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会情绪烦躁?疲惫,伤病,被人指责的时候都会,最常见是忙乱套的时候。如何应对忙乱时的烦躁情绪,最主要的把问题处理好。处理好的意思是,及时妥善的解决问题。
说起来简单,实际很难。首先,要避免身体的疲惫伤病,休息好保证睡眠,吃好饭不要饿的慌也不要撑的难受。然后要保持愉悦的心情,冷静面对不良事件、难缠的人、各种问题。
很多人被烦躁情绪拿住之后,失去了处理问题的能力,只剩下发脾气,事情被放下来导致更加忙乱。越不会处理事情,情绪越糟糕,办事效率越低。越会处理事情,情绪越平稳,办事效率越高。是否能妥善处事,是造成情绪良性循环或恶性循环的关键。
特别是到了领导岗位的人,要面对很多事。如果遇到一件难事就情绪失控,什么事都往后推,可推又推不掉,过后还是要办理,心情就会变的很糟糕,事情也办不好。
比如,下属找领导签字,分分钟的事,你烦让下属以后再找你,因为你遇到了麻烦事儿。也就是几分钟就能签好字,结果推到后面,给日后增加负担,把来办事的人的事情也耽误了。
如果能控制好情绪,安心处理例行公事,及时签字,不耽误过大家事,顺道说两句,大家一出主意没准帮你把事解决了。
工作任务繁重时,更要想办法控制情绪节约时间。及时处理掉来到眼前的小事不往后托,是一个节约时间的好做法。
出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就着一件件发生的事,来制定一条条相应的制度。指定解决问题的规范做法,是解决问题最高效的办法!以后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时,就可以按以前的条例来办理。如果以前的条例不适用了,再重新商讨改进制定新的条例。
最怕遇事烦躁,没有规矩的应付了事,不总结经验教训,不形成确定的解决方案,下次同样的事发生,就像一件新事,永远都处在不知道怎么解决的困惑和麻烦中。
比如,拿病人索赔的事件来说。在什么程度上科里自行解决,什么程度上报医院院方出面解决,什么程度走法律程序?科里骨干在一起商量一个界限,不要求索赔的事件就自行解决,要求索赔的事件就上报医院。或者确定一个索赔金额,在什么程度下科室解决,超过这个程度就要交到院方解决。比如说一万以内的索赔我们自己科里承担,扣发奖金。超过的就上报医院处理。这一万块钱怎么出,由当事人全部出吗?还是由当事人出一定的比例?那么这个比例怎么确定?大家商讨出一个一致的意见,事情就此解决!以后再遇到索赔的事情,就照此章程办理。
每出现一个新情况,大家就坐下来商讨一条解决的办法,定条规矩,并在会上通告大家。之后在遇到该情况发生,就按以往规定执行。
发脾气闹情绪解决不了问题。把事情解决了,情绪自然就好了。
来一事定条规矩,事情解决的好,情绪不烦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