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旧商店:铁质狗牌


铁 质 狗 牌
怀 旧 商 店 系 列 · 第 一 篇

三年前,我在这个城市开了一家店,专门替别人收纳某些珍贵、不舍,却又不得不丢弃的旧物。

这些旧物对我来说,通常分三类:贮存、贩卖、收藏。贮存品根据物品价值和储存年限进行收费,在保存期内随时可以领取。当然了,如果物品逾期未领,则自动转为贩卖品出售,或者被我直接处理掉。偶尔也会有一些我中意的物品,被收作永久藏品归入怀旧陈列架。

逾期不候是怀旧商店的原则之一。

哦,对了,这家店的名字就叫做「怀旧商店」。

当时知道怀旧商店的人还不多,收的旧物很少,我的时间很多。因此,如果有客人愿意坐下来,我通常都会陪他们聊聊天,顺便听一听旧物本身的故事。至于那些有意思的故事,我会写下来,不过还请不要对号入座。

怀旧商店收到的第51号物品是一个粗糙的铁质狗牌。

确切说,这就是一块刻了字的铁片。它被磨成了接近椭圆的形状,上面歪歪扭扭地刻了不太工整的字。大概是长久抚摸的缘故,铁片的边缘已经变得十分平滑,一面的字迹几乎快被磨没了,我按照笔划依稀认出是个“福”字。而另一面,“小可”两个字尚可以完全辨别。铁片的上方有个圆形的孔,圆孔处已经有了生锈的痕迹,铁扣得以从中穿过并顺利地挂在项圈上。它看上去并不精致,而且有些年头了。

物品的原主人许小姐用手摩挲着铁片两面日渐模糊的字迹,轻声叹了口气说,“阿福和小可是两条狼狗的名字。阿福是我父亲年轻时养的狼狗,我现在已经不记得它长什么样了。”

我给许小姐泡了一壶热茶,她坐到沙发上,慢慢对我讲起了父母以及狼狗往事。

许小姐的父亲许民强从小不是块读书的料,老爷子用藤条赶他去上学,他就拎了装书的布袋子偷偷跑到田埂间的石板上晒太阳、睡大觉,天黑了就回家。被发现了再一顿打。当时老爷子在村上的玻璃厂里当着一个小领导,许民强小学毕业后辍了学,成天跟在老爷子的屁股后面干些轻松的杂活。老爷子公费出差或者为厂里采办东西,许民强就顺理成章地往报销单上多填几个数字。

年轻的时候,流经手里的钱来得快,去得更快。人有钱的时候就不拿钱当回事儿,许民强是个大方的人,没事就请一帮朋友吃吃喝喝。老爷子说,“你还是去学点正经手艺吧。”

于是许民强辞了玻璃厂的工作,去技术学校学着修理摩托车。他很早就买了摩托车,闲下来就在村上绕圈子兜兜风,几个月大的阿福就跟在摩托车后面跑。但更多的时候,他仍像小时候那样,一个人跑到田埂间躺着石板上晒太阳,阿福就趴在他的身边。才几个月大的阿福已经长出了狼狗的凶相。

许民强是听到了阿福的叫声才睁开眼睛的。

他看见吴敏芳远远地站在那儿一动不敢动,她烫卷了的头发懒懒地搭在肩上,穿着印着碎花的白色连衣裙,漏出两截白白的大腿。她的脸在黄昏的日光下像是被打了蜡,许民强愣了两秒,然后大声冲阿福喊道,“叫什么叫,别叫了。”于是阿福低声呜呜了两声,摇了摇尾巴走回他身边。

“你别怕,它不会咬你。”说完,许民强摸了摸阿福的头。“不信你过来试试。”

吴敏芳将信将疑地挪了几步,她蹲下来,正犹豫着要不要伸出手。许民强却一把抓过她的手腕,轻轻地放到阿福的脑袋上。在她想要挣开的时候,他及时松了手。阿福果然乖乖地趴在地上,摇了摇尾巴,表现出了一副温顺的样子。吴敏芳开心地摸了摸阿福的脑袋,“诶!真的,它不叫了啊,好乖。”

