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民的陪审团作用
(2026.4.16.)
法律体现多数人的意志。法律是人类社会运行的坚固根基。法律是社会公平的基本保证。法律是约束公权力的铁栏绳索。
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系核心部分,由普通公民组成陪审团与法官分工或共同审理案件。
陪审团制度起源古希腊时期设公民陪审法庭,古罗马有刑事陪审法院 。后随殖民扩张到美国加拿大中国香港等,美国将其完善并写入宪法 。
其陪审团人数6~23人,通常为奇数,从普通民众随机抽选。
其陪审团制度因案件性质分为大小陪审团。大团有短暂任期参加多案审理,参与起诉阶段,适合大案重案。小团则是一事一议,一案一结,通常只有一天功夫,完事散伙。适合刑事民事案件,认定事实与定罪与否。
其陪审团制度又分为陪审制与参审制。陪审制:陪审团闭门单独议事,认定侵权事实及有罪或无罪,法官只负责法律适用与量刑 。参审制:陪审员与法官同权,共同认定事实适用法律 。
陪审团制度体现司法民主,吸纳公民参与制衡法官检察官权力。用普通人良知判断,避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打破职业司法垄断,减少腐败与偏见。
我国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属于参审制,陪审员与法官同权,但实践中常常“陪而不审” 。人民陪审员制度定位是司法民主补充形式,协助法官审理案件。陪审员通过申请筛选审批公示,任期5年,实际案件中陪审员人数仅为1~2名。
因为我国没有完整陪审团以及大小团之分,起诉和定罪都是共同司法。所以在深探民意方面缺乏透明度,也不利于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客观实际的把握,也不利于避免由于误判舆论形势影响而造成被动。
但是如今似乎有了一种更适合我们国情的陪审补充形式。这就是网络。
西方的网络没有形成我们这样宏大深刻细密的网民群体,也没有那么广泛深入的积极参与度,也没有那么高度意识的情智胸怀。这是一份独具国情的宝贵精神资源,也是人民社会参与的一种重要方式。
通过网络发声倾诉申诉,通过网络申辩诉求监督,通过网络亲民倾听把控。民间高手如云,比起抽选个别人小群体要可靠得多,要可借鉴的多。对于司法执法秉持正义,这是一大发现发明。
网络平台公开透明。是非曲直一览无余。更不要说广大网民的不屈不挠精神,没有什么挖不出来的,有利于彻底还原事实真相。摊开在阳光下之后,都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至少相当于英美法系小陪审团的作用。间接介入定罪与否,根据广泛民意法庭再适用法律量刑。实为避免造成冤假错案的好办法。
又一中国特色的进步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