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藏书
中国藏书的历史非常悠久,早在周代就出现了专门藏书的机构,具体藏书之所有宗庙、藏室、盟府等,还有专门的执掌官员,如天府、太史、柱下史等,老子就曾任柱下史之职。
秦统一天下后,中央专门藏书的地方有石室、金匮等。
汉初,政府把所得秦代的藏书藏于未央宫的石渠阁。
隋唐时期,国家藏书机构与职官的体制更为完备,由秘书省典司图籍,下设著作局和太史局,主官称为秘书监。
宋代国家图籍多藏于崇文院、秘阁等处,并设有专官管理。
明代帝王也非常重视藏书,明成祖永乐六年编成《永乐大典》。
清代官府藏书处有“北四阁”“南三阁”“天禄琳琅”,以及武英殿、国子监、翰林院等。
有些藏书家还喜欢收藏“善本”书籍,如毛晋、钱曾、陆心源等。张之洞对善本的定义是“一曰‘足本’,二曰‘精本’,三曰‘旧本’。”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善本”必须具备两方面的价值,一是实用价值,一是文物价值。现在善本一般是指具有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或具有某一方面特殊价值的珍贵难得的古籍、写本。
二.版本知识
古籍版本,类型繁多,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即写本和刻本。写本又可分为手稿本、清稿本、抄本、影抄本四类。刻本大致可分为官刻本、私刻本、坊刻本三类。
手稿本是作者亲手所写,一般价值最高。
清稿本不是作者亲手所写,但往往经过作者的校改,且多有作者的印鉴。
抄本是一般的手写本,没有作者校改的笔迹。
*以上这些版本名目,我们可以用官课本、私刻本、坊刻本三类概括。
1.官刻本(中央刻本+地方刻本):凡官方负责刊印的书。
中央刻本:监本、内府本、殿本。
2.私刻本:私刻本多由学者或藏书家所刻,目的主要是使自己所藏善本得以广泛流传,也有为了名誉而刻书。私家刻书不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刻书质量较高。
3.凡书坊刻的书都称为坊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