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不争即为争 逻辑推理 宽以待人
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情感共鸣
情理相容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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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说服的技巧,常常浮现在我们脑海中的,就是那种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最好是可以把对方说到无话可说瞠目结舌,最后被迫让对方承认“他错你对”。
在我们文化传统中很多讲究“中庸”和“不争”,从而可以“宽以待人”和社会和谐,但也同时会造成息事宁人和不直面问题的现象。
而西方为代表的相对体现“逻辑说理”为主,通过一大堆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最好是能把对方“将死”才罢了。我们熟知的“辩论赛”的模式也是由此演化而来,追求我的绝对正确性和对方不正确的零和博弈。
对于说服方法来说,“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可谓是聪明的说服技巧,我们通常对于自身要说明的事情,往往几乎是在自说自话地讲述自身的正确性。而会因为和对方没有连接的部分,因此引不起对方的共鸣。
但是,这种方法首先肯定对方最坚持的部分,然后把对方认同感中找到自己观点的立足点,一方面降低对方的警惕性和防卫性心理,另一方面也为更好地说服对方打下了基础,因为如果反对你就变成了反对否定自己。
而反观我们现实之中,我们对于与别人观点发生冲突的时候,四流的做法就是“无根无据”地一通反驳,完全地固守自己的观点而不留一点余地。当然,这也是我们身边能最多看到的现象。
三流的做法就是“有你没我”地顺应对方,这类人通常忌讳和讨厌冲突和矛盾,他往往苟全自己附和他人。因此,在实际的交往中虽然会有不错的“假和谐”,但是却是建立在以损失自我利益为前提代价的。
二流的做法就是“有我没你”,也就是理性至上的选择。这种人通常会是一位不错的辩手,他们可以很好地抓住对方的弱点和漏洞,并且迅速地做出反应和给出自己完美的逻辑观点,从而始终使得自己站在一个理性的制高点,形成一种“我生你们死”的境地。在这类情况下,虽然你赢得了胜利却输掉了人心。
而一流的说话技巧,也就在于做到“情理相容”。首先,懂得世界的本质不是黑白分明和对错具体的,所以说话不要说的太绝对,而应该找到说话的场景,也就是观点的立足点。
其次,要把理性说理和感性动人相结合,也就是所谓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方面用事实数据说话给出支持自己观点的部分,另一方面表现出自己真人真事真情的流露,反而起到“绵里藏针”的效果。
所以,对于我们来说,更应该学习的是这种说话的智慧而不是单纯说话的技巧。
第一,就是顺应“天理”,也就是说我们的观点和论据要符合现实,而不是胡编乱造。
第二,能看到对方观点和逻辑的推演和正确性,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必胜。在心理及口头上承认对方,才能够更好地表达自己。
第三,我们是在说服“人”,而不是说服“事”,所以要把握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有些情况下,虽然争论的起源在于两者观点的不一致,但通常情况下,我们争论的双方并不是因为双方的观点不同而争论,而往往是双方争论的态度让对方感觉情感上难以接受,所以造成双方愈演愈烈的争执。
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本来双方在讨论具体的事情看法,而突然变成了对于对方的人身攻击,从“事情是什么样”,变成了“你就是什么样”。
所以,要想实现更好地说服别人,关键就在于让争论双方从情绪中抽离出来,做到“对事不对人”的方式。
首先,承认对方观点的存在的正确性。任何能够成立的观点,且不说它本身是否正确,但肯定都有其逻辑自恰和支持自己的论据。
同时,要有更加包容的心态和思辨的意识。从而,在对方心里建立一个比较容易接受的形象,给下一步更好地说服提供基础。
其次,“只论事实不讲是非”。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告诉对方自己支撑自己观点的事实论证,也就是“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一味地去寻找对方观点的漏洞。通过这种从“事实观点”的侧面切入,从而实现最终的说服作用。
再而,就是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去配合自己的观点。我们常常会看到,争论双方的喋喋不休基本上都是在陈述一堆各自认为的观点,而所有的观点全部停留在理论的基础上,这就有点像“隔靴挠痒”,最终变得没有说服力。
而这时候,我们通常会因为对方给出了自己的行动过程和结果,从而让观点更加具有可信度和说服度。
这也是,我们通常会被成功者自述的经历感染的原因,因为这种叙述方式,一方面不会给人一种自身的优越感和居高零下的排斥情绪,而像是自己的朋友在讲述他自身的故事。
另一方面,通常我们知道,自己没有办法“用理论去说服理论”,比起一味地讲些大道理来的更加实际的就是自身的案例。
最后,我们要接受不同。很多时候,即使你自己摆出了很多事实论证,并且拿出了自己亲身的实验结果,但最终还是无法说服对方。
就像对于“日心说”的正确性的观点,照样会有很多人即使现实已经确定无疑,并且其他人也都已经完全接受,但是他们仍然坚持“地心说”的观点。
那么,在这时候我们要有更加宽容的心态,不在于一定要让对方承认你的正确性,自身也要接受这种不同以及接受别人对于自己的证伪。
所以,说服从来不是通过情绪宣泄和目空一切的态度去让对方屈服,更多的是和对方摆出自己的事实自己自身的科学推导结果。
摈弃对于事实本身是非的争论,而超越感觉和情绪,并把关注点放在对于事实本身的探讨。在说服的过程中,不强求对方一定马上要接受自己的观点,很多时候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让时间来成为验证的衡量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