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原本的计划是大学实习结束然后出去工作,不想呆在家乡,就憋着一口凌云壮志来到泗水,也是为了租房方面考虑,就没去大城市,想先在小城镇混资历。跟起初预料的大致相当,找到了个租金适当的公寓,楼下就有公交站,隔三条街就有一块公墓,也是少见。
孙是他室友对他的称呼,同是隔壁的住客,可我没那么亲昵的称呼他过,具体讲我不喜欢与他搭话,也不曾聊过。做文章的人清一色的自傲做作,我也不例外。
孙这个有着大花臂的平头眼镜男沉迷古惑仔似的活着,听说他自称有能力罩着房东儿子的啤酒厂,镜框后面的小眼睛格外犀利,一层厚玻璃都挡不住他的煞气,所以在公寓走路都是横着走,夏天光个膀子活像只花蟹。
孙没什么正经工作,一般都是整日在公寓楼下的街道里瞎晃悠,正像我瞧不上他一样,他也瞧不上我,看见我喜欢盯着我然后皱着眉头挠着脊梁,炫耀着他胳臂上秀逗的猛虎。有时早上我在阳台晒太阳的时候会看到孙在楼下炫耀他的身体,我想这是他唯一的资本了,不过我还蛮羡慕,毕竟并不是人人都有一身健康的肉脯。
好像真的被房东儿子的啤酒厂赞助了一般,孙每天白天在楼上楼下喳喳呼呼,晚上领着几个跟班在楼下碰杯儿,一碰就是一晚上,一直到几个人的脑袋歪趴到一旁嘴里念叨着驴子呀野鸡呀什么奇怪的东西,孙就一个人低头数着酒瓶子,好给明天找点事用于炫耀。酒鬼我也算见过不少,他这样整晚喝酒的,在这偏僻的地界也不算少见的,我夏夜去阳台吹风的时候也蛮喜欢他们在楼下热闹,毕竟自己作为一个外地人,仅仅是看他们在楼下吵闹,也足够羡慕。
他们这个样子持续了一整个夏天,三个半月,也不不单单是指喝酒这件事。直到秋天,我听说孙患了病。
别人患病还好,不过他得病我并不惊讶,毕竟像他这么造,感觉如果不得个病对其他人也是不公平。孙没跟其他人说是什么病,甚至连房东的儿子都没告诉,就只知他的舍友们听他讲了之后都陆陆续续的走了,也不知是孙赶他们走的还是被吓走的。
(二)
孙搬过来那天,跟我刚开始想的一样,我跟他无法沟通,除了同样是男人,我想这也是唯一的共同点了。每天早上我打开电脑审稿,他有时会穿着“两根筋”很慵懒的从他的卧室里出来,拖着拖鞋,踢踏踢踏,敲出华尔兹的节奏,他的脚跟腿似乎还留在夜店里,然后走到冰箱哪里摸出一罐啤酒。他摸出来的啤酒总是很新鲜,从起盖子的声音就能听出来,会吱吱的响,很亮,听上去像是洋酒的感觉。我经常能瞥见他在看我,在细微之处,不明白是因为我看他所以才看我的,还是他本来就想瞅瞅别的戴眼镜的人平常都干些什么事。这怕是一天之中最可怕的事了。
(三)
今年三月孙离开了公寓,但是他离开的很光荣,这个栋公寓的路人都去送他,包括楼下烧烤摊负责端酒的未成年小孩。
在这之前我还一直在等他的病赶紧好呢,因为他跟我约好了,他说的,等他病好了他就换个房间,因为他说他也受够了我。听上去可真讽刺,我连他死的那天都不晓得他患的是什么病。
有人说是肝病,我在一旁笑得差点没绷住。
“老孙呀,呵,我好像是头一回这么叫你......家里酒快没了,你那天不是说要买些洋酒让我见识见识嘛,喏,我给你带来了,这是从啤酒厂的办公室摸来的,这孙子好酒多着哩。”我把那半瓶从7-11买来的百威放在了那堆白菊上,整个碑的样子活像在祭奠那半瓶酒。
人说死人是不能骗的,骗了死人,阎王爷会把你的名字从轮回簿上划掉,让你永世不得超生。骗就骗了,反正我也不信,孙他能超生?
“那个,我替你尝了口,没毒,也省得你那边过安检的时候不好说,好酒要省着喝,可别在过关的时候浪费了。我听老人说那孟汤苦,知道你喝不了苦的东西,到时你就拿这酒,等喝完那孟汤喝两口酒,冲冲苦。”
这个可悲的室友来的匆匆,走的也匆匆,说感情的话,我除了那双大花臂跟那招牌式的眼睛和平头的搭配,想想对老孙也没什么感觉了......
现在我已经搬到一线城市了,泗水那边还有几个工作上的朋友在互相联系着。他们告诉我,那个公墓好像要搬了,听说是占了一块城规的宝地,要在上面建个大学城。我问他那里面的人呢,“里面的人啊,有人认得就赔钱呗,没人签字认领的直接扔了被,反正早晚都得被水泥地盖上。
老孙不老,二十七八的大小伙子,按辈分我该叫他一声大哥,房东说他是隔壁村来打工的,是个孤儿,也不晓得现如今那瓶酒那是拿没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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