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他每晚都在家呀?!”当警方告诉邓善红的原配,他在外面包养了6个20岁上下的情妇,且每个情妇都给他生了一个孩子时,原配完全不相信。她实在无法接受,已经50多岁,每晚都出现在家里,从来没有在外过夜的三好丈夫,竟然家外还有6个家!
邓善红是海南临高县市政局局长,是妻子心里的好丈夫,女儿心里的好父亲。案发后,妻子曾向警察表示:“老邓对我很好,一般的时候都在家过夜,只有偶尔加班才会晚一些,我不信他在外面有女人。”
女儿也曾说:“相信父亲是清白的,根本不会做出包养女人的行为。”
但无论事情听上去如何荒唐,与自己的认知多么不相符,事实都是邓善红确实在外面养了6个情妇,多年来情妇之间互相不知道其它情妇的存在,而邓善红的原配,更是连他在外面有情人都不知道。
邓善红为了养这“一大家子”,可谓绞尽了脑汁,他经带情妇和孩子们吃霸王餐、公款消费;此外,为了“养家”,他还收受贿赂,并将不法所得全部用于家内家外共计“7个家庭”的开支,包括原配情妇7个女人、7个孩子和他自己…
这么多人吃喝拉撒全靠邓善红,渐渐地他感觉到了吃力,可是“责任心”让他没有放弃,他继续“广开财路”,终于在一次受贿后被人举报,锒铛入狱。
邓善红的癖好
和大部分贪官一样,邓善红也非常好色,喜欢在外面找情妇,而且情妇们一个比一个年轻,最小的只有17岁!而案发时,邓善红却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
而与其他贪官不同的是,邓善红特别喜欢让情妇为他“开枝散叶”。
邓善红和情妇们在一起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时候,也不喜欢用避孕用品,因此情妇们跟了邓善红不久,都怀上他的孩子。
而邓善红也很有“责任心”,凡是怀上孩子的情妇,全都让生下来,并承诺由自己来供养,同时给每位情妇一套二层小楼。
在情妇怀孕期间,好色邓善红会忍不住寂寞,继续出去“偷腥”,因此他的情妇越攒越多,孩子也越生越多。案发前,邓善红一共发展了6个情人,共为他生育6子。
邓善红的“时间管理学”
邓善红是妻子眼里的三好男人,原配陈某这么评价邓善红:
丈夫是一个有责任心、有担当又能赚钱的好男人。由于丈夫不仅优秀还很体贴,所以自己在家里也很贤惠,精心照顾家庭和孩子。
和自己相濡以沫的“老邓”,怎么就突然变成了“淫棍”,陈某觉得自己认识的丈夫邓善红和警察告诉她的邓善红,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1号情妇阿妹
阿妹是邓善红第1个情人。当时邓善红是临城镇镇长,而阿妹是镇医院的护士。阿妹性格内敛,不善交际,看到邓善红热情主动,还对她非常大方,于是很快便委身于他。
邓善红有了阿妹以后,便给她在村里盖了一套二层小楼,两人便经常在小楼里鬼混
阿妹知道邓善红有家庭,在两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时候,“识大体”的她,经常提醒邓善红避孕,可是邓善红不喜欢,他对阿妹说,如果有了就生下来,他负责养。
阿妹年轻不谙世事,把邓善红激情之下的“甜言蜜语”当成了愿意为自己负责任的“承诺”。于是顺从了邓善红的意思。
不久,阿妹就发现了自己食欲不振,成天没有精神。作为护士,她有一些医学常识,于是自己偷偷去做了血检和尿检,不出意外,自己果然怀孕了。
看到自己日渐隆起的小腹,未婚的阿妹只能选择离职,从此在邓善红给她的小楼里深居简出,后生下儿子专心带娃,衣食住行全部靠邓善红来提供。
2号情妇李某
