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

(这是很早很早以前写的一篇文章了,文笔幼稚且自我,各位见谅则个……《故城》是一篇连载,由于签约了所以暂时不在这发表了。

很多时候我都是听着任贤齐歌写作的。这让我想起很多人,比如我以前的笔友,那些花哨的名字,同学和刚到学校整天奋斗的日子。即使不写我也会听听。是啊,如果潮去心也去,如果潮来你还不来,我能做什么呢。我是个怀旧的人。我想念那些人,那些逝去的日子。

以前我是从不听他的歌的,在他刚出名的时候。或许和我一直讨厌前卫和潮流的缘故。其他的歌我都听,但绝对不听心太软。喜欢他的歌是从伤心太平洋开始的。当别人在讨论,这首歌的歌词如何晦涩难懂时,我却深深喜欢这些歌词来。在很多人说这如何如何,那如何如何时,我却很想说那是你对这毫无体会,根本不了解这些人这些事。你们没有资格。但我没有说,我以为我自己一个人喜欢就够了,没有必要和别人争论不休,强加于别人自己的想法。于是我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孤独寂寞不可理喻的任性孩子,同时也是罪有应得和自找自受。有的时候这种感觉确实是自找自受。

喜欢伤心太平洋是在高一年级的时候,那时我疲于奔命于各个学校搞的活动和各科学习上。这样会让我很充实。由于学校搞卡拉OK比赛,我就选了这首。刚开始时,直觉告诉我这首歌的旋律很好听,那忧郁的电吉他,适合浅吟低唱反复不休的忧伤旋律,使我感动不已。记得比赛的当天,由于是自己随便选歌,已经有同学选了这首。当他们尽情演唱时,我却在仔细看着那电视荧屏,默默看着任贤齐那落寞的笑容,看着那全场摇晃不止的荧光棒。我没有想什么,也不知道能想什么,我就这样听,这样看着,等到全场快要停止的时候我却还没唱这首歌。但从此我就为这首歌痴狂,我能体会那如果潮去心也去,如果潮来你还不来的感伤。我能体会那沉没太平洋的那颗孤独的心和那深蓝冰冷的海水。我在期待,同时我又在失望和焦急如同那伤心太平洋。

我是个在快乐和痛苦中游走的人,我渴望快乐,希求它能平缓我内心汹涌的暗流,我不希望那种黑色的血液突破我的血管,让我遍体鳞伤。为了那站在路口张望的亲人。同时我又热切希望我能痛快地活,即使是痛快的痛苦也好,我渴求那种刺激,为了在平淡日子里日益衰竭的生命和麻木。

认识陈琳是在高三的时候。日益紧张的学习使我们常常对着自来水管大口大口呼气。我们开始逃课,逃避考试公布成绩的时刻,哪怕受批评挨训。我们不想麻木,不想只有刀片划过手腕才感觉自己的疼痛和活着。但那时确实有人拿着刀片轻划开自己的手腕,看着鲜血滴在试卷上,然后埋头毫无感情地做试题。试卷上的红色圆点让我们以为她疯了。我们是疯子,老师更是疯子,拼命往下发试卷的疯子。

陈琳是在另一个城市读大一的。想认识她是看见了她那张在去年毕业的老生的像册里的相片。昏暗的街景,昏暗的灯光,暗黑的树影下走过的背双肩背包的漂亮女孩,冷漠,无畏。我喜欢。

我写了封信给她,很快她就回信了,还附了张相片,说很愿意和我交朋友。很高兴的那种。

相片里,她留着当时女生流行的短碎发,清澈的眼神,没有笑容。红色的衣服,和黑色的裤子。背景是乡村的小栅栏,绿色,芳草丛生。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

还是虚幻的,我没有见过她。两张相片,给我不同的想象。前一张冷漠,淡然,有着一种让人渴望的气息。后一张比较平和,让人觉得她还是个学生。也可能是阳光灿然的背景给了我这一错误的信息。

