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禁止开设小卖部,是一件好事,但是,一刀切就不是好事了,一步落实到位更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现在,4月1日已经到了,中小学校的小卖部现在是什么情况呢?我走访了本地的一些学校,县城学校确实有停了的。但是,乡镇学校,无论是初中还是小学,很多还是涛声依旧,并没有什么变化。
在走访中,笔者也关注了一下校门前的小卖部小摊点,看到了蠢蠢欲动大干一场的架势。在一所乡镇中心小学的校门口,一位开小卖部的小老板告诉我,学校小卖部还在开,他们正串联多名小摊贩,准备向当地教育局投诉学校。
笔者也跟一些学校的领导接触了解了一下,学校方面认为,小卖部停开,无法一步落实到位,原因是:
一是小卖部跟学校利益直接挂钩,农村中小学经费有限,小卖部也是经济收入的一个基本来源,正常销售商品,补贴“校用”,应该不是什么罪过。二是一直以来存在的小卖部,有的是承包经营,承包合同还没有到期,肯定暂时执行不了。三是,公立学校比较容易做到,以行政手段可以解决,私立学校可能是我行我素。
校方同时认为,禁止学校开设小卖部,没有必要一步到位,或者说一刀切全部不开,这是因为:
其一,学校内部的小卖部监管起来更容易一些,而学校周边的小卖部,特别是农村地位,校门口全部是小摊点,根本就谈不上什么监管,那些小摊点的小食品不会比学校小卖部的安全吧?
其二,一些农村地区的学校,都不靠近集市,学生需要买几块钱的文具,总不能请假一天半天的,专门去集市购买吧?从这点上来说,学校小卖部存在并不是坏事。
其三,教育部文件里也并没有一刀切,并没有说一步落实到位。文件里说的是一般不设小卖部,如果确实需要设立的,要取得许可。那么,现有的小卖部取得许可就可以了。同时对于售卖的商品进行监管和限制,要比一刀切不准开要好得多。
针对笔者了解的情况,笔者认为,中小学小卖部的规范动作其实不应该是不开设,而是首先取得经营许可,合法合规,然后规定售卖商品,比如绝对禁止小食品,可以统一开列出清单,这样监管时一对照,违规的取消经营权,吊销许可执照。
一切从实际出发,才可能落到实处,脱离实际的规定,结果只能是半途而废,失去政策的威严和公信力。
(文:当代师说;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