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不更 的日记 2 天前
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几乎一口气读完,确实舒畅了不少。我隐隐记得,似乎还有一部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很久以前在某本杂志上看到过介绍,内容和题材的选择真的是没的说。这也本就是一部适合改编成影视作品的小说,当初我看到杂志上简略的电影内容介绍就被勾起了兴趣,可惜后来忘了去看,一直到现在也没有。
事实证明,一部悬疑小说畅销的关键是内容,说得直白一点,就是作者的构思。没有想象力与创造力的作家很难被大众所接受。书的扉页上有介绍说:沃森只是一个业余作家,这本说问世的时间也不长,而一经出版就稳居畅销书榜。而像我这样崇拜那些有新颖思想的人的读者来说,在打开这本书没多久,就已经爱上了作者。
个人认为,本篇小说的主旨还是在“爱”这个大题材里,但写出了新的感觉。女主角克丽丝的刻画普通——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不再年轻的脸庞和日渐臃肿的身材。特别的是,她因为意外只能储存24小时的记忆,每天醒来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在哪里,不记得自己的丈夫,不记得曾经在她生命中发生过的一切。她很不幸,唯一让读者(我)感到欣慰的便是她丈夫对她还不错。每天日复一日的回答她所有的疑问并保持耐心悉心照顾。直到故事一步步推进,最终真相被揭开,悬疑缓缓露出破绽,坏蛋终于死亡,克丽丝与家人团聚。
如果说以上是作者所勾勒出来的小说的轮廓,那么将一个简单的想法加工,修饰,裁剪,选择之后生成一篇一波三折,环环相扣的故事,体现的就是作者精妙的构思 。为什么要在日记本上写着“不要相信本”却又在重返自己曾经的居所时回想起和他幸福生活的画面,当然还有几句当时看似不知所云的对话。为什么要安排久未见面的老友克莱德的出场,亚当的存在与否,答案却是一直在摇摆。直到最后一刻谜底揭开。
内容充实,构思新颖。接下来,就是关于语言。沃森是个出色的作家,我认为。至少在本部小说的叙述上做到的严谨且完整。严谨即没有漏洞,完整即不残缺。故事娓娓道来,节奏不紧不慢。又因为沃森曾经在医院工作过,大量关于克丽丝病情的神经学术语以及有关病情的解释可谓是信手拈来。使之能够为自己的小说很好的自圆其说,这一点非常关键。
好的悬疑小说就是这样,难写不难看。沃森的故事是有内涵的,从人物的塑造上可以看出这一点。首先,小说纳什医生的人物刻画我认为是小说的一大亮点,也是最为关键的人物。没有他,克丽丝永远无法从别人要她看到的世界里解脱出来。他提醒她记录每天的日记,调查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后面发生的一切都变得无比自然。其次,设计迈克这个人物我想他一定是花了不少心思的。迈克对克丽丝犯下罪却又愿意假扮他的丈夫一直照顾一个已经毫无姿色失去记忆的中年妇女,在情绪失控时用暴力对待他爱的克丽丝却在克丽丝不再相信他时仍不愿全部毁坏克丽丝记录“真实”的日记——大概是因为那里面克丽丝曾说过她爱他吧!读到这里我突然心酸。最后,克丽丝终于找到了属于她的生活,作者很柔软,给了读者一个美好的结局:受伤的克丽丝还拥有着家人的爱。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认为故事的主题仍然是永不过时的“爱”。这个字里本来就有说不完的故事,她可以很温暖,像本对克丽丝;也可以很残忍,像迈克对克丽丝。
“你看到的世界,不一定是真实的,何况是别人要你看的。”的确,这书悬疑的很彻底,但我更爱的,是那隐在谜团背后的很深却又难以察觉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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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久不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