,让我满血复活少女心。很想写下来,在以后的日子里使劲儿甜自己。
记得有一次大姨妈来,下午请了假在家躺着,外面还是初夏的凉意,大门口是老人们斗牌的吵闹声,一个人在床上疼得死去活来,像个虾米一样蜷缩着。他打来电话叫我午休起床,电话一通,我就忍不住哭起来,他问清缘由,慌忙赶了过来,带了暖水壶益母草膏红枣红糖等七七八八的一大堆东西,头上沁着汗珠,看着我一脸心疼。先温柔地抱抱我,问我还疼不疼,又说辛苦媳妇儿了。然后我就静静躺着,看他一个人忙活,冲红糖水,调好益母草膏,喂我喝下,然后帮我轻轻揉着小肚子,一边细声细语陪我说着话。他下午本来是要上班的,可是他是辣么会哄人啊,总说上班怎么会有媳妇儿重要呢。嘴巴可甜可甜了。从那以后,他总算好日子,每当大姨妈该造访时,便三令五申,不许我吃凉,不许我吃辣,还哄着我说听话就买糖吃。我就闹他,你不让我吃,那你也不吃。在某些大男子主义的男生眼里,这就是无理取闹了,可他每次都乖乖的,真的陪着我,一点也不吃。
从确定关系以后,我俩总爱腻歪在一起,有时候我就问他,都说热恋期是三个月,咱俩这都不止三个月了啊,怎么还这么腻歪。他会笑笑,用手揉揉我的脑袋,一脸宠溺地说,腻歪不好吗?我可是要跟你腻歪一辈子的。摸头杀受不了,这样的甜言蜜语更是被苏炸了好嘛。
他从来没有节假日,连春节都不放假,但是上班时间很轻松,平时轮休。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帮爸爸收拾屋子什么的,他在上班,戳我QQ没人回,就打电话过来问我干嘛呢。我说收拾屋子呢,他痞痞地说,美女,约吗?我当然很愉快地想约啊,正好屋子也收拾得差不多了,就说好等他下班过来接我。过了大概十几分钟,我打算锁门出去,听到外面有脚步声,一看,哎哟,那个笨蛋竟然跑过来了。我问他,怎么不好好上班,小心你们主任批你。他笑着说,想媳妇儿啦。这个小惊喜,只是我们生活波澜中的一朵小小的花。
其实他是个很细心的人,跟在一起那会儿,他见不得我手里有东西,每次都把包挂自己身上,还要摆好pose故作娇羞地问我,媳妇儿,你看我美吗?虽然这样的场景层出不穷,但是每次都会被他逗笑。我会笑着逗他,你丑你别说话。然后他就扮无辜扮委屈状,意思就是说,宝宝不开心,快来哄哄我。我当然见招接招配合他啦,夸他说,你不美,你帅,帅得人稀里糊涂的。我笑,他就跟着我也笑。
他有几个特别好的哥们,我们经常一起吃饭一起玩,每次吃饭,他基本都不让我操心。菜啊什么的都给我夹到小盘子里,花椒啊辣椒皮姜块什么的都帮我拨出来,随时帮我添水拿纸巾,吃虾帮我剥好,有时直接用筷子送到嘴边。他知道我爱吃青菜,爱吃菌类,爱吃茄子,爱吃酸,爱吃辣,不爱吃肉,不爱吃甜,不爱吃鸡蛋,不爱吃鸡头,不爱吃内脏……所有我的爱和不爱,他都一清二楚,所以每次都不用我点菜,都能吃到最爱的食物。后来他朋友都看不下去了,说,你看我家方方对你多好,我都嫉妒了,从没见他对谁这么好过。然后他在旁边就笑,对我说,你看你捡多大便宜,我吃亏了。末了又补上一句,可是我妈说吃亏是福,我喜欢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