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法律圈里都在讨论《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这部电影让我们看到了司法的温度,也看到了人性的光辉。同样也让有些朋友质疑我们的法律是否真的能保护我们的利益?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在抱怨法律是一张白纸,法治进程与人民的期望大相径庭。
法律是滞后的。在飞速发展的中国,每天都会涌现出许多新问题。在立法时,立法者难以对偶然性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法惩处。法律的滞后性还体现在他的事后处罚性。在已经完成后果的情况下,我们的法律只能对已经发生的行为予以评价。例如,曾处理过一些非法集资案,有的人在高额放贷时就应预料到法律所不允许的风险。案发后却又指责法律的不公。
法律只能代表大数人的利益,但可以为少数人“网开一面”。就像陆勇被认定为假药的行为,虽然触犯了刑法,但得到了道德的许可。这种矛盾并不意味着法律制定的初衷是错的。在社会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老年人依旧会遇到假药的困扰。仿制药的出现。
法律不是万能的。尤其我国的法治进程还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应当相信,法治的光辉终究能照耀到我们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