在冷漠淡然和温和可爱之间我没有思考去做任何选择,其实我做出了选择。我给她回了第二封信。后来渐渐地她成为我倾诉的对象。往往我用几页信纸承载几千的文字给她,里面写的全部是我的事情。我说我喜欢任贤齐,喜欢他的伤心太平洋。她说她没有固定喜欢的对象,但喜欢这首歌。后来我录了首我自己唱的伤心太平洋给她。她说为了听我的歌,把机子都给弄坏了,有很多同学笑她。渐渐地她说她很喜欢任贤齐了。

这种转变我没有仔细去想过,我还是想象各种情景把她安排在其中,比如橘子香水里那红色的恐怖;比如夏日午夜的水龙头兀自的滴水声;比如走向黄昏日落的女孩看见飞机尾烟灰白的轨迹。

后来我也来到了她所在的城市读书,并且相隔只有几里路的路程,但我很少去找她,我们还是保持着书信的联系。她告诉我她恋爱了,今天伤心难过了,为了是听了那首伤心太平洋。记得她毕业的时候,她来找过我,一起合唱了任贤齐的歌,但却回避的了伤心太平洋,不知道为什么。

有些东西或许留在记忆里更好,不需要强求和怀想。一旦想起来了,就痛快地哭一场吧。

记得她是一直直呼我名字的人,就是那句郭斌,清清脆脆。

后来她毕业了,过后不久,听到消息说她在一家政府机构工作,为了有更好的前途,她被迫淡忘了以前的男朋友,新结交了一个也在政府工作的男人。这个男人我一直没有见过,她也很少跟我提及。这么多年来,我们也很少通信,几乎没有联系,要不是我一直记得她家的电话号码,我们就一定没有联系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来到了她所在的城市工作,打听了她现在的情况,她说还好,现在在一家企业工作,做什么我没问,也就无从知道了。

窗外是冰凉的雨滴和漆黑的深夜,昏暗的路灯透过玻璃看过去却锋芒毕露,遮住了我的视线。我知道在更远,甚至更陌生的地方,有个人依然守着当年的情怀,只是退往了那不可触摸的一角,或许我这辈子也不会去碰,我知道碰了也没什么结果,我有我的生活和目标,我不满足这生活,但却只能靠这生活来奠定我以后所希求的生活。我是个依靠电脑生存的人,但现在却连一台属于自己的电脑都没有。我什么也没有。我一直抽着低廉的烟,且一天两包。过着如社会小混混般的日子。衣服,我无法穿得漂亮起来,邋邋遢遢整天拖着三块钱的拖鞋默然干着自己的事,很少和人说话,更很少和人争论。

我似乎辜负了刀歌这个英气十足的外号。出到社会我已经改变了许多,开始学会了忍,如果不这样就无法做好分内的事。我愧对,不愧对“别人”,只愧对我自己,愧对对我寄与希望的人和以前那激情燃烧的岁月。

“老猪”是热于叫这外号的人。我也乐意听,到别人真真切切地叫起时,我很乐意并且理所当然地接受。他是我曾经最要好的同学,有着共同的爱好,并且同时喜欢上同一个女孩,并由此闹出矛盾。

我们曾在一起走过那条不知通往何处的铁轨,嘴里喋喋不休。铁道两旁错落有致地分布着一些低矮的房子,屋面乌黑,显是年事已久。大多房子的屋檐一角倾斜,没入老槐树的阴影里了。走过时,老猪指着那些房子前的压水井和那些在暮色风中摇晃的或红或绿的衣服说:多像回家了。当我张望时,一小女孩匆匆从漆黑的屋内一闪而出,先跑到井旁把水给压起来,再到老槐树下把衣服收起来,然后一闪进屋,接着里面亮出一盏暧昧温暖的灯光。我说,想回家了吗?他说,不想,和你一样。南昌入夜的天气,如果是在野外,即使是在夏天,也会由于水雾,潮风的缘故而会变得像初冬一样寒冷的,最少我是觉得这样。老猪抱着胳膊,在木枕上一跳一跳,我则在铁轨上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往前而行。晚风和徐地吹来,似冷非冷的天气,让我们感到惬意。

我们常在一起打台球,不分上下。辩论倒常以我赢而收场。他在我的校友录里留着:你是一个很好的男孩,多才多艺,是我一生难得的知己。……不会忘记我们常在一起打台球和辩论的日子,和我们共同喜欢的女孩。

