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士的悲情

——愿岁月无可回首,且有深情共白头。


        名士辈出的魏晋一直是今天人们追念的时代,中国人后世引以为范的道德品质标准,都是那个时代形成的,而唯有那个时代的名士,才能真正配得上风流二字,至于原因,那要写上一大堆论证文章,自不是本文关键。写前面这几句只是作为我个人的一点感慨,为后文作个铺垫罢了 。

近日读《世说新语》,有一段很短的文字引起我的兴趣: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 ”子敬云:“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很佩服古人用短短的38个字道出王子敬和郗道茂的一段不了的情缘。这则故事说起来,的确让人荡气回肠唏嘘不已,一代名士的悲情人生不得不让人扼腕叹息。

        镜头往回拉到五十多年前,其时,王子敬还没出生,书圣王羲之还在过着优渥的自由日子,每天除了练字就是和朋友们一起聚会,作为东晋开国元老王导的后代,四大家族之一的公子,他有足够的资本这么做,以至于有一天,当另一豪门郗家来王家挑女婿时,这位公子根本不在乎地袒胸露背,自顾自在床上吃他的零食。也就是那么巧,那个时代最时髦的就是个性,当选婿的管家回去向郗鉴报告时,位列三公的郗公二话没说,就他王羲之了!把女儿郗睿嫁给了他。从此王、郗两大豪门结成了亲家。说起来也算门当户对,不仅仅因为两家都是高官,关键那个时代还讲究名教,对名声的重视甚至重于一切。还好,史书上有个郗鉴吐哺的典故,名声甚佳,王导更不必说,当丞相多年,总揽元帝、明帝、成帝三朝国政,声望显赫。在门阀制度盛行的东晋,无疑这是一桩很般配的婚姻。

        几年后王子敬也就是王献之出生了。说起子敬,那可是不亚于书圣的另一书法的高峰,自小就表现出远大的报负。几岁时,看他家的门生玩赌博游戏,因为一句话让其中的一方不高兴,怼了他一句:此郎亦管中窥豹,时见一斑。不料小小王献之怒目而对:远一点的人我只愧对荀奉倩,近一点的人我只愧对刘真长!这两个人都是当时的名士。可见他少有大志。 还有一次,王献之和他哥哥王徽之同在一间屋子里,房上忽然起火,王徽之急忙往外跑,连鞋都来不及穿;而王献之呢,却气定神闲地等着侍从把他搀扶着,靠在他们身上走出来,就象没有发生什么事一样。当时人们对二人的神情气度立判高下。

        终于要说到主题了。作为王羲之的第七子,王献之是如此优秀,传承了其父的一切优点,难怪别人不对他暗恋仰慕了。暗恋名单可以想象是不短的,可要论主次的话,简文帝的三女儿,余姚公主司马道福当然得排在第一位。关于司马道福,史书上着墨很少,中国的历史向来对女人是不重视的,只知道她被许配给了东晋权臣恒温的次子恒济。像这样的皇室婚姻,女人向来是做不了主的,百分百都是政治婚姻,当然对方也必须是贵族,恒温也是东晋四大家族之一,有平蜀之功,又手握重兵,在朝廷内外权势熏天,连简文帝司马昱都是他扶上龙椅的,和他结为亲家是必然也是必要的。所以,尽管余姚公主内心早有所属,还是不得不嫁给了恒温的次子恒济。然而,好景不长,恒温死后,将兵权交给弟弟恒冲,世子恒熙不服,和叔父恒秘,弟弟恒济密谋杀害恒冲,不料事发,恒济被流放长沙,成为刑人。还好,没有波及到余姚公主,离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公主终于又获得了自由身。

        这一边的王献之,比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表姐郗道茂小一岁,早就和这个表姐珠胎暗结了,刚满十六岁,就催着老爸王羲之为自己提亲,两家为世交,两厢情愿的事,当然是水到渠成了。古代结婚都早,晋武帝规定女十七岁才能结婚,正好,郗道茂嫁给王献之那一年,刚满十七岁。然而,命运的捉弄又是那么无情,他们结婚不到一年,两人的父亲双双离世,而王献之的母亲,郗道茂的姑姑也于早前去世,至亲的接二连三离开,无疑给这对少年夫妻沉重的打击,几年后他们女儿的早夭更是令他们痛不欲生,不由得怀疑是不是上天有意的惩罚。王家世代信奉五斗米道,也就是道教,接连变故之后,王献之更加一心求道,不问世事,整日在家抄写道家经文,书法更见精进,世人皆以得到他的墨宝为荣。他的书法不拘俗陈泥,独具一格,以少年之锐开一时之风气,年纪轻轻就名动京城,更是多少少女们心中的偶像。

