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子在小学是个“问题学生”,成绩差,调皮,没朋友,单纯。但欢子有个爱好,看书。
孟母三迁,最后迁到了学堂,孟子因为环境的影响爱上了学习。欢子家对面有个书店,是欢子打发周末和晚上空闲时间的最佳地,有时候在地上一坐就是一下午。
书告诉欢子——要坚守自己心中的善良。
欢子因为运气,摇号读到了一群贵族私立学校,一周回家一次,欢子很开心,因为她不喜欢“家”,压抑,无时无刻的“控制”。“家”里是经常吵架的父母,是步了欢子后尘被父母监管成了一个内向性格的弟弟,欢子的父母都很强势,她们觉得“养大孩子吃饱饭就好了”,养孩子的目的,是为了防老。
欢子在新学校新环境喜欢交朋友,她学习很努力,她很聪明,数学很好,很快,她成了班上的中等生,弥补了小学“差生”的不足。她因为父母管束下的“乖巧听话”,很快得到老师喜爱,因为单纯,所以很“快乐”。
欢子初一住校的一年,从没有想过家,也没有想过父母,不过每个星期回家桌上丰盛的饭菜和每个星期日风雨无助母亲送上公交车的背影,却是欢子已经习以为常的。
初二,欢子喜欢上了班上一个男生,那个男生优秀,是同桌,因为欢子以为,那个男生也喜欢自己,喜欢自己的“单纯”。后来老师突然有一天把桌位换了,欢子坐到了另一个男孩子身后,班上将那男孩都称呼为“星哥”,从此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