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我们要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意义,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举措,持续深化整治工作,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积极担当作为。
形式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严重影响基层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事关民生福祉,镜鉴党的作风。近年来,党中央重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建立中央层面专项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形式主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变种现身。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发力,找准“负”的根源、抓住“减”的要害、体现“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真正把应减之负减下去,把应尽之责担起来。
基层负担之重,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病灶在职责不清、边界不明。要厘清权责边界,理顺职责关系,把应减之负与应尽之责区分开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安其位、各得其所,解决权在上级、责在基层问题,避免“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 。机关部门要克服本位主义、力戒官僚习气,懂基层工作、知基层冷暖、为基层服务,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把职责范围的任务转嫁给基层,更不能以属地管理之名甩锅避责,该管的事要管起来,该担的责要担起来,既部署过河的任务,也指导解决桥和船的问题。
减轻基层负担,是要把基层干部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抓落实、谋发展上。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基层不是责任减轻了、可以“躺平”了,而是责任更重了、要求更高了,减的是形式主义的无形枷锁,体现的是实干担当的状态,为的是造福百姓苍生,必须更加主动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要正确处理好“减”与“不减”的关系,担负起守土之责,回归服务群众本色,把以前应付文山会海、填表留痕的精力,转换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激发出实干担当的强劲动能。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用铁脚掌丈量民情、强机制解决民忧、新办法汇聚民智,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知晓群众安危冷暖,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让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把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自觉做民呼我为的贴心人。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根本在于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关键是要解决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等问题,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要推动广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干事创业的基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行动派、实干家。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中解脱出来。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行,确保《规定》落到实处。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要定期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让我们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印发为契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健全长效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轻装上阵、担当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