阿妹很懂事,知道邓善红有家,所以一般不主动打扰邓善红,即使自己在孕期也不例外。可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每月只是定时看他的邓善红,其实将省下来的时间给了他的新欢,也就是2号情妇李某。
当时阿妹怀有身孕,身体不便,饥渴难耐的邓善红只能“干着急”。
而就在这时,一个17岁的妙龄少女进入了邓善红的视线。
这个女孩姓李,长的高高瘦瘦,身材欣长,浑身发散着青春的气息。邓善红一下就被年轻漂亮的李某吸引了。
他向李某做了自我介绍,李某直到邓善红是镇长之后,央求邓善红为她找个工作。
邓善红以为其找工作为由经常约李某单独见面,带她去市里的酒店吃饭约会,一来二去,李某感觉到了邓善红对自己的“意思”,在一起外出约会后,两人在酒店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之后邓善红向李某许诺,一定会对她“负责到底”。不但能给她解决工作,还会给她提供一套二层小楼。
邓善红没有食言,他把李某安排在镇上的图书馆工作,工作不但稳定而且很悠闲。这样就能方便自己经常和李某约会。
李某知道邓善红有家,但邓善红不但为自己解决了工作,还解决了住房,此外还经常带她出去“见世面”,有这样有权有钱的男人“照顾”自己,李某也并不在意邓善红的已婚身份,心甘情愿做了邓善红的情妇。
住进邓善红给她盖的二层小楼后,李某经常来这里和她约会。李某年轻,之前没有性经验,并未要求邓善红做避孕措施。不久之后,李某也怀孕了。
当得知自己还不到20岁就怀上了有妇之夫的孩子,李某吓坏了。她哭着问邓善红怎么办。邓善红说,生下来,让我来照顾你们娘俩一辈子。
李某对邓善红早已产生了依赖,于是她默许了,为邓善红生下了一个女儿。
3号情妇符某
自从认识了17岁的李某,邓善红的情妇就向少女方向发展了。李某怀孕期间,邓善红又将目光锁定了17岁从农村来到县城打工的符某。
邓善红之前经常带李某就酒店开房,那时候他就注意到酒店有个服务员长的很水灵,这个姑娘正是邓善红后来的3号情人符某。
符某以前没有注意过邓善红,并不知道他经常来酒店开房。一日,邓善红特意去酒店找符某,一见面就给符某展现了自己“财力”,他在酒店包了个房间,待在房间的时候就让符某过来给自己服务。
符某来了以后,邓善红就找符某聊天,并向符某透传自己是领导,不仅有权还有钱。当看到符某对自己更加热情之后,邓善红每次来还给符某带礼物。
符某被邓善红的大方“砸晕了”,一次邓善红又叫她过去,符某服务之后就没有离开,在自己工作的酒店和邓善红发生了关系。
之后符某怀孕,生下一个儿子,同样住进了邓善红为她提供了小二楼。
4号、5号情妇曾某、阿玉
没有特例,符某怀孕期间,邓善红又找了其他情妇。这次比之前更加夸张,这次他一下就找了两个情妇曾某和阿玉。这两个情妇都是刚出社会的公司白领,两人相互认识,同时被邓善红看中。
邓善红因为有“养家”压力,所以经常会接受一些“商务宴请”。曾某和阿玉就是在酒桌上认识的。当时她们作为公司代表,宴请邓善红,邓善红看身边的曾某成熟性感,而阿玉楚楚动人,马上心生喜欢。有美人陪伴,当天邓善红心情大好,喝了很多酒。他打发下属离开,并找到机会先和曾某一前一后离开包间。
在四下无人时,邓善红暗示曾某自己以后还想再见到她,曾某痛快地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给邓善红,并表示自己期待进一步交往。
邓善红又在阿玉出包间去洗手间时,尾随将其堵在洗手间门口,并以业务为由拿到了阿玉的私人电话。
此后,邓善红就分别与两人私下见面,并与她们分别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之后邓善红为两人分别盖了二层小楼,将情妇安置了进去。
