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府志》卷二十五记录:“李渭,字湜之,吉水人,弱冠登贤书。初任华阳迁高州府同知,至则谒甘泉先生,修复书院教授诸生。”
李渭(1513-1588),字湜之,号同野,贵州思南府水德司(今贵州省思南县)人,明代理学家、官员。
他有家学传承且天资聪颖,5岁时便领悟明代心学开篇者陈献章《禽兽说》中的道理。后深受阳明心学影响,曾师从蒋信,为黔中王学的重要代表人物。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李渭调任广东高州府同知,赴任后即往广州拜谒心学宗师湛若水。他戒贪寡欲、廉洁自持,以“仁政”教化地方,将心学融入吏治与民风建设。理政之余,他在府署、学宫开讲,反对空谈,强调知行合一、躬行实践,教化官民、士子、乡绅。
任职高州期间,李渭多次向湛若水请教学问,兼融王湛两家学说,形成“体认天理+致良知”的实践路径。他又创办书院传播心学,其讲学填补粤西阳明心学传播空白。他与高州、化州、吴川等地儒生、地方士绅论学,推动心学从府城向周边州县传播。
他继承并发展阳明心学,提出“以行为先”的“先行”说,又吸收甘泉心学追求“中和”。晚年致仕回乡建“中和书院”,在思南城北中和山留有“中和”二字的摩崖石刻。
李渭是明代系统将心学传入高州及粤西的理学家,打破此前粤西程朱理学一统格局,形成“王湛合流”的地方心学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