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微信群里热闹起来的时候,我刚忙完公司交过来的单子,端着手里的外卖狼吞虎咽。这时消息震动声又来了,我点开看,是高中班级群里班长组织同学聚会,大家这都多少年没见了,能聊得来的还有几个呢?
我笑笑,准备略过这些消息,继续为生活疲于奔命。
这时群里一个海绵宝宝头像跳出来:感谢班长大人的热心组织!我参加吧~
看见这条消息,我端着外卖盒的手顿了顿,即便时隔这么多年,周予徽的头像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只因这二十多年,我认识的喜欢海绵宝宝的男孩子,唯他而已。
周予徽喜欢海绵宝宝,这我知道;而我喜欢周予徽,只有我知道。
那场散落在青春岁月的懵懂暗恋,我以为自己早忘了。可是当他的名字再次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我不得不承认,心底还是微微泛起涟漪,那些青葱往事,捡起来擦一擦,依旧鲜亮如昨。
我飞快打字,发出去一条消息:谢谢班长,我也参加。
2.
十五岁的我还不知道世界是什么模样,只记得那时候的天空很蓝,走在阳光下喜欢用眼睛丈量与一朵云的距离;那时候的风儿很轻,微风拂过发梢时,会将头发矜持地别到耳后,那时候的我,最大的梦想只是学校多放几次假、老师少布置几道题。
那天下午第一节课是数学,数学老师是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头儿,上课跟催眠似的,我听着听着思绪就溜到了窗外枝头的鸟儿上。
做只小鸟多好啊!不用学习也无须思考,无忧自在地在天空中飞翔。我以手支颐,眼神迷离着,下一刻就要去梦里会周公了。
时间不早不晚,想来青春里的悸动大都是这样的巧合吧。就在那时,我看见了周予徽。
少年手中抱着大沓的作业本,路过我的窗台,他逆光行来,春日的暖阳追在他身后明亮亮似金,微风将他的白色校服衬衫衣角轻轻撩起,那一刻我甚至看见了天使降临人间,心尖都微微颤动了。
我以为自己做了个梦,可是这场梦,一梦就过了整个青春。
那样的惊鸿一瞥里,我其实并没有看清周予徽的相貌,可是我记得遇见他的那种感觉,以至于后来每次在课间操场满当的人群里,我还是一眼能认出他。
也许是某天周予徽路过我座位旁的窗台时,我傻笑得太明显,被同桌看见了。她问我:“林帆,你是不是喜欢刚路过的那个?”
看着同桌真诚的眼睛,我轻轻点头,“嗯。”
“也不过如此嘛!”同桌撇撇嘴。
我气得没有理她。可是后来想想,除了自己,也许没有人能懂那份欣喜相逢的感觉了,我又何必苛责她。
那一年,周予徽和我都在读初二,只是不同班。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了一句话: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我第一次遇见你。
3.
我曾经在偌大的校园里无数次“偶遇”过周予徽,却没有一次有勇气走上前去和他认识。年少时的我羞怯懦弱,少女的心事沉甸甸地压在心底。
青涩懵懂的年纪,连一句“你好”都羞于启齿,哪知转头间就初中毕业了。
上了高中之后我懂事了不少,十七岁的我像大多数的高中生一样,一面憧憬着美好的大学生活,一面埋起头来学习。
只是我万万不敢想,周予徽居然和我分在了同一班,在分班名单上看见他的名字那刻,就好像上天砸下了巨大的惊喜,砸得我晕晕乎乎。
那天新生排队领取课本,周予徽刚好排在我前面,我紧张得心里砰砰直跳,我曾追随他的背影两年,却是第一次离他这么近,微微抬头打量,少年比看上去的还要高,白T恤穿出了干净美好的味道。
猝不及防间,周予徽居然回头和我说话了,“同学,能借我一支笔吗?”
我压下心底的慌乱,强作镇定地从书包里拿出一只黑色签字笔递过去。
周予徽接过笔,在签到表上刷刷写上自己的名字。把笔还给我的时候,他礼貌地说了谢谢,而后有点犹豫地问:“那个……我是不是见过你?”
接过笔的手顿了顿,我从没想过他居然对我有印象,一时间心情莫名。
“我初中是三中的。”
少年的脸上乍然现出惊喜的笑,“我也是啊!我现在在(1)班。”
“你好,我叫周予徽。”
周予徽,这个在我的日记本上写了无数遍的名字,时过两年,听到他亲口说出来的感觉真好。
“你好,我是高一(1)班的林帆。”
十五岁那年,我偷偷喜欢上一个叫周予徽的男孩;而十七岁那年,我终于能够堂堂正正站在他的面前,微笑着告诉他我的名字。
3.
