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安”或“萌眼”,“谋克”或译“毛毛可”“毛克”。
原以“猛安”为部落单位,“谋克”为氏族单位。按女真语义解释“狂安”本意为千(千户长),“谋克”本意为族、族长。
在女真诸部由血缘组织向地域组织转化后,又有乡里、邑长之意,再引申为百户长。
“猛安谋克”是金代女真社会的基本组织,产生于女真原始社会的末期,是脱胎于原始氏族制下的集体狩猎组织。
早期作为军事首领的谋克还常由部长或族长一人担任。金世祖时,已成为一种常设的军事组织。
1114年,完颜阿骨打下令确定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
此后大批“猛安谋克”户迁居中原各地,其便成为了兼军事、行政、生产三种功能的基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