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因烧烤一战成名,而临沂作为淄博的好兄弟,同吃山东一锅饭的睦邻城市,却因“天价罚单”扬名四海。
在全国范围内,淄博的烧烤故事讲的是“烟火气、好客与包容”,让人们感觉这座城市充满温情。而临沂却恰恰相反,现在提起它,第一联想到的是“高额罚单”“严苛执法”。
2025年2月,临沂某小饭店老板随手拍了个菜品视频,后续被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违法广告”,并收到一纸拟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此事不只给当事人带来巨大压力,更是吓得当地不知多少中小商户睡不着觉,生怕天亮一张天价罚单砸向自己。虽然在舆论压力下,当地市场监管局最终决定“不再处罚”,但此事显然是不情不愿收场。
因为人家是真的要罚你45万。
公众当时百思不得其解:一个小饭店的随手视频能有多大社会危害?值得拟罚到四十五万?
看起来,临沂确实没有啥好东西拿得出手,于是每过一段时间都要整出一次大新闻。上次风波未平,临沂又憋不住了,再次“出圈”。
2025年6月,55岁的农妇杨宝花因为不满丈夫案件的判决,走进临沂经开区法院执行大厅质问承办法官。她情绪激动,说了句“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因为在法院执行大厅质问法官“判得太轻”,被认定“辱骂”,最终她被数名法警带走,当天法院下达了罚款10万元和拘留15日的“双重处罚”。
上次是拟罚45万,这次只罚10万,应该是充分考虑到了农妇的“经济承受能力”。法院的判断还是到位的,杨宝花的女儿担心母亲在拘留所受罪,火速筹钱交上十万块,6月18日晚完成转账,6月19日拘留结束。
他们家给法院交了钱,却让很多人心里不痛快。因为有个问题绕不过去:法院固然拥有罚款权力,但身为“法院”,是不是应该先讲清楚法律逻辑?
说到底,司法办事,是不是首先该讲一个“理”字?
临沂经开区法院对杨宝花的处罚,援引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可当天杨宝花和法官只是两个人在执行大厅沟通,哪来的“法庭审判过程”?
而且条文规定是罚款或拘留二选一,明明是单项选择,结果法院却搞成了“叠加处罚”。
蹭法条已经很勉强,执行法条又是乱来,明明是八杆子打不着的事,非得生拉硬拽。
那么究竟为什么这件事值得罚上这么多钱?
如果仅仅用“辱骂法官,破坏司法权威”来解释,显然说不通。真正的问题在于:是什么驱动力,让法院非要大动干戈罚这十万块?
我认为,有四层驱动力。
第一层,“立威”的冲动。
辱骂法官,触及司法尊严。对于法院来说,如果仅仅口头警告,或者象征性罚个几百块,可能无法起到震慑作用。于是,他们选择用一张远超法律规定的巨额罚单来告诉所有人:法官的尊严不可触碰。换句话说,这是一种“以重刑立威”的思维。
可问题在于,立威的前提应该是合法性。如果立威本身已经突破法律边界,那它所树立的就不是司法权威,而是权力的任性。
第二层,执法文化的惯性。
临沂动辄巨额处罚的思维,已经形成了一种执法文化。在这样的氛围下,法院也很容易受影响,下意识地觉得“处罚必须重,才能有震慑”。于是,本来就是牵强附会蹭法条,按说罚款1000元封顶就差不多,结果在惯性驱动下被拔高到10万元。
第三层,财政逻辑的潜在作用。
按照规定,法院罚款属于罚没收入,理论上应当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管理。承办法官和法院集体都不能“分红”。但现实中,公众始终有疑问:既然钱都进了国库,为什么还要罚得这么高?
在一些地方,罚没收入的确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补充。在行政执法领域,“罚款养局”的问题由来已久。虽然法院不是行政执法机关,但在临沂这样一个屡屡因“天价罚单”出名的地方,公众自然会怀疑:是不是司法也被带进了同样的轨道?哪怕法院本身分不到一分钱,但公众已经把“罚款逻辑”和“财政依赖”联系在了一起。
第四层,问责压力。
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是承办法官,当众被辱骂,如果处理得太轻,事后舆情扩散,或者领导认为你“没维护好秩序”,很可能要被追责。在这样的氛围下,最保险的办法就是重罚。重罚至少可以证明态度坚决,也能把风险推给“决定书”,而不是自己。换句话说,这张10万元罚单,也是法官的一种自我保护。
这四股力量叠加在一起,就推动了一张本不该存在的巨额罚单。表面上看,是为了维护法院秩序,实际上更多是出于立威、惯性、财政与问责的多重合力。
问题在于,这样的驱动力最终产生了什么效果?
短期内,杀鸡给猴看,它震慑了杨宝花和她的家人以及众多相关人等,让他们不敢再乱说乱动。但长期看,它伤害的是整个司法体系的公信力。人们会觉得:司法不是靠法律条文来裁量,而是靠权力意志来决定;罚款不是维护秩序的手段,而是随时可以被放大的工具,稍有不慎就会砸向自己。
所以,这张10万元罚单暴露出的,不仅是个案的错误,更是权力边界的模糊、执法文化的惯性、财政逻辑的阴影,以及官员自我保护的潜意识。
如果这些驱动力得不到纠偏,临沂类似的“天价罚单”还会不断出现。今天是辱骂法官的农妇,明天可能就是表达不满的普通市民。
司法权威,本应靠公正和透明赢得,如果非要靠畸高的罚款维持。
结果就是——
短期震慑,长期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