许民强笑笑,瞥了眼旁边的摩托车,对吴敏芳说,“我送你回家吧。”

吴敏芳这才仔细看她眼前的男人,眉毛很浓,鼻子和身形都很挺拔。又看了一眼他的摩托车,她笑了笑,他也笑了笑。吴敏芳毫不羞涩地回答道,“好啊。”

许小姐看过父母年轻时候的照片,母亲早早烫了卷发,看上去很时髦,父亲也是英俊帅气。有时候她听父母在闲谈间说起初遇时的样子,觉得很是浪漫。纯真年代的感情坦诚而直接,毫不暧昧。

后来,许民强和阿福每天就等在那儿,为了送吴敏芳回家。九十年代初的时候,二十多岁的许民强娶了老婆。他们去镇子上租了店面,开了家摩托修理店当做营生。那时候摩托车刚流行起来,家里稍微有点钱的年轻人都买了摩托车,但是会修理摩托车的人却不多。许民强学了门好手艺,也挑了个好位置。他把店开在了镇子的路口,来来往往要给车子加油的,轮胎坏了要补一补的,就会在他那儿停下来。

生意做得日渐红火,吴敏芳怀了孕,阿福已经长成了大狗。

有人把生意做好了,自然也就有人把生意做差了。许民强的维修生意做了半年,当那帮地痞无赖找上门的时候,他突然发现没什么人可以求助。他专心修摩托车,不结党,平日里跟别人也都没有特别的交情。

这是一个毫无预料的上午。一帮人拿了棍子冲进来,什么话也不说就动手开始砸,见什么砸什么。

“你们要干什么!”

“干什么?砸店啊,你看不出来吗。”他们伸手就砸了一整排的摩托车头盔。哗啦几下,全是呯呯砰砰的声响。

那些原本待在店里等着修理摩托车的人看到这架势,吓得赶紧推车走了人。附近的几家店动作一致地收了摊,关了门躲起来。很多人低着头从许民强的店门前快速路过,很多人远远看着,他们捂着嘴,一脸同情和害怕。他们沉默着,没有人上前阻拦,也没有人报警。

“你们凭什么砸我的店!”许民强冲上去想拦他们,却势单力薄。“别砸了,哎,别砸了!那都是别人的车啊!!”

店里停着的几辆已经修好的摩托车,油箱和侧盖被砸得凹了进去,后视镜和转向灯的碎片铺了一地。那帮无赖是镇上出了名的无赖,收钱打人砸店,坏事做尽,就差杀人放火了。他们就像疯了一样,砸红了眼。东西“哇啦哇啦”破碎的声音伴着阿福凶狠不停歇的叫声,它还被拴在树干上。阿福吊着脖子狂吠,它想往前冲,却又被绳索的弹力拉了回去,前爪在泥地上刨出了一道道深浅不一的痕迹。

“滚!”他们一把将许民强推开,又往他的身上用力踹了几脚。“滚开!”

来送饭的吴敏芳挺着大肚子,她看到满地狼藉和正在被围殴的许民强,手里的保温杯霎时摔在了地上,热汤洒了出来。她是在上前拉开他们时被推倒的。

没人知道阿福怎么就挣开了拴着它的绳子,只知道就在吴敏芳被推倒的瞬间,阿福冲了上去往那无赖的大腿就是一口,猛地撕掉了一片肉。伴随着对方凄厉的惨叫,阿福的腿腕处也被抡了一棍。

许小姐坐在我面前,我看到她握着茶碟的手指关节很用力。她说着一桩桩从父母口中听来的旧事,就像亲眼见过一般。“我光想象着这些事,就忍不住咬牙切齿。我不知道人心之恶,会恶毒至此。我母亲以前常说,如果没有阿福,说不定就没有我了。”

