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作者蕾秋·乔伊斯是英国舞台剧界的著名剧作家,这是她的第一部小说。作品一经出版风靡三四十个国家,乔伊斯也凭借此书,获得当年英国图书奖“年度作家”。
这本书,我是第二次读。第一次读到一半就放弃了,回想起来大概是因为主人公的寡言和寡然无味的日常生活给我窒息的感觉。这次鼓起勇气再读,跟着老人的行走步伐,不出所料,看到了不一样的风景,泛起颇多的感触。
小说讲述主人公哈罗德,是位退休在家的一位老人,在一个清晨收到多年前一个好友的一封信后,开启了历时87天,横跨整个英格兰,徒步627英里去见老朋友的故事。
最初,老人只是走出家门给病重的好友奎尼寄回信,路过第一个邮箱,他迟疑了,没有投递这封信。慢慢的,在时而坚定时而退缩的他觉得只要他在行走,住在贝里克郡疗养院,得了癌症的奎妮就会活下去。作者说“但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老人的出发点是为了给予友人希望,随着行走的缓慢而艰难的步伐,一路上他回忆了尘封心里不愿面对的记忆,自己过往的生活,小时侯的自己,自己的父母,自己和妻子及儿子之间的关系。“或许你现在就可以做出改变,从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开始。”对成长缺陷的有了新认知,对现实有了新的认知,对所有的一切予以接纳和理解。老人的妻子在孤独的等待中和无时不刻对老人的关注中,对过往逐一进行审视,痛苦中对爱有了重新认识。经过这段徒步之旅,老人最终见到了好友奎尼,奎尼也在安详中离开了人世,而老人最终也实现了自我救赎,
纽约时报这样的评价《一个人的朝圣》:不仅关于爱,还关于日常生活的信念及万物之美,从哈罗德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的微小动作开始。我们都有过去,但同样还余有未来。在你以为一切似乎已经迟了的时候,一切都还来得及 。不留恋,能珍惜,不惧怕。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勇敢地迈出脚,到达自己的圣地。
老人从一个人上路,到一群人的陪伴和一只狗的追随,后来一群人消失了,那条狗也不见了。我们的一生何尝不是如此,忽快忽慢有喜有悲的生活里,有孤独一人默默努力的夜晚,有偶遇好友相伴一程的欢畅后,各奔东西,也许在夕阳下的岔路口不经意的一瞥,再度相聚。只要走着,总会遇到你和内心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