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妖昨天没有更新,因为想将一些同类信息进行合并总结,再分享给大家!今天可能用的图表有点多。总体概括,小妖今天要讲的是:推理中常见的修辞技巧和相关谬误。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些常见的修辞技巧。大家对修辞并不陌生,在文学中,为了达到某些通感或情感表达,我们都会见到运用修辞的例子。这样的语言影响了读者的态度,信念,甚至行为,运用修辞也增强了文学作品的说服力。但是,一个具有批判性思维的表达着和评论者,如果我们任凭修辞影响我们的判断,那就是一个不合格的批判性思维者。说得直接一点:修辞可以具有极强的说服力,但不能作为论证的前提用来进行批判性逻辑的证明。所有的修辞都是有倾向性的,往往夹杂了些许欺骗。在这里,小妖用一个表格来给大家列举常见的修辞:
小妖划重点:含有任何修辞手法的断言,都不能作为论证的前提或结论哦!
oh la la~ 下面,小妖要开始说谬误了。首先,小妖要解释一下谬误和前面的修辞的区别。谬误是单独开来的一种修辞,谬误发生在推理过程中,而不是运用上述各种修辞技巧的语言本身。一旦含有上述修辞手法的说服性语言被断定并得到支持,那么就是谬误了。简单说,也就是虚假的推理或伪推理。
诉诸情感的谬误
这个世界越来越浮躁了,人们更多会任由下意识的情绪反应,去判断很多人和事,渐渐缺乏谨慎的思考和清晰的逻辑。这样任由自我情绪,而不是真正的严谨思维,很容易造成我们论证断言时,被情绪左右,而忽略事实。
常见的导致我们做出谬误的情感原因有
源于愤怒的’论证’ 😡
运用威吓手段,甚至武力的’论证’
出于同情和怜悯的’论证’
出于妒忌的’论证’
受到阿谀奉承时做出的’论证’
感受同辈压力时的’论证’
心存负疚感时的’论证’
一厢情愿时的’论证’
从众思维时的’论证’
民族主义
以上这些都具有强烈的情感,还有三个常见的心理因素的谬误并不直接激起情感:转移注意力,诉诸公众和合理化。
转移注意力:即转移最初的要点,引入新的话题。比如说话时投掷烟幕弹。
诉诸公众:即用大多数人甚至所有人都相信的依据,来劝说某人接受一些判断。可事实是,大多数人相信的事实,并不能作为它是事实的依据。
合理化:即人们用虚假的托辞来满足自己的愿望或利益。反应了思考的混乱。小妖觉得,这个谬误最好用例子来解释。小妖的爸爸喜欢下象棋,通常他都要到小区门口的马路边,那里总是聚集一帮象棋爱好者。可是天太冷了,小妖的爸爸也不愿出去了。他让小妖买了一台电脑,可是小妖的妈妈并不喜欢这个主意,电脑不便宜,而且有了电脑,小妖爸爸就更不愿出门了。可是,小妖还是给买了,因为爸爸跟妈妈说:“这个电脑虽然不便宜,但是,以后我就不跟你抢电视了啊!”😄
小妖爸爸只是想满足自己玩儿电脑的愿望罢了,但却是假借为了维护小妖妈妈的利益为出发点的’舍己为人’。小妖服气!😊
诉诸人身的谬误是常见推理错误的一种,它指把提出某断言的主体特征与该断言本身的特征混为一谈。如果认为某人的特征可以’反驳’他的断言,这就犯了诉诸人身的谬误。一个人的缺点,并不能反应这个人的建议,观点,断言甚至论证的缺点。作为一个具有批判性思维的人,我们应当怀疑断言的来源,但不能因为提出断言的人有某种缺点,就判定该断言为假。
而自相矛盾型的诉诸人身谬误则是说某人先前的言论与该人实际行动不符。比如小妖的哥哥不让小妖的爸爸抽烟,抽烟对身体不好。可小妖的爸爸理直气壮怼了小妖哥哥:“你不是也抽吗?!”
如果我们说某人是什么什么样的人,那么他的一切断言也应是什么什么样的。这就是因人废言的诉诸人身了。虽然很多实际例子都表明,我们生活中难免通过提及某人优缺点的境况去赞成或不赞成TA提出的断言,比如,小妖曾经对一个同事的印象从来就没好过,于是一般都是拒绝接受这位同事说的话的。一个人的特征,不足以作为这个人断言的有力前提。
上述是从人的角度出发,从集体或机构的角度,也是这样。比如,吸烟有害健康,烟草局呼吁全国烟草零售拒绝卖给未成年香烟,提倡烟民逐渐戒烟。很多人可能会说,烟草局不就是烟草销售吗,如何能做出这样的倡议。这种谬误叫作生成谬误,即试图以某断言的来源或历史为依据,反驳该断言。
当反驳者夸大,歪曲或曲解某个断言,使该断言看起来明显为假,甚至荒谬至极,从而达到反驳它的目的时,我们就得到了一种新类型的谬误: 稻草人谬误。稻草人的谬误很多时候会导致一种两难境地。一种虚假的两难境地的谬误就极易形成。
小妖想起之前家里投票要不要再买一台电视机📺的时候,小妖和哥哥赞成买,而家里其他人没有发表任何评论。小妖果断犯了两难境地的谬误:认为其他人不赞成买电视机。事实上,这个选择并不是只有买和不买两个选项,还有其它的选择方案,比如把楼上的电视机搬到楼下去用,反正小妖不经常回家,放着不用浪费。
错置举证责任是一种不恰当地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争议的某一方的谬误,它是一种常见的修辞,很容易让人陷入,必须保持警觉才行。说得直白些,就是指本来应由对手证明断言正确的时候,我么却被对方不经意间误导,认为必须要自己拿出对手断言为假的证明。大多数时候,举证责任通常应该落在认为某事物’存在’的一方,而不是’不存在’的一方。
最后一种常见的谬误叫 乞题。举个例子比较好理解些:小妖哥哥在小妖小时候老和小妖抢吃的。有一次吃鸡蛋,小妖只能吃一个,哥哥吃了俩。小妖不服气,问为什么哥哥吃两个,小妖吃一个。哥哥说因为他是老大,所以吃两个鸡蛋。小妖又问为什么哥哥是老大小妖不是,哥哥说因为他吃两个鸡蛋,而小妖只能吃一个。😌 谁没有天真浪漫的时候啊!小妖就这样上当了。。。乞题让理解者接受了备受争议的结论,而此结论的前提同样是受争议的,然后用来支持这些前提的依据也是原本就备受争议的结论。
总而言之,说服别人相信某一断言的成功方法是尝试以双方的共识为基础的论证。不过作为一个准批判性思维使用者,我们千万不能让人坑了啊,特别警惕犯下上述谬误。在遇到使用了修辞技巧的断言中,一定不能被情感激发,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逻辑思维,客观评判!
陸小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