吴敏芳坐月子的时候喝鸡汤,狼狗阿福就能啃上几块鸡肉鸡骨头。阿福的腿瘸和许平安的出生是一起的。给平安取名字的时候,许民强也亲自用铁片给阿福磨了一块狗牌,上面刻了一个“福”字。

阿福是一条凶狠的大狼狗,它的叫声能从镇口回荡到镇尾。可在她的成长记忆里,阿福一直就是腿瘸的样子。它总是摇着尾巴一拐一拐地走到她面前,舔舔她的掌心,然后安静地趴在小时候的许平安身边。有时平安会撅起屁股跟它一起趴着,人和狗睡在一块儿。

摩托车维修店并没有因此关门,积蓄拿来赔了钱,派出所对此轻描淡写了了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吴敏芳隐约觉得丈夫变得有些不同了。他开始抽烟,尽管他从来不在女儿面前抽烟。有几次送饭,她都看到当初砸店的那几个流氓和丈夫站在一起说说笑笑。刚开始,吴敏芳看到丈夫给那几个人递烟。再后来,她发现许民强的摩托车修理店里支起了牌局,他回家的时间开始变晚。

许平安不愿意去给父亲送饭,摩托车修理店总是烟雾缭绕,总有人在大声嚷嚷。到许民强那儿修摩托车的人越来越少,因为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打牌,对来修车的人也爱答不理。

小时候的许平安对父亲的感情很矛盾,比如说父亲会每天早起半个小时走到另一条街,就为了排队给她买几个爱吃的包子。她吃一半,然后悄悄把另一半丢给阿福。父亲还会给她买盗版的动画光碟。按吴敏芳的说法就是,哪怕是天上的星星,如果平安想要,她爸就会搬个梯子去摘下来。

但也有的时候,她看到父母激烈地争吵,摔了杯子,摔了电视机的遥控器。吴敏芳痛哭着对年幼的女儿说,“你爸要把整个家都败光了啊。”

还有一回,她亲眼看到父亲掐着母亲的脖子喊,“把钱拿出来!你拿不拿!”母亲哭着回答,“我要拿刀杀了你!”然后平安就在父亲的背上拍疼了双手,她边哭边喊,“你放开我妈,放开!放开啊!”

许民强早年挥霍的浪荡子模样又回来了。深夜从家里拿了钱,又甩门离开。吴敏芳就披头散发地在他身后喊,“你今天晚上出去了就别回来了!一辈子别回来了!”连阿福都配合地大声吠了几声,许民强却没有回头。

许平安不懂什么是“赌博”,但她知道爸爸变坏了。

就在父母日复一日的争吵中,许平安上了小学。她开始自己背了书包,早起从一条街走到另一条街排队买包子当早餐。

“哟,这不是平安吗。”

平安礼貌地笑笑,点头“嗯”了一声。尽管许平安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眼前的女人是谁。她心想,大概是爸妈的朋友吧,所以认识她,知道她的名字。

“许平安,我听说你爸赌钱,是不是啊?”女人的嘴角泛起了意味深长的笑意,看上去嘲讽而轻佻。

“嗯?”许平安一时没反应过来。

愣了愣,许平安恼怒地抬起头,直视着那个女人的眼睛。

七岁的许平安读懂了,读懂了女人抹了粉的脸上带着的令人恶心的虚伪笑容。她在逼一个七岁的孩子亲口确认自己的坊间八卦,承认她的父亲是个人人憎恶的浪荡子。这一刻,许平安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可她没法反驳。许平安只是咬紧了嘴唇,一直盯着那个女人,直到女人无趣地移开了目光。

哪怕很多年以后,许平安早已忘记了那个女人长什么样,但她始终能清晰地回忆起那次恶毒的明知故问。

也是在那一天,许平安放学回到家,看到父亲还没回来。她带着自己被陌生女人碾碎的自尊心,一腔七岁孩子无法排遣的愤怒和恨意,攥紧了阿福的狗链子,走去了父亲的摩托维修店。一路上,她在心里预演了无数遍提前准备好的说辞,她的脸涨得通红,手心都是汗,她打算牵着阿福掀翻父亲的牌桌,把牌全部砸到他们脸上,然后冲他说:许民强,你要是现在不回家,以后永远都不要回了!

