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余语于隅
常年四季都待在这个集镇,却从来没有心思逛一逛。
晨寒犹存,有个老前辈闲来无事,约着出去逛一逛走一走,盛情难却,便“仰天大笑出门去”。
熙熙攘攘的,全是人,喇叭声此起彼伏,吵的人头疼,脑袋都快炸了,我后悔了,但也不得不硬着头皮陪着逛下去。
这个前辈是司法所所长,脾气温和,是个调解民事纠纷的好手、高手,无数次和他一起走家入户、上山下地开展工作,学到了很多东西,获益良多。
闲暇之余,他喜欢打鱼摸虾,他的家里,是我们经常去的地方,每一次都有不一样的新鲜吃食,他也热情好客,也能够开玩笑,所以我是愿意和他在一起的。
他很能喝酒,我从来没看见他醉倒过,真正是一个“千杯不倒,万杯不醉”、深受“酒精考验”的厉害角色,是我这样“半两醉”的小酒量所望尘莫及的。
一路走着说着,一眨眼的功夫,已经把集镇逛了个遍,也就挥手而别,各回各的办公室,各忙各的业务。
一圈逛下来,也并没有什么新奇的、可以值得盘桓逗留的东西,全是吃的、穿的,怪不得俗话说“人生在世,吃穿二字”。
也没有什么能够引人注意的人和事,这样的场合,能够看到个把姿色出众、容颜姣好的女性,想来也是赏心悦目的,然而并没有。原谅我的浅薄吧,“男人本色”嘛。
只要太太平平,永远不出事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