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招待分为几类?标准分别是多少?
答:(1)餐饮招待分为4类:工作餐、加班工作餐、一般性招待、宴请。
(2)事业部因培训、内部会议等事项来人招待午餐的,工作餐费用10元/人,特殊情况须报批。
(3)职员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班工作餐费用控制在25元/人以内。
(4)由职员和部门经理主导的业务招待,费用控制在80元/人以内;由总经理主导的宴请招待,按150元/人以内标准执行。
(5)项目部、营销区域负责人、分管领导主导的业务招待,用餐标准不超过120元/人。
2、业务招待标准有什么其他要求?
答:(1)原则上餐饮招待按以上标准执行,招待时不得突破批准的额度。如因特殊事项,需提前将《来客招待就餐审批单》或请示报告报批至总经理批示。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2)餐饮招待应根据业务需要,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及招待次数,减少陪客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出席客人数。
(3)餐饮招待用烟酒应统一从事业部领用或定点采购,不得在就餐酒店内购买,凡在酒店内消费的烟酒计算在招待标准内,烟酒费用标准按各级招待标准的30%执行,超额部分由报销人自行承担。
(4)住宿招待,公司来客住宿应统一入住公司协议酒店,按协议价格结算
(5)礼品招待:招待所需礼品,应从OA办理《礼品申购单》,经审批后,由综合办统一负责采购,按需领取。
(6)会议招待:外来客户到访,需要会议接待的,应根据需要由综合办统一配置纯净水、果盘等,如无特殊要求,不得配置,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3、业务招待审批有什么要求?
答:(1)事业部所有业务招待费实行事前审批原则,即在招待前通过线上流程按要求据实填报《来客招待就餐审批单》和《来客招待住宿申请单》《礼品申请单》,原则上经领导审批后在标准内执行。特殊情况需要,须事前电话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招待,审批手续须在下一个工作日12时前补办。
(2)综合管理部是业务招待(包括住宿、礼品招待等)的管理部门,事业部来客招待均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原则上来客招待、餐饮招待均应选择协议酒店,特殊情况,在定点酒店外接待的,须报总经理同意,否则财务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3)《来客招待就餐审批单》:各部门及项目部单笔金额低于500元、营销部门低于1000元的业务招待支出(含烟酒),报分管领导审批。大于该额度(营销部门须办理立项申请),由部门经理(区域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总经理签批。《来客招待住宿申请表》《礼品申购单》:由部门经理(区域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总经理签批。
4、业务招待超标准有什么规定,发票有没有什么要求?
答:因提前审批导致的就餐/住宿人数偏差费用超出标准,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按实际人数报销相关费用。凡在招待后未在下一个工作日12时前补办申请的,财务部将依据审核后费用总额8折予以核报。如特殊情况需要,未能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的,需事先电话请示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招待,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2)招待费应以现金结账,各级部门严禁签单消费。招待后应取得正规有效机打发票,机打发票开具日期需与《来客招待就餐审批单》《来客招待住宿申请表》上申请招待的日期、菜单日期(单次招待500元以上须提供)、住宿人数相符并作为报销附件。否则不予报销。原则上不得使用定额发票。
5、业务招待报销有违规或者失职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1)费用报销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虚报招待费。经查实为虚增报销者,责令退回虚报金额,并按虚报额处以五倍的罚款,同时另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2)各级审核人员因把关不严而失职,使弄虚作假的票据得以报销,后经查实已无法收回,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核人员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3)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如有故意包庇、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虚报金额处以五倍的罚款,同时另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