一句母亲常说的,却没有起任何作用的台词。

许民强果然还黏在牌桌上。

十八岁的许小姐穿着简单的T恤,黑色长发扎成了马尾,她坐在我面前说话时的眼神坚定而果断。我似乎能够透过她清秀的少女面庞看到二十年前吴敏芳的样子,我想年轻的吴敏芳应该就像她现在一样,大方、不做作、不骄矜。而我甚至可以透过她此刻的目光想象一个七岁小女孩眼神里不肯屈服的凶狠和倔强。

“抱歉,老板娘。”许小姐停顿了一下,她没有看我,声音能听出竭力克制的哭腔。隔了会儿,她深乎了一口气,旋即恢复平静,“我看到当时父亲的神色,就像是一条丧家之犬。”

除了坐着的,背后还站了几个抽着烟的人。桌上满是黑色的掐过烟的痕迹以及一堆烟蒂。

“哟,许民强,你别玩啦,你女儿亲自来喊你回家了。”

一张张扭曲的脸,真让人恶心。许平安看了父亲一眼,他颓唐地坐在那里。不用想他肯定又输光了。越想赢,越赢不回来,牌总是越输越多。牌也是欺负人的。

“许民强,你裤子都要输光了,没穿裤子让你女儿看见了不好吧,哈哈哈。”

他们又狂笑起来,有什么事那么好笑,真让人恶心。阿福像是懂得平安的心,它冲那群人狂叫起来。它已经是一条大狼狗了,站起来的时候比许平安还要高。只因平安攥得紧,勉强没有冲上去。

“神经病啊,养这么大的狼狗,叫什么叫,老子迟早把你抓去吃了。”

他们怕了,怕一条狼狗和一个小孩。许平安恶狠狠地瞪大了眼睛,一字一顿道,“我现在,就让它咬死你。”

“小毛孩,信不信老子抽死你。”阿福不停地吼叫,他们接着起身拍了拍屁股,“走了走了,操他妈的,真扫兴。”

许民强像是丢魂魄,什么话也不说。许平安看着眼前的父亲,她拉起他的手,“爸,咱们回家吧。”可她伸手拉不起父亲沉重的身躯。

吴敏芳也来了,她看了许民强一眼,什么都没说。一家三口就这么在散了的牌桌前坐着,就这么静静坐着,天黑了。连阿福都没有再叫。那时候的许平安还小,她对时间没有概念,她不知道他们究竟坐了多久。直到天黑了。

天变得更黑了。

吴敏芳说,“我们搬家吧。”

许民强没有说话。

吴敏芳继续说,“你只是输了裤子,还是你想把老婆女儿一起输掉吗!”

隔了一会儿,许民强的眼皮抬了抬,他说,“我饿了。”

许平安说,“咱们回家吧。”

他们就真的搬了家,远离了前半生的是非之地。

搬了家之后,尽管日子不宽裕,但一家人总算有说有笑,境况也慢慢好转。回忆起来,过了那段最坎坷的日子,虽然没有大富大贵,家里却一直顺顺当当。

不知道人的记忆是从几岁开始的,许小姐始终记得这些惊心动魄的儿时往事,它们时不时就突然从脑子里冒出来,让她随时能产生一股大不了下地狱的狠劲,杀伐决断从不犹豫。“好人会变坏,但坏人永远都不会变成好人。”许小姐这样告诉我,“我对这个道理明白得太深刻了。”

偶尔,吴敏芳会说自己的女儿,“他们当年那脚没把你踹掉,我就猜你以后肯定也不是省油的灯。”

吴敏芳有时候埋怨许民强,“看看你,要不你当年赌光了钱,现在的日子不知道多舒服。”

人到了中年,许民强就回答,“是是是,那时候鬼迷心窍,猪油蒙了心。”

