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两段极其重要的话:
1、“只要数学的命题是涉及实在的,它们就不是可靠的,只要它们是可靠的,它们就不涉及实在”——爱因斯坦《1912年在普鲁士科学院的演讲》。
2、”法律的精神是经验,而不是逻辑“——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著名法学家霍布斯《普通法》
爱因斯坦的话转写一下:只要涉及现实的逻辑,就不是可靠的;只要逻辑是可靠的,它们就不涉及现实。而法律本来是最讲逻辑的,霍姆斯的话,却惊人地和爱因斯坦契合一致。
如果不是纯就逻辑而谈逻辑,而是在谈一件真实世界的事情,我们固然要谈逻辑,但不要过分谈逻辑。因为:在真实世界中,逻辑中的陷阱遍地都是,不能不讲逻辑,但要适可而止。
逻辑的尽头,就是经验。经验为逻辑划定边界。
这个基本结论有足够的认知论的逻辑支撑,简单略言,不展开,其道理在于:
1)真正的逻辑,必须符合充足理由律。
2)真实世界中的逻辑的核心主线,都是因果律。
3)真实世界中的因果律,如果要符合充足理由,能且只能是时空中的无限因果+全因果。
4)承上,无限因果+全因果在人类思辨中是不可能做到的。
5)承上,真实世界中的任何逻辑,对人来说,都是基于有限因果
6)凡有限因果,必然是不完备的。
7)不完备的逻辑,在纯逻辑意义上,是无效的。
8)不完备的逻辑,在真实世界中,必须对经验,保持尊重。
9)换而言之,在必要的时候,要懂得放弃逻辑。
逻辑是追求一致性的,当我们跟随经验而在逻辑上止步,也就意味着我们必须理解逻辑上的非一致性可能常常反而代表了真实世界中的真理。这在认知论上,确实是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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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聪明的人,逻辑强,但也常常容易陷在一个逻辑中出不来。靠逻辑去说服太难,但更难以让他们放弃逻辑 —— 这常常让我油然生出“说理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感慨,每一次,都要想起庄子来。因为这样的感慨,写这篇短文。
注2:不能不讲逻辑,但讲逻辑要适可而止,逻辑的边界在哪里?在经验!
注3:这仍然过于抽象,任何经验都可以成为关于实在的逻辑的边界吗?显然并非如此。所以,这是个言说上的难题。
2020-10-14 认知偏差(13):不要迷信逻辑而陷入逻辑陷阱 —— 经验为逻辑划定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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