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这个字可真难写,倒不是笔画繁琐,只是写“春”时得蘸上四分清风,三分雨丝,两分微醺,还有一分天地的眉眼才好。
且要说放歌,有什么可歌。春日多情最可歌。
四季中我说不上多么喜爱春天,总觉些许烦闷,有一股腾腾气息往心上涌,说不上来。而且每每嗅到春天时,莫名会牵引我走到十年前的光景里。
那时候是不需要像现在一样,面对“春日放歌”这四个字时,还要回忆,构思如何去叙写。因为十年前,在春日里的每一次歌唱,每一次奔跑都是最动听的歌,最有春日情怀的放歌。
上周末,突然想吃冰淇淋,中午饭后就上街去了。回程途径一公园,春光浓似酒,明媚柔和,一众老人在树下眯着眼晒太阳。地上的人影、树影都是很微淡的。老人闭上眼是否就可以让从前的日子浮于眼前,咂摸着回味往事。其实我平日也喜欢在晴朗时坐在家中院子,泡杯茶,体会这种难得的自在。好像提前步入老年生活,可这确实舒坦极了。没什么老年不老年,青年不青年,哪有到了一定年纪过怎样的日子,我自个儿的想法是这仅仅不过生活状态,只要自己满意,没什么不可。
我看着了成群的小商贩,是五彩斑斓似记忆里的。数枚风筝置于移动货架的顶部,好让他们抓住孩子们的眼球,然后孩子们一手拉着长辈衣角,一手指向心仪的风筝。地上则是各类小玩意儿,有些我都叫不出名字来,不过我认得泡泡水。我一直很喜欢泡泡水在空中漂浮的样子,是颤颤巍巍摇摆向上的,底下还沉积着一层虹似的水,有随时会“啵”的脆弱。以前我也会在春天里与父母亲一同上公园,带上风筝,我在前边拉线,父亲在后头将风筝摆在地面,待我用小脚奔跑起来时父亲也会将风筝举过头顶直至我可以拉着它自己飞翔。累了,停下歇息时,转头便可望见母亲手上已拿着我爱喝的饮料,我只需奔跑过去,就能坠入极致的快乐。
我只在公园入口前的大平台逛了半圈,往回走了,因为包里还装着两盒甜筒。看见了两个孩子,拿起手机,偷拍了两张照片。一个小孩儿在骑车,好像发现了我的镜头,呆滞地看着我。他骑的是一种没有踏板的车,用脚在地上蹭,滑着走。回家后把照片发给朋友,他们说那是学步车,可我不解,这不都四五岁了还要学步吗,看着都累。可转念一想,也许他累,但是好玩,累又何妨,指不定越累越好玩。就像小时候总会玩的一些玩意儿一般,现在想起来真是又累又乏味,可那时哪里觉得无趣,只知道一直重复这样的动作就是有趣的,脸蛋黑红黑红的,也不管时间流逝,只觉此时此刻做的事,是世上最有意义,最伟大的事情。每一次动作的重复,都是最动听的旋律,最能听到春天的歌唱,因为它藏着稚童对一切的未知与天真。
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明日就是谷雨,春季最后一个节气。意味着再过半月立夏将至,而春日就在这静定中悠长,在回首间短暂。我放歌,歌这从前不必刻意的歌。往后,我们多多放歌,多些自然而然地吟哦出来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