生活中的惊喜真是无处不在,就像周予徽成了我的前桌。
夏日的午后,窗外的蝉鸣叫嚣着一季的狂欢,空气中浮动着燥热的暑气,头顶的风扇嗡嗡作响,教室里睡倒了一片片精神萎靡的头颅。
我以手支颐,刚好看见周予徽趴在桌上熟睡的侧脸,满耳都是聒噪的蝉声,我却听得见他浅浅的呼吸,一如两年前少年路过的窗台,这幅画面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即便后来很多年,再也没有忘记。
高中的日子枯燥而单调,每天两点一线的生活逼得人压抑滞闷,可是学累了抬起头还能看见他的背影的时候,突然发现时光若是一直停留在这里,也很美好。
周予徽理科很强,尤其是物理,而我是物理渣,所以每次有不会的问题时,我就用笔杆轻轻捅他后背。
少年有时很好心情地教我解答,有时也会满脸不耐地回头,“干嘛…你又哪题不会啊?”
我把笔点在那些圈出的题号上。“这、这题、这题,嗯……还有这题。”
“……这么多不会,你确定上课带脑子了?”虽然他怼的狠,可是替我解答的时候倒是认认真真。
我一面听着一面偷看他的脸,小心翼翼不让他发现。
周予徽喜欢海绵宝宝,文具盒、书包挂饰、钥匙圈等全是海绵宝宝的图案。某天我逛街的时候,看见了一个海绵宝宝的玩偶,几乎瞬间想起了他,便随手买了下来。
想送又不敢动,纠结了好几天,最后终于找了个答谢他热心帮助同学的借口,将玩偶送了出去。
少年收到玩偶时,眼睛晶亮亮的。
“林帆,这个礼物很酷哦!不过,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海绵宝宝?”
“我猜的。”其实我何止知道他喜欢海绵宝宝呢。
我以前不懂,为什么那么多人毕业之后都要说高中多么好。直到我毕业,开始结交新的人群,直到我被现实的生活抽去了青春里的热血,我才明白,真理确实掌握在多数前人手里。
高中好就好在,我们都有诗和远方,身边又有知心人,目光所及之处有心上人。
5.
座位离得近的好处就是,不久之后我已经和周予徽混出了不错的同学情谊,课间偶尔也聊聊八卦开开玩笑,比如最近哪个电视剧挺火,某某老师又发飙了,哪个同学今天做了什么蠢事,聊得挺多,只是无关风月。
他不懂,而我不敢。
时间是指缝间溜走的水,无声无息悄悄淌过。当教学楼门前的香樟树又撑起了一季夏天时,我们迎来了离别。
毕业那天,周予徽留给我的祝福是:愿你前程似锦,得尝所愿。
我笑笑,“嗯,你也是呀!”内心却在想我怎么也不算得尝所愿吧。
我曾经在脑海中演练过无数次表白的场景,那句“喜欢你”在口中一遍遍轻轻呢喃,可是没想到最后还是像普通朋友那样和他挥手作别,装作若无其事地说着再见。
看着周予徽白色校服衬衫的背影越来越远,仿佛还是少年路过窗台的那一年,我终于忍不住蹲在原地嚎啕大哭。
那句“喜欢你”,终究只是留在了心里。
高二的那个午后,当周予徽趴在桌子上向我打听隔壁班的那个女生时,我早就知悉了结局。
暗恋是一个人的事,有始有终。而这场漫长青春里的独角戏,我终于走到了尽头。
后来我们读了大学,他北上,我南下,而地图上那两个小小的点,却实实在在隔开了彼此间一千多公里的距离。某天清理好友,才发现他已经在列表里静静躺了好些年。
6.
打开KTV包厢的门走进去,迷离炫目的灯光里,我一眼就看见了坐在明灭光影里的周予徽,他成熟了很多,少年时看上去柔软的刘海短了很多,几近寸头。
我在他身边的一个空位坐下,但是此时的我,面对他早就没有那么小心翼翼的紧张了,那份令人欢喜的暗恋也随着岁月的推移渐渐消逝,不变的是,即便五年过去,我仍觉得他美好。
我们喝着啤酒聊起了从前,说起年少时那些缤纷的情事,我拿起桌上的酒瓶和他碰杯,半分认真半分玩笑地开口:“说到底,其实那些年里,我也欠你一句‘喜欢你’。”
周予徽讶异了好几秒,尔后笑了,“是吗?你别拿我寻开心啊!”
不得不说时间的力量太过强大,再深的执念都能在岁月里风平,最终被轻易化解,就像当初珍视着不敢说的那句“喜欢”,现在轻描淡写地成了口中的故事。
“可是我们再也不是当年的我们了。”周予徽突然敛了玩笑神色,喝着酒,轻轻感叹了一声。
我看着面前的周予徽更加成熟的脸,是啊,到底不复年少,只是那个少年却活在了记忆里。我想我大概永远不会忘记初见他的那个场景,不会忘记心尖微微颤动的那种感觉吧。
每个人的青春里或许都有这样一个人,他跟所有人都不同,没有任何理论可以阐明他,也没有任何言语能够亵渎他。他站在金字塔的尖端,是用来追逐仰望的。
最后,我和周予徽道了别,离开KTV的时候,只觉酣畅淋漓,云淡风轻。
青春是一段跌跌撞撞的旅行,纵有遗憾依旧美丽,而属于我的那段青春,尚能小心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