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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田先生在《戚继光和李成梁之悖论》里面讲了一个现象:
在明后期军事史上,有两个人最能打——戚继光和李成梁,但两个人的打仗风格却迥然不同。
戚继光谋事。他总是最彻底的方式解决问题:守南方,用鸳鸯阵歼灭倭寇;镇北方,用火器加毁灭性攻击碾压蒙古人。他镇守过的地方,长时间内不会再有战争。
李成梁“做局”。总是拉一个打一个,先拉着A打B,把B打残之后,再扶植C来打A,C壮大了,再带着养好伤的B去打C。李从来不彻底消灭某个威胁,而是挟寇自重,养贼邀功。
两人做事风格不同,造成的形势自然也不同:
戚继光抗倭,从此中国沿海再无倭患;戍北,直到明朝灭亡,蒙古再未犯边。
而李成梁呢?打了几十年仗,东北连年征战,民生凋敝。而且,他亲手扶植起来一个儿女亲家,去当了少数民族的头领,这个人就是大明王朝的掘墓人——努尔哈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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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两个人的个人遭际,却是天壤之别:
戚继光镇守的地方,因长年无战事,无法封侯晋爵。张居正一死,他就被排挤夺职,最后郁郁而终。
而李成梁呢?统治辽东三十多年,捷报频传,朝廷赐蟒袍金冠、奇珍异宝无数。最后官至太傅,全家封爵,连奴仆都成了显贵。整个辽东军资赋税,全由李家一手把控,号称“全辽商民之利,尽笼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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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南辕北辙的结果,显然是哪里出了问题。
问题就出在朝廷的绩效考评制度。
自古以来,针对武将的考评,最重要的一条无非是论功行赏。
这看起来天经地义,而问题也出在这里:要建功,必须要有敌人。你把敌人消灭光了,谁来陪衬你立功?
戚继光或许并无遗憾。他曾作诗明志,“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英雄的境界自非常人所能揣度。而李成梁的所作所为,显然是现行制度框架下的最优选择。
朝廷想要得到太平,就要平息战乱:要平息战乱,就要激励将领;要激励将领,就要论功行赏。
奖赏逻辑推导到这一步,朝廷似乎已经忘了:论功行赏的目的是天下太平。太平是上位原则,论功行赏只是达成太平的下位原则。
绩效考评的指标替代了目标,并最终背离了目标,致使招致太平的戚继光郁郁而终,间接招致大明王朝亡国的李成梁位列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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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明王朝早一点认识到考评体系的漏洞,把地方是否变得平安作为平息叛乱的考评指标,彻底不生乱封侯,10年不生乱受上赏,5年不生乱受中赏,依次等而下之。通过考评制度引导将领行为,是不是就可能避免倾覆的命运呢?
类似混淆考评指标和考评终极目标的现象,在我们身边也时有发生。我们种下了什么样的种子,就会收获什么样的果实。
笔者所在的城市,曾经将破案率作为考核警方的指标。越是大案要案,越是影响恶劣的案件,警方受到的嘉奖越高。
结果呢,轰动一时的特大爆炸案,城中村黑社会性质团伙,被接二连三破获,警方战果累累。但是,百姓并没有安全感,家家户户都装防盗栏,公交车上的小偷三五成群,明目张胆,缺少最基本的专业精神,和强盗抢起了生意。
这几年,有了片警,主要街道十字路口设置了岗亭,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日本的社会治安举世闻名,除了国民素质、社会文化、社会保险等因素外,其社会管理理念功不可没。日本对于社会治安是否良好的评判标准非常清晰,这个标准不是警察局的破案率,更不是发案率,而是要看舆论调查日本国民的安全感是否增强。
因为要评价安全感,在东京,几乎每个路口都有派出所,派出所呈网状分布,极易形成联动;警力延至社区,有一点点风吹草动,警察很快就知道了,而且出警极为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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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的绩效考评体系,能有效地引导和激励组织和员工,从而产生预期的行为和结果;而不合理的考评,则会与考评体系制定者的初衷背道而驰。
国内一家著名的钢铁公司,在三峡工程招标当中,由于某项指标过低没有中标。回来后,集团公司给炼钢分厂下达一道命令,要求他们在一个月之内必须将指标提上来。但是事情过了半年,这项指标仍然没有变化。
集团公司没有采取简单的行政办法,将炼钢分厂的厂长解职,而是派了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小组成员发现,集团公司对分厂的考评是70%的数量指标,30%的质量指标。这样一来,炼钢分厂就宁愿放弃30%的质量指标,追求70%的数量指标。
调研小组考察回来后,给集团公司写了一个报告,将分厂的考评指标对调了一下。结果不出一个月,质量指标就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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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就像一个指挥棒,有什么样的考评,就会有什么样的员工行为。反之,如果想要改变员工的行为,就要调整考核项目和考核指标,公开考评结果,并及时对员工进行反馈。
道理很浅显,而在实际操作中,情况要复杂得多。
婴儿需要关爱的时候,就会哭闹。父母看到孩子哭闹,就会把Ta抱起来。一来二去,婴儿的哭闹会越来越频繁,变得越来越缠人。
专家说,正确的做法是,在孩子不哭闹的时候,经常抱起孩子给予关爱。一旦Ta哭闹,马上把Ta放下。如此,孩子就会变得安静。
可是,我们大都是在感冒了才去留意保暖,生病了才想起锻炼,有几个人腰不酸背不疼的时候去关注健康呢?
不哭的孩子没糖吃。也许我们在抱怨孩子的一些坏毛病时,首先应该反思自己,是不是需要改变自己的习惯作法和本能冲动,记着给不哭的孩子吃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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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区长期安定,没有治安问题,我们怎么知道是警方的策略得当,保障有力,还是这个地区的居民本来就素质高、安分守己?
拿治安环境好考评警方,拿安静不哭闹考评孩子,对他们是否会有失公允呢?即使拿这些指标做依据,又应当如何量化考评?这又是一道难题。
《鹖冠子﹒世贤》记载:
一天,魏文侯问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
扁鹊回答:“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
文侯很纳闷,问:“那么你为什么这么出名呢?”
扁鹊答道:我大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能事先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只有我们家的人才知道;
我二哥治病,是在病情初起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于乡里;
而我呢,是治病于病情危重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所以就以为我医术高明。
如果我们对扁鹊兄弟三人进行HR考评,而我们对医术又仅懂一些皮毛,那么如何制订科学合理的考评方案?
如果我们尊重扁鹊的专业意见,那么这样的绩效考评如何服众?会不会有人质疑:扁鹊在以专家权为自己的家人谋求私利?
你跟我说“中医治未病”,我怎么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病,你是不是在忽悠我?
如果我们遵从社会流行看法,是不是就会使扁鹊大哥这样的真正高手,对明明可以举手之劳就能治愈的病坐视不理,非要等到病入膏肓再行施治?
天下事言者易,行者难。可能还要更高明的智者,才能彻底解决我们的疑难吧?
我们能做的,就是要经常研判绩效考评的大方向是否无误,就是不要让我们的考评体系与考评目的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