        这些少女们当中,有一位更是燥动不安难以自拔,她就是前面提到的余姚公主司马道福。自从恒济因罪被流,两人离婚以后,公主没有一天不在想着王献之的。虽然知道王献之已有家室,但得知他们结婚多年,除一女早夭,再无子息,便跑到老爸简文帝面前哭诉,非王子敬不嫁,还“贴心”地替王献之想到了休掉原配的理由:无后。

消息传到王献之耳里,他头一下子大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表姐是他的初恋情人,也是他认定了的终生伴侣,怎么能因为没给自己生个儿子就休掉呢?虽然郗鉴死后,郗家家道不比从前,可他老爸不也死了吗?王郗两家三代交好,不能因为这一桩婚姻而交恶啊!但皇帝岂是能轻易得罪的?与大BOSS作对,向来不是他们王家的作风。他思来想去,想到了两全的办法:自残。用艾草烧伤了自己的双脚,并放出消息,他王献之不是不想娶余姚公主,而是现在成了一个伤残人士,和天姿国色的公主在一起,有伤大雅,有失国体啊!可没曾想,公主听到这个消息一点也不失望,反而很高兴,原来他王子敬只是因为这个才不娶我啊,我还以为他不喜欢我呢!没事,你告诉他,本公主我不在乎,哪怕他没脚了,我照样非他不嫁!简文帝见女儿吃了秤砣一样的决心,又有联合王氏家族的政治需要,于是下旨,王献之休妻另娶!在重视名教的时代,君王就象父亲一样,是可以替臣民做主的,何况这是一桩政治联姻,王家哪敢不从呢?可怜王献之苦肉计适得其反,赔了夫人又折腿,只好忍痛休掉原配,一瘸一拐地把余姚公主娶进门。

        郗道茂的生平,史书着笔寥寥,只说失怙的她后来投奔伯父郗愔篱下,终生未再嫁,郁郁而终,连什么时候死的都不知道。

        王献之和公主的日子过得似乎还不错,后来还生了一个女儿,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终公主也没能为王献之带来一个子嗣,也许还是公主的痴情打动了王献之吧,总之公主家里对这个驸马的印象还不错。然而,王献之对前妻的思念和愧疚却终生伴随着他。因为他是一代大书法家,在其为数甚少有幸流传了下来的作品当中,就有这么两篇,请容我全文抄录并附上真迹图片:

        《思恋贴》:思恋,无往不至。省告,对之悲塞!未知何日复得奉见。何以喻此心!唯愿尽珍重理。迟此信反,复知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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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篇《奉对帖》则更加深情款款,不舍之情跃然纸上: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足,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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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得知王献之是什么时候和余姚公主结婚的,这篇《奉对帖》是写于王献之33岁时,肯定是他和郗道茂离婚后写的,王献之英年早逝,只活了42岁,且“晚年”常被腿疾所苦,不能不说有思念成疾郁积于心的缘故,可惜由于年代过于久远,史之不存,否则我们肯定可以见到,大家之后的郗道茂一定会有的深情回应。

        回到本文的开头,其实《世说新语》里记载了王家的事很多,但之所以唯有这一则打动了我,就是被王献之的真性情,也许这也是那个时代名士的共同特征之一吧!故事应该说大多是真实的,王献之对道士的临终忏悔更是真实的,他别无所恨,唯有与郗家离婚,使他永远难以释怀。

作为爱情悲剧的结尾,就象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双双殉情,应该算是一种圆满,而我们只能在《世说新语》伤逝篇里看到王献之病逝后的一则故事,是关于他哥哥王徽之的。虽然特别感人,但超出本文主旨之外,恕不赘述。而另一个主人公郗道茂,连什么时候死的我们都不知道。作为第三者的余姚公主司马道福,日子过得也不算太好,王献之四十一岁时,才和她有了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女儿,王神爱,可以想像两人的婚姻生活并不是很和谐,而且得女之后王献之又纳一妾,对她备极宠爱,不知是不是对公主的惩罚?而女儿也算继承了父亲的衣钵,后来成为一名女书法家,但不幸的是,嫁给一个痴呆皇帝当了皇后,29岁就死了。历史上,女人总是男人的装饰品,为伟大的男性添枝加叶,总体上是以悲剧结束的,而遇到象王献之这样专情的大名士,让自己在史书上也有一席之地的女人,就算是不幸,也算是幸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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