之后两人分别为邓善红生育一男一女。
曾某和阿玉始终不知道,她们俩在共侍一夫。
6号情妇王某
情妇们相继怀孕,邓善红没有停下寻找新欢的脚步。比起找情妇,他似乎对“传宗接代”更感兴趣。即使经济压力越来越大,他始终没有改变寻找情妇,并让其为自己生子的路数。
王某是邓善红最喜欢的情妇,她长的非常漂亮,而且年纪也最小。邓善红认识王某不久后就让其怀孕。
因为和王某相处时间不长,邓善红对王某的痴迷还未减退,经常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所以为了方便“探望”,他把王某安排在离家最近的一出酒店安置。
王某的吃穿用度都由邓善红的私人司机送去。
由于认识邓善红时间不长,且刚认识就怀孕,案发时,邓善红还没有来得及给她盖楼。
“入不敷出”四处搞钱
邓善红从养1个家,变成要养7个家,这里面的压力可想而知。
他经常带下属和情人去一家名为豪庄酒家的饭店吃饭,然后赊账。
在每年产生十几万的吃喝费用后,邓善红不愿消账,但表示可以用10亩土地抵押还债。
而在当时,十亩地的总价远低于邓善红他们的欠账,可豪庄酒家的老板符某某还是无奈的同意了。为了买地,他还额外缴纳了10万元的购地款。
但当符某某去申办土地证的时候,却发现这10亩土地早在1995年就给了其他公司,且抵押给了银行。
被骗的符某某找到邓善红,可邓善红已经换届,并将责任推脱给了书记、镇长。
符某某找到媒体要揭露邓善红的嘴脸,“官员吃饭,吃出新闻”的消息仅仅维持了一段时间的热度就石沉大海,没有影响到邓善红的仕途。
最终豪庄酒家没过几年也倒闭。
邓善红从镇长升任为临高县城市建设与环境卫生监察大队队长,继续公款吃喝。但此时的他更加大胆,除了公款吃喝,他还虚构金额报账。
两年间,邓善红在“临高妹”大排档共计消费66万余元,其中不少账目是邓善红虚报的假账,他经常把一两百的餐费,授意大排档老板写上一两千元,并且邓善红的情人们来大排档消费,账也都是记在的市政局头上。
之后,邓善红又升任临高县市政局局长,邓善红利用职务之便,教唆下属把公账上面的款项取出来,将一部分中饱私囊,之后再由邓善红虚开发票“善后”。
一次受贿后,邓善红被举报。经调查,邓善红公款消费、虚开发票、受贿证据确凿,共计获取不法所得130万,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邓善红案后续:
关于原配陈某:
邓善红入狱后,“临高妹”大排档向邓善红的原配陈某继续索要赊账,陈某无奈之下将市政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市政局把邓善红在“临高妹”大排档消费的12.5万元全部结清。
因为陈某提供了明确的字据签单,所以临高县法院最终审判决定,这12.5万元的赊账证据充分,理应由市政局全额支付。
关于情妇:
案发后,阿妹受不了外界压力,带着9岁的儿子离开了临高县;
李某刚满25岁,女儿7岁,去向不详;
符某早已经和邓善红断了联系,孩子也交给姐姐抚养,而邓善红也早就没给孩子打过生活费了;
王某当时已接近临产,得知邓善红出事,她也离开了酒店,去向不详。
后记:
说原配:邓善红进去了,但他的债却留给了原配。原配顶着愤怒和伤心,还得处理风流丈夫的债,好在最后法院判她无需偿还。这下再大度的原配也无法原谅他了吧。
说情妇:“树”倒猢狲散,情人各自飞,原本7个家任他回,以后恐怕落得无家可归。
说儿女:为了“繁衍”,不惜挑战法律。纵使这么多儿女,谁最后愿意认成为阶下囚的邓善红?
人生后半段,过的是前半段攒的福报。
前半段把福气作没了,那后半段只能自己受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