许民强不在的时候,吴敏芳就会在女儿面前维护自己的丈夫,“你爸心眼不坏,就是耳根子软,手又松,当年搭的伴儿不好。”

狼狗阿福是在搬家那年的冬天死的,因为难产。那时阿福已经八岁了,比平安还大上了一岁,在狗辈里都能当太奶奶了。八岁的狗,照理不应该再生了,只是那年头谁会费劲给一条狗做绝育手术啊。天太冷了,它没挺过去,它的很多孩子也没挺过去。

平安哭了好几个晚上,她生平第一次懂得失去。

隔了好几天,平安才去看那只在冬天里唯一幸存下来的小狗,它已经睁开了圆溜溜的眼睛。平安用一个动漫角色给它取了名字,叫做:可鲁贝洛斯,简称“小可”。

许民强在阿福的狗牌另一面,刻上了“小可”两个字。

其实小可和阿福长得一点都不像。小可不是纯种的狼狗,比起它的母亲,性情温顺了许多,甚至有些粘人。还不会走路时,它就搬进了平安的房间。平安总觉得小可是一条缺乏安全感的狗。它喜欢躲在沙发或者床底下,平安的书桌底下。平安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哪怕是书桌到沙发这样半个房间的距离。有时候她把故意把门关了,就会听到小可坚持挠门的声音,平安立马心软了。

它最喜欢闭着眼睛趴在她的脚边。

它喜欢舔平安的掌心,每次都舔了她一手的口水。但平安从来不会当着小可的面洗手,总觉得那样会伤害到它。

平安放学回到家,喊的第一声永远都是“小可!”,而它不管在哪里,只要听到平安的声音,就会朝她奔过去。刚开始,平安会一把将它抱起来,再后来,平安抱不动它了,它就自己抬起两只前腿扑到她的腰上。

夏天的时候,平安会牵着小可去河里游泳。它喜欢水,在水里永远扑腾得很欢乐。平安只要喊“小可,回来!”它会立马乖乖游回来,然后在岸上甩平安一身水。平安蹲下来摸摸它的头,“小可,你上辈子一定是一条鱼吧。”有时候,她会很认真严肃地大声对它说,“小可,你是不是还以为自己是一条鱼啊!”

如果说阿福陪伴了许平安的童年,那么小可就是陪着许平安长大。而在那种长大过程里,许平安好像渐渐明白了陪伴的意义。

我没有养过狗,比起来,我更喜欢彼此独立的生物,比如怀旧商店的那只懒猫,我们一起生活,却互相薄情。当一个生物将全部的爱都投入在另一个生物身上,他们之间的羁绊就太深了。如果它的付出没有得到同样厚重的回报,我就会觉得它很可怜,可又有多少狗能换来同样珍惜的心意。我想,这就是我不养狗的原因吧。

许小姐告诉我,“小可是老死的。”

许平安到广州上大学,小可仍旧喜欢躲在她的房间里。吴敏芳对女儿说,“有时你房间的门不小心关上了,它就会一直在那儿挠门。它就是想看看你在不在那儿吧。”

前阵子平安放假回家,小可却丢了。据说走丢之前,它一直趴在平安以前常坐的椅子底下。平安觉得那是在等她。吴敏芳安慰女儿,“小可是一条有灵性的狗,它大概是知道自己要死了,所以就出去躲起来了。”

找到小可的时候,它瘦了许多,病怏怏地趴在那儿。它的毛不复以前的光泽,摸上去十分粗糙。它费劲地爬起来,缓缓地挪到平安的脚边。它用脑袋蹭了蹭她的裤腿,平安蹲下来,抱了抱它。

“人只有这一辈子,狗也一样。不同的是,这辈子我会遇见许多人,但它只遇见了我。我很珍惜相处的时光。”

她把刻着两个名字的狗牌递给我,我伸手接过来。

我听到她说,“我想我不会再养狗了。”

(完)


作者:向如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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