很多时候我看见他抱着手臂略显沉思的照片时,很自然地便想起我们的往事。如今他在家乡教书,过着安稳的日子。听说报了自考研究生,他想出来闯闯吗?我不知道。有一次他竟打电话来问我是否相信算命。然后说了一大堆算命的准确和关乎人生的影响,绕了一大圈,他终于向我提出了请求:帮我做一个网页吧,你做好这个网页后你可能会得到莫大的帮助。我终于晕倒,他最后还是向我耍心思了。

我比棍子大,他总是叫我刀哥,而非刀歌,不过听起来倒就是那么一回事。他是一个小孩子样的人,做人说话都是一派孩子气,但却混到了一个比他大三岁的女朋友,同学们都笑他:棍子,你是不是缺少关爱,要找个姐姐啊。他也不说什么,就说:我喜欢她。我常对着她俩莫名其妙地笑起来, 惹得棍子频频向我抛白眼。以为我看上他的“姐姐”了。我是一个个性异常的人,交人更是一眼定情缘。有次我去应聘一家广告公司,当我终于与老板面谈时,我看见他眼睛一亮,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老板也怔了一下。双方都有好感,我就在那干了一段时间。在电二班拆班分到我班的时候,有很多男同学都对我怀有敌意。对于棍子,我常常对他说粗话和不修边幅的形象一向感到反感,但后来竟成了要好的朋友。到了同睡一张床,同吃一碗饭的地步。甚至走路都手牵手,惹得他“姐姐”常常嘟长了嘴,而老猪则说疏远他了。我们都同是热好冲传奇的拼命狂,常常一起连几个通宵,白天也玩,晚上也是,他喜欢道士,而我则选了一个女法师,被他常常称为人妖。但我很快都冲到35了,他却到现在都还没有带上一只狗。原因是人妖可以得到人的帮助,常常有人一给就是几十万,够他慢慢赚的了。所以到后来,他痛呼:我讨厌人妖。讨厌归讨厌,对我还是要百般依赖的。

我们在毕业后,一起去了广东,干了两天就一起说要卷背包走人了。我们回来的时候一直都在听任贤齐的歌,那些歌成为了我们后来打捞岁月的唯一凭证。我们常唱流星的眼眸,望穿我,转眼起火的温柔随着你陨落……忘了我的歌,忘了我,没有自由的自由,没有人等我,生命太匆匆,太寂寞也可以过的很快乐。后来我成了流星的眼眸,太温柔,太孤独。而他则在一个工地上做电工,有一大堆同年纪的朋友天天玩传奇,当然快乐得要命。但后来我去南昌,他从另一个城市赶来看我。他跟我说:他很寂寞,很想念以前的日子,可惜不能回头。

168,是一个女生学号,由于是幸运数字或其他不明的缘故,我们都习惯叫这个外号。也是和我共事几年的同学。她长得漂亮,小巧,班里有一大半男生都为其痴狂。但却偏偏把我们这些帅哥拒之门外。无可幸免,我也有段时间成为其中受害者之一。我们同是班里的宣传骨干,她喜欢画画,喜欢卡通,就像棍子一样还是一个孩子,永远长不大,说话总喜欢是嘟长嘴,把我们都当成撒娇的对象。

班里的黑板报和外面一些的责任区都是我俩负责出的,她负责画画,喜欢繁复其繁的东西,而我则负责文字板书,喜欢简约一点。于是我们常在一块争论不休,互灌思想,但谁都说服不了谁,她对我撒娇,我才不理这一套,而我对他讲大道理也似乎无效,只好在互不妥协的情况下,各出各的了,但两人的东西凑在一块还很像那么回事,往往得第一名。于是我们也就理所当然就这么出了,也不再互做思想工作。到后来,我问检查的人这是怎么一回事,他说:你们的板报很有特色,繁中求简,简而不漏。我倒!

