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距离那个“梦幻般”的周五已过去4天了,跟踪着舆论,转发着我无人问津的微博。
从昨天下午开说接着说,昨天中午因为负责登记信息的某地没有人值守,无功而返。下午我大概又打了5个电话给某区住建委,想问问到底中午有没有人,但电话显示一直在忙,估计大概也许他们也烦了吧。不死心决定下午下班后再去一趟,一公里路程我没有走很久,有三个人,四十多岁,要不是在翻登记本统计,我都以为是房东。其中哪位女士说“明天再来”,我说明天上班也来不成,打电话说中午有人你们也不在,“周末我们都在”,敢问您说的周末是上周末还是下周末?旁边的一个叔叔可能见我可怜也可能想让我闭嘴,说让她写吧,于是我在写的同时他默不作声地关上了门,防止下一个头疼的可怜人再进来。
就想他们说的他们中午也需要休息,其实我非常理解,但是两个某区住建委都说中午有人,欣喜利用午休来缺发现空无一人,情绪不会波动乃圣人所为吧。现在想来,很多事情都存在一个悖论,周末我们打电话,要么打不通,要么是值班人员,负责登记的人在登记,而我全然不可得知,到了工作日,大家休息时间又是同步的。另一个悖论,登记信息本身就需要时间包括搜集和汇总,更不用说以后进入……进入什么呢,突然想到这件事这么久(从去年成都事发开始算)都没有一个定性,立案侦查显得多可笑,但是另一方面,我能不登记么?我能不急着登记么?
下午微信群里突然有人说他成功了,后面他说道已协商和房东一人一半承担损失,他将于14号搬离(应是半年到期),房东则退还五千多给租户。他还说他进门发现房东已经在他的出租屋(对应下面一段的内容,真可笑),并打了他一拳,他忍着不还手去了派出所调解才有了这种谈判结果。其实他面临尽快找房的压力,但是现阶段他已被房东断水断电。现在是大多数人包括房东都认为是租户的原因才导致这种损害的发生,房东一方往往非常强势,我也承房东的利益也不要保护,但特殊在于,租户的钱已经被吞了,再租房,相当于双倍房租了,而房东并没有积极利益损害,再说个可能招嫌的说法,如果房子没有出租同样也是没有房租可收。没有别的意思,大家本是一样的,只是损害结果差太大未免难以令人信服。
昨晚入睡时间热搜第二#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房屋#进入视野,这本来是国家住建部发布的一则通知,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本来想在评论区呼吁关注包租公司跑路的事情,等我打开评论,才发现大家都是这么想的。
9月8日早上8点四十在地铁上发现微博热搜第二#央视曝光长租公寓高收低租卷款跑路#,上海、成都、重庆、广州、杭州多地集中爆发。虽然这个对我来说不是个“新闻”,但是真的很疑惑,大家跑路都是约好一起的么?长叹两口气。而后热搜在慢慢下降,感觉除了受害者没有人在关心,甚至很多人都不明白这种高收低租怎么能骗人。而后热搜在不断下降,中午时分已消失不见,至于接下来,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