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奴隶社会,想到了我看过的一本小说《为奴十四年》。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美国,一个自由人被绑架、贩卖,沦为奴隶。他挨过鞭子,摘过棉花,在种植园里从早干到晚。他每天都在做工,却从不属于自己劳动所得的任何一部分。他的劳动力属于另一个人,他的身体也属于另一个人,他的时间不属于他,他的行走方向不属于他,他的去留也不属于他。他没有自己的时间,没有自己的空间,无法选择自己的去处,也无法决定自己何时停下。他不是被雇佣的,是被占有的。
后来读中国历史,才知道奴隶社会在中国也曾经存在过。商代的人殉、人祭,西周的土地制度,春秋时期“人有十等”的等级划分。那些字眼在读的时候不会让人感到疼痛,因为它们已经被时间磨得平滑了。但当我想到那些被殉葬的人、那些被当作贡品的人、那些不被视为人的人,我会停下来,努力想象他们的面容。我无法完成那种想象,但我知道他们存在过。
在人类历史的那段时间里,有人曾经拥有过其他人,有人曾经被当作他人的所有物,有人曾经生活在一种不被视为“人”的身份里。那些被奴役过的人没有留下他们的名字、声音和面庞,他们的痕迹已经被时间抹去了,但他们也留下了埃及金字塔等不朽的丰碑。
奴隶社会已经过去了,但它的痕迹仍然以不同的方式存在于世界的秩序中。那些被束缚过的身体,仍然以某种未完全释放的方式,留在人类社会漫长的账目里,等待被看见,也等待被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