有时我们往往忙得连饭都吃不上,赶时间呐。这是由于我们都习惯拖到快要检查的时候才想起:啊!我们的板报!后来,她跟我说:你太懒拉,气都被你气死。全怪我一个人了。有些好事的男生经常跑来帮忙,当然不是出于什么好心,都是来无事献殷勤的,我就睁一只眼,闭一眼,随他去好了。但却常帮倒忙,我气得跺脚,大叫道:你走开!168这时也跑来附和:走开拉,去打点饭来吃拉。经常那男生不安好心地只带来一份饭菜,于是我们就同用一个碗筷。那亲密样气得那男生转身就跑。我们就相对而笑。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了。她后来对我说。

我一直以为我是她用来赶跑苍蝇的拍子,最多就同学,共患难的同事了。

很多时候我们都常常分在一起,无论公益劳动还是一些公共活动。不知是不是老师的刻意安排,还是我们就是有那缘分。把一些男生羡煞得要命。公益劳动我们要去打开水。教导处离打水的地方有一段的距离,出门的时候,碰见一个对168朝思暮想的男生,那男生很胖,我们都叫其肥肉。他见状一脸愤然地说:一对小夫妻去打水啊。我当然不说什么。一手提着水瓶,一手忙拉着168的手一晃一晃地理也不理地走开了。路上,168不知想到什么突然说:嘻,一对小夫妻。吓得我忙把手甩开,一个劲往前走了。

中午,我回寝室,棍子忙跑出来挡住我说:不要进去,肥肉正在发脾气。我想也没什么,大不了说不顾兄弟情谊,痛挨一顿骂。一进门口,肥肉就把拖鞋扔了出来,门在那一晃一晃。我一惊,忙笑起来,谁叫我先对不起人家。我说:我挡!棍子忙说:我挡有效。我对肥肉说:兄弟,犯不着这样吧,再说人家又不喜欢你。你该知道我们都没戏的。肥肉还是气呼呼的说:兄弟?哼!只要你这兄弟不挡我的道就可以了。为了他气消一点,我忙说:好好好,我不挡你的道行不,我以后给你大哥帮忙行不?肥肉一听,顿时眉开眼笑起来:好兄弟,咱上网去。他一上号就把名字给改成飞鸟。后来这名字传到班里,也想不通班里的同学怎么会这么有想象力,愣把飞鸟给改成肥鸟。想想都好笑。

以后打开水,我不会再牵168的手了。肥肉对其感到满意,常常我回到寝室,就有一大堆好话和好东西等着我。我也乐此不疲,吃人家的东西当然得替人家办事,心里对自己说为了兄弟和那些好东东也是该帮帮。我常在168面前说肥鸟的好话。其实肥鸟也确实很好,班里都有目共睹。这时168的眼里时常闪现出一些无可捉摸的表情,或许是被打动了吧。

后来168终于和肥鸟好上了,我也似乎对她没有什么感觉,跟她说的都是工作上的事情,图该怎么画,文字该摆放在哪里。她也不跟我争论了。她就说好啊好啊。从此我们就再没得第一名。她在那画着,很入神,看过去非常专注的样子。忽然她尖叫起来。我抬起头来漠然地问:怎么拉?她说:我快摔倒了,你又不来抱我。接着一大滴泪珠掉了下来。肥鸟跑过来把她扶到座位上,望着我,一脸的愤满。我做错了吗?我继续写我的字,当我回到座位的时候,棍子靠在我耳边说:168总是呆呆地望着你。我没有说什么。一声不响,买了包烟。坐在操场上一直抽完了20根才回到寝室。

后来肥鸟要去广东,而168则留校当老师。毕业酒会的那天,肥鸟一直陪在168身旁,陪着她小声哭泣。我则蹲在一旁不停地抽烟。168突然跑了过来,一把把我抱住说:你不要抽烟了,我会难过的。她质问我为什么要这样,我只说,因为我很懒。后来她说:我每逢9号都会挂在网上的,到时候你可以找到我。

自从那次168怪我没有抱她后,班里换了另一个女同学来帮我。她学号是172,但我们习惯叫她机器猫,后来机器这两个字都省掉了,就叫猫了。猫也是一个绘画天才,但喜欢画些花鸟虫鱼。而且栩栩如生。我常开玩笑说她你家是不是开家具店的啊。她竟回答是。我晕。猫在刚进这学校的时候我对就对其有好感。符合我心目中美女的类型。那时,她喜欢穿红色的衣服,加上其疯疯癫癫的样子,就像一团火苗在乱窜。

