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一:安全性 = 确权!
根据《保险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法条,保单(及现金价值)、生存金、红利甚至身故受益金,其所有权和控制权均有明确法律归属,且之间的法律关系都可在事前约定,并有明确的法律合同作为依据,且可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意愿进行更改。
《合同法》保障合同有效,《保险法》保障保险资产免于司法冻结,这也就是老斯坦福连银行存款在内的资产都被冻结而年金依然有效力的原因。再者,年金保单因有明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路径,让其在财产的婚内保全和婚前隔离领域也大有作为,这才是年金的安全性。
真相二:收益性 = 和生命等长的确定性收益
在众多的理财工具中,唯有年金能做到和生命等长的收益周期,这不可替代性就已经让年金的价值不言自明。如果在未来不得不面对低利率、零利率甚至负利率环境(如现在很多发达国家),年金锁定的3~5%的收益区间虽然当下不高,但结合复利,会让一部分资产在未来的理财环境占有极大的主动权。它通过创造了一笔和人生命等长的现金流,帮助我们(或家庭)降低了未来某个时点因为现金流波动而带来的风险。单利不高,却稳健增值,超长周期的确定性,是它的收益特点。
真相三:灵活性 = 不灵活就对了
年金,就是压箱底的资产,能放进年金的钱,一定是对时下生活影响不大的钱。唯有不灵活,才能留的住,才能让这部分资产抵抗人性的短视和贪婪,耐心的享受复利增值,成为时间的玫瑰在以后你真正需要的时候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