既然是美女,当然有很多男生对其追求不已。于是我又成了中间人。重复我跟168那样的事情。男生对我恨之入骨,常莫名其妙地受到威胁。我对猫不是没有感觉,我只是把这种不堪折磨的爱埋在心里。到毕业后我才说出来。毕业后,我曾孤身一人跑去浙江工作,不为别的,只为她也在浙江,但有位好哥哥在旁边照顾他。我也就过不了一会就回南昌了。后来她也回了南昌,碰面后她对那位好哥哥只字不提,只是埋在我肩头不停地哭。到她快要上车回家的时候,挥挥手再见了,到现在我们都还没有联系过。

这次受些威胁我当然不在乎了,我照样牵着猫的手到处跑。168跑到我旁边来说:你是不是很贪恋女生的手啊!我说是啊!她说:那我的手也给你吧。不过她没有牵手的意思,而是随手给了我一巴掌。我愣在原地,不知道做错了什么。猫过来小心翼翼低声下气说:没事吧!我说:当然没事,一个巴掌怎么能打消我的志气。来,把手给我,我们去吃冰激凌去。猫把手甩开,微微笑着走开了。我一脸无辜似的走回了寝室,在操场碰到090,他惊讶地说:你脸上怎么有手指印?我笑着说:自己打的。他说:不会吧,是168打的吧。他怎么知道?我恍然间觉得有人在煽风点火,而我只是蒙在鼓里罢了。这个090,一脸的道貌岸然,背地里却做这简直可以天打雷劈的事。但我奇怪得要命,090后来几乎跟猫形影不离,猫在围着他哥哥长哥哥短地叫嚣不停。我光火。猫和090报了第二专业——广告专业。毕业后猫和090到浙江去了。

班里后面空空旷旷的大黑板就只我一个人在那没日没夜地赶,我经常忘记吃饭,忘记所有的时间,老师上课我也不管,惊讶得学生一个一个回过头来看。但168和猫却从来没有回头看过。我知道她们心里巴不得把我给累死。但中午,肥鸟和090却同时送饭过来,说这是168,猫要他们带过来的。我也就理所当然挑些好吃的菜给吃了,吃不完的就随手丢在墙角的垃圾桶里。

后来180实在看不过,自己来帮忙了。他字非常好,常常和我一起参加校内外的书法比赛,而且常常得奖。但我们也愁,我们只会写字,那些画谁来画呀?于是我们想破了脑子,终于请到了文学社的一女生来帮忙画东西了。哈,黑板报又活了起来,第一名总是我们。

其实我早就认识这个叫方芳的女生。那时我和老猪都在文学社,而推荐人就是方芳。方芳长得异常的美丽,我和老猪都怀疑她是不是吃饭长大的。方芳有很独特的处世方式,她似乎处处留情,对每个人都笑脸满容。在她生日那天,我和老猪都争相送礼物,当我们站在她面前拿出礼物时竟然是一模一样的手链。方芳好像无从选择似的,手在我和老猪的礼物上犹豫了几次后,终于把手停留在我的手链上。

老猪一脸不高兴,跑去说:那我去给你点歌。我说我也去吧。后来当歌放出来的时候竟是任贤齐的同一首歌“橘子香水”。

我们不折不扣地同时喜欢上一个女生,这女生竟将我们的友谊轻易地撕裂。我们后来竟成了陌生人。在传奇里,当我的法师号遇见老猪的法师号就会毫不犹豫地闪下一道闪电,只听到一声惨叫,老猪的法师就倒下了。

上文学课,方芳常跑来我旁边坐下,然后理所当然地和我共用一本书。她是学广告的,却常常跑到这里来。我在友谊和爱情这方面难以选择。后来我对方芳说:你不要对我这么好。我需要兄弟。方芳一声不吭,咬着嘴唇,泪水在眼睛了打了几个转,终于流了出来,推开我跑出了教室。

我和老猪和好如初,都为此事而感到羞愧,彻彻底底做起兄弟来。但我心里却偶尔闪过一丝痛楚和不堪回首的荒芜。

方芳来帮我们出板报,我们双方都没有感到惊讶。她只说:你好,又碰面了啊。我点点头,然后告诉她该在哪里画,哪里不该画。但她好像不听我话似的,她支开我,叫我去买点东西。等我回来时,却发现画的内容和位置跟我的要求竟然是格格不入,我气得跺脚,感觉前功尽弃。

评比出来,结果出乎意料,第一名。

我还是不明其意。后来得知结果,方芳是照168说的去做的。得奖的原因也可能是繁而有简,简而不漏。

一个好的板报,是要一定的时间和相当的人力。我,180,方芳为了把我懒下的时间给追回来,经常忘记吃饭,睡觉。于是就一起出去吃饭,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起回寝室睡觉。老猪对我说:你是不是死灰复燃,余情又起?我说:人家跟180好得不得了,哪还有咱的份。错过这个村,哪还有这个店啊。老猪和我痛快地笑起来。

方芳本有个当学生部部长的男友,但后来由于跟180混的时间长了,却跟180不顾一切地好起来。我认为,她选180是绝对正确,慧眼识英雄。180是一个绝对优秀的男生,他有很好的歌喉,有一手好字,个子高高,脸白净帅气,比学生部的那小白脸好上不知多少倍。我和老猪都暗叹:这才是才子佳人啊!

毕业后,方芳在她家乡的一家报社做编辑,而180则留在南昌一家名为《江南都市报》的报社做记者。两者为同一行业,但碰面的机会却很少。

我从浙江回到南昌在他那住了一段时间,那时,他正在搞他的轰轰烈烈的网恋,并且开始在一家叫华音公司那学唱歌。想当歌手!

回南昌的那段日子我们穷困潦倒。180培训完毕,准备出去了,但却还是穿行于各家酒店和迪吧,找点工作来维持我们入不敷支的生活。我则天天醉心于网吧,没日没夜,不想工作。他在网上找到一个很好的女孩,那女孩是在南昌一家商业银行工作的,每月3000的资薪,除了月底买点化装品,衣服,就不知道怎么花钱了。180跟她聊得久了竟付出了真感情。什么都一切坦白。180对她说:我是很落魄的歌手,几乎到了没有钱买煤气的地步。我天天奔走于各酒店,酒吧,迪吧,不是去享受,而是去当DJ,去卖唱!阿静为其的坦白感动。第二天,寄来几百块,为我们的生活暂解危机。正当180为面包和爱情难作选择的时候,方芳竟突然来南昌了。找到我时我正在网吧玩破天,衣冠不整却在里面和一个叫拼命风暴的女孩谈情说爱。方芳瞪了一眼说:不争气的家伙。然后和180就回去了。

我回去发现方芳已经走了。

后来180对我说:我在方芳和阿静面前无法做出选择。我完全可以把她留下来,但我们现在都难自保,怎么能拉她下水,和我们一起受苦呢。她走时帮我按摩,洗头,洗衣服,把家里整理得干干净净。我好想拉起她的手,请不要走。但我无法给她幸福。而阿静却面都没见过,朦胧得像个虚幻,无法触摸,没有把握。我该如何选择。我痛苦。

这些是真的,我希望方芳能看到这些文字,并且能理解180的苦心。因为他实在是不能她幸福。至少是现在。

我和180同样是在生活中飘荡的人,我们不可能安稳地在一个地方呆下来,时而穷困落魄,时而富足得像个小地主。不能给对我们寄与希望的人塌实的希望。我们也在失望。

在我呆在南昌的日子,乌龟,老牛183,瞎子,棍子相继都回来了,都在我们这玩了一段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到现在我在一家企业工作,而180则还在为他的希望而奔波,乌龟在一家企业做部门经理,183则在一家电子厂当了个班长,瞎子在工地做起了工程师来。前途我们还无可预料。以后会怎么样我们都无从知道。

学校的那些日子已经飘远,但我们却还沉浸在那些青葱岁月里,无法自拔。往不堪回首处,却还是要刻意留下痕迹和伤口,拨开,再粘合。

后来我在网上碰到168,也就在9号。我说:看来你长大了。她说